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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紅塵彌勒

    所謂的把人物寫活,就是要將人物立體化、活泛化、多元化。

    一個人物能不能立得住,關鍵看作者的描述功力和敘事水平,透過各種言行舉止來表現人物的喜怒哀樂,愛恨情仇。

    有一段時間,我們通常將人物塑造成“高大上”的完美形象。只要是正面人物,那就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整個一千秋萬代的楷模師表,絕對完美無瑕,至尊至上。

    但隨著文學技巧的演進,和文學思潮的進步,這種高大上的文學形象早已經被掃進了垃圾堆,成為最為人詬病和質疑的一個描摹物件。就連那些胡編亂造的所謂新寫作,都排斥這種白璧無瑕的完美人格。

    我們生活在社會上,自然就會有各種表現。而這些表現通常是人物的內心世界的外化反饋,突出的是個人的情感和愛憎,小說中更要切合實際來描述人物言行,而不應是一味的唱讚歌或貶斥到體無完膚。這種扁平化的人物已經成為一部文學作品成功與否的最直觀標準之一。

    一般來講,我們在小說中刻畫人物,是要遵循事件的客觀規律,無論是長篇鉅製還是短小精悍,都不能脫離認知共識來描寫刻畫。這種所謂的遵循客觀規律進行的描寫勾勒,我們將其稱之為現實主義表現形態,或者說寫實主義風格。

    要把人物寫活,就不能乾巴巴的對著他直接下定語。而是要透過一言一行的具體描述,體現人物的多面性格,哪怕是一個眼神一個抬手,都會被作者賦予內涵意蘊,在充滿了爆發式衝突的場景匯聚中,不忘遵循基本的敘事法則,富裕他鮮明的個性和情態。

    小說行文,最忌諱的是行文直白而雜沓,尤其是短篇小說,更不能羅列人物和事件,塞進去中篇小說甚至長篇小說的容量,反而會消弭人物的存在度和立體感。也不宜通篇平淡如水,沒有高山不顯平地,而要在有限的篇幅裡,製造多發的強烈衝突,前提是不能違反事件本身的唯物辯證法則,讓人看了感覺特假。

    功力高深者,經常是寥寥幾筆就完成了人物的刻畫。只是簡單的利用幾個最能強化的場景來讓人物充分展示,提示讀者這是怎樣的一個人物。但也不能輕易給人物下定義貼標籤,而是要把人物的內心世界和外化表現透過嚴密的邏輯組合滲透、呈現給讀者,由讀者來根據自己的見解解讀這個人物──看看是否真實可信,是否形象具體,是否具有典型意義。

    一部小說,人物站住了,那整部作品的立意也基本立住了,人物要是失敗了,那你這篇東西也就失敗了。

    最簡便的寫法,是採用白描的手法,不加任何感情色彩和指向意義的點化,用近乎冷酷而又客觀地筆墨,對人物進行描摹。就像一個冷眼旁觀的事外人,不動聲色的,不加任何情感情緒和傾向的,卻是最真實的,最動人的。

  • 2 # 我說你聽你說我聽

    寫活一個人物,真不是一般簡單的事情。

    這個人物讓讀者很多年後念念不忘,讓各種媒介言必提起這個人物。

    讓各路專家們對這個人物分析來分析去,分析出好多道理來。

    讓全華人民以這個人物為戒,或者為榜樣。

    這樣的人物在我們的現代文學中,迄今還沒有。

    有的人物快成榜樣了,時過境遷,又跌落下來。

    可見寫活一個人物不是簡單的事情。

    文學作品中的人物是作家寫的。作家若是一腦子漿糊,他必定不會寫出活的人物來。

    作家首先要會思考,可惜的是會思考的作家太少了。

    現在流行的是淺薄性寫作,人們懶的去思考,作家也懶的去思考,越寫人物越淺薄。

    生活是豐富多彩的,生活中的人物也是豐富多彩的,

    可到了作家筆下,就成了小癟三。

    好在這些淺薄性的寫作並不影響作家賺錢,

    如此一來,人物活不活就無關緊要了。

    錢到手是真的。

    中國的文學水平在相當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不會有大的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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