(1)按照民用建築的使用功能分類:居住建築,公共建築
居住建築: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體生活起居用的建築物,如住宅、公寓、別墅、宿舍。
公共建築:主要是指提供人們進行各種社會活動的建築物,其中包括:
行政辦公建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辦公樓。
文教建築:學校、圖書館、文化宮等。
託教建築:託兒所,幼兒園等。
科研建築:研究所、科學實驗樓等。
醫療建築:醫院、門診部、療養院等。
商業建築:商店、商場、購物中心等。
觀覽建築:電影院、劇院、購物中心等。
體育建築:體育館、體育場、健身房、游泳池等。
旅館建築:旅館、賓館、招待所等。
交通建築:航空港、水路客運站、火車站、汽車站、地鐵站等。
通訊廣播建築:電信樓、廣播電視臺、郵電局等。
園林建築:公園、動物園、植物園、亭臺樓榭等。
紀念性的建築:紀念堂、紀念碑、陵園等。
其他建築類:如監獄、派出所、消防站。
(2)按照民用建築的規模大小分類:大量性建築,大型性建築。
大量性建築:指建築規模不大,但修建數量多的;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分佈面廣的建築。如住宅、中小學校、醫院、中小型影劇院、中小型工廠等。
大型性建築:指規模大,耗資多的建築。如大型體育館、大型影劇院、航空港、火車站、博物館、大型工廠等。
(3)按照民用建築的層數分類:低層建築,多層建築,中高層建築,高層建築,超高層。
低層建築:指1~3層建築。
多層建築:指4~6層建築。
中高層建築:指7~9層建築。
高層建築:指10層以上住宅。公共建築及綜合性建築總高度超過24米為高層。
超高層建築:建築物高度超過100米時,不論住宅或者公共建築均為超高層。
(4)按照主要承重結構材料分類:木結構建築,磚木結構建築,磚混結構建築,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鋼結構建築,其他結構建築。
木結構:
混合結構:
鋼筋混凝土:
鋼結構:
其他結構:
二、建築物的等級劃分
建築物的等級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設計等級進行劃分。
(一)按耐久效能劃分:
耐久等級 耐久年限 使用建築物的重要性和規模大小
一 100年以上 適用於重要的建築和高層建築
二 50~100年 適用於一般性建築
三 25~50年 適用於次要的建築
四 15年以下 適用於臨時性建築
(1)按照民用建築的使用功能分類:居住建築,公共建築
居住建築: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體生活起居用的建築物,如住宅、公寓、別墅、宿舍。
公共建築:主要是指提供人們進行各種社會活動的建築物,其中包括:
行政辦公建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辦公樓。
文教建築:學校、圖書館、文化宮等。
託教建築:託兒所,幼兒園等。
科研建築:研究所、科學實驗樓等。
醫療建築:醫院、門診部、療養院等。
商業建築:商店、商場、購物中心等。
觀覽建築:電影院、劇院、購物中心等。
體育建築:體育館、體育場、健身房、游泳池等。
旅館建築:旅館、賓館、招待所等。
交通建築:航空港、水路客運站、火車站、汽車站、地鐵站等。
通訊廣播建築:電信樓、廣播電視臺、郵電局等。
園林建築:公園、動物園、植物園、亭臺樓榭等。
紀念性的建築:紀念堂、紀念碑、陵園等。
其他建築類:如監獄、派出所、消防站。
(2)按照民用建築的規模大小分類:大量性建築,大型性建築。
大量性建築:指建築規模不大,但修建數量多的;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分佈面廣的建築。如住宅、中小學校、醫院、中小型影劇院、中小型工廠等。
大型性建築:指規模大,耗資多的建築。如大型體育館、大型影劇院、航空港、火車站、博物館、大型工廠等。
(3)按照民用建築的層數分類:低層建築,多層建築,中高層建築,高層建築,超高層。
低層建築:指1~3層建築。
多層建築:指4~6層建築。
中高層建築:指7~9層建築。
高層建築:指10層以上住宅。公共建築及綜合性建築總高度超過24米為高層。
超高層建築:建築物高度超過100米時,不論住宅或者公共建築均為超高層。
(4)按照主要承重結構材料分類:木結構建築,磚木結構建築,磚混結構建築,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鋼結構建築,其他結構建築。
木結構:
混合結構:
鋼筋混凝土:
鋼結構:
其他結構:
二、建築物的等級劃分
建築物的等級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設計等級進行劃分。
(一)按耐久效能劃分:
耐久等級 耐久年限 使用建築物的重要性和規模大小
一 100年以上 適用於重要的建築和高層建築
二 50~100年 適用於一般性建築
三 25~50年 適用於次要的建築
四 15年以下 適用於臨時性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