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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耿雷律師

    關於金融服務費是否應當退還的問題,在這個風口去討論,我想一定會受到相應的輿論導向所左右,站在不同的立場,也一定會對法律條文做出不同的理解,這是正常的。然而,排除西安利之星賓士事件的影響,僅就法律層次進行探討,我想還是應當迴歸《合同法》法理的層面。

    首先合同法的一個原則是意思自治原則。我認為,任何一個商事合同,放在不同的市場環境中,在外人看來,總是不公平的。但是在簽訂合同之時,合同雙方都是基於不同的利益取捨與考慮。比如,金融服務費,收取之後可以解決一時資金不足,但又特別想要,儘快取得車輛的需求,而要滿足這種需求是要花費成本的。所以,合同雙方的意思自治顯得尤為重要。這不僅是意思自治,也是誠信原則和契約精神的重要體現。

    所以說在簽訂合同時,既然雙方對金融服務費進行了約定,那麼應當堅守合同的約定。

    其次,教條式的主張意思自治也是有所偏廢的。所以合同法還規定,對於格式條款提供方,如果格式條款中,又免除了格式條款提供方的責任,或者增加了格式合同,接受方義務的,如果未盡到說明與告知義務的,該格式條款不生效。

    意思就是說,如果對金融服務費進行約定,原則上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提供證據證明,你向我進行了明確的告知。

    所以我的最終結論是:一切都要依據合同的約定。

  • 2 # 法光掠影

    購車金融服務費似已成行業“潛規則”,相關報道比比皆是。如果不是此次賓士維權事件,可能很多已經買車或者還沒買車的朋友還不知道有這麼一筆不合理收費。鑑於目前沒有專門針對汽車交易中,購車“金融服務費”的相關法律規定。大灰狼認為,汽車銷售公司收取“金融服務費”是否合法,以及已經交了的這筆錢是否可以要回來,是要根據購車時的實際情況來判定的。

    一. 購車為平等主體之間轉移汽車所有權的民事活動,賣方有轉移汽車所有權並承擔汽車質量瑕疵和權利瑕疵的義務,買方則有支付購車費用,及時受領汽車的義務。

    買方有權自主決定全款支付還是分期購買,如買方選擇全款購買,則只需支付購買汽車的相關費用。賣方不得誘騙更不得強迫買方採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車,以收取所謂“金融服務費”等名目繁多的不合理費用。

    若買方遭遇上述情況或與之相類似得情況,可憑能證明該筆收費的相關合同或其他證明材料,與賣家協商維權,必要時候,可申請有關機構介入。

    二.若買車時,買家自願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車,則應簽訂相關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合同需註明價款,利息等必要事宜,買賣雙方都應根據合同履行義務。但是這裡涉及到一個問題,就是普通消費者無法判定相關合同是否合法合規,以至於在某些情況下,賣家可能巧立名目,或者提高利率,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加強監管,推進購車金融服務行業規範化、標準化發展,同時普及相關知識,切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題主可根據回答初步判斷是否有權追回相關費用

    鑑於答主不清楚您的具體情況,未能做出肯定答覆,請見諒。

  • 3 # 朱博士白話發動機

    ☆買車支出的金融服務費能推嗎?有這個想法的人只能說你想多了。儘管西安女研究生維權事件讓金融服務費這個行業內皆知的,已經不是秘密的秘密曝光在大眾的眼前,但是各地4S店仍在繼續收取這部分費用。

    就在今天,自己的一個同事以貸款的方式訂購了一輛本田INSPIRE,車價172800元,貸款8萬元,其中金融服務費5000元,佔貸款比例的6.25%。並且也沒有開具收據,如果想不貸款也可以,但是車價就要上浮,

    既然都知道金融服務費是汽車4S店的違法所得,那麼為什麼還有4S店仍在收取這部分費用呢?

    1、西安女研究生維權的金融服務費尚未最終定性:儘管這筆費用涉嫌偷稅漏稅,但是在西安維權事件的最終處理結果沒有出來之前,這項收費的性質還沒有最終定性,下一步的政策走向也不明朗,在這樣的情況下,部分4S店仍存僥倖心理,繼續收這筆費用,就更別提退還了。

    2、法不責眾:收取金融服務費是在4S店貸款買車的一個潛規則,因為利益的驅使,銷售顧問會極力推薦消費者用貸款的方式購車,4S店也在促銷政策上給與一定的傾斜,迫使消費者以貸款的方式購車並繳納這筆費用。

    同時貸款買車就必須在4S店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保險,而保險的返利提成可達30%以上,這筆費用都變成了商家的收入來源。而且貸款買車在車輛出現事故後也只能到4S店進行維修處理,在汽車利潤逐漸透明和微薄的時候,這筆收入對於4S店來說顯然非常重要。在這時想要4S店放棄並退還已經收取的金融服務費簡直是異想天開。

    3、證據不足:4S店在收取金融服務費的同時不是沒有想到東窗事發後的善後工作的,所以在收取金融服務費時是不會給消費者開具發票和收據的,換句話說,這筆費用即使收了也死無對證。上級主管部門即使來查,由於沒有留下任何證據,想要處理也是非常的困難。就別提老車主的返款了。

    4、過了訴訟時效期:商家偷稅漏稅可以由監管部門對其執法處罰,但是消費者想要拿回這筆錢就要透過訴訟才能解決,可你手裡即沒有證據,許多老車主繳納這筆款項又過了訴訟時效期,在這樣的背景下還想要錢不是痴人說夢嗎?

    汽車4S店收取的金融服務費只是貸款利息的一個轉嫁,但是這樣做更能吸引消費者的購車慾望,同時這筆可以靈活支配的資金能讓商家更多的獲利,提高商家推銷的積極性。即使這筆費用明令禁止收取,最終也會以另一種方式轉嫁給消費者。想要返錢,先掏出指南針看看哪邊是北再說。

  • 4 # a月朗星稀

    只所以這個金融服務費遲遲沒有回覆,第一他們要是承認了這筆費用確實不該收,會導致所有4S店前所未有的不可估量的麻煩隨之而來,會引起汽車行業的海嘯,其二就是抗,就是死扛,抗到那算那。

  • 5 # 凡舍大鵬

    所謂的金融服務費是汽車銷售方也就是4s店強加給消費者的,不合理也不合法,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可以依法追究

  • 6 # 夏de希望

    三月底剛買的TiguanL,上汽大眾收了首付款11萬2年保險1萬2,還收了18780元,有上牌費2000,出庫費1500,PDI,GPS等,還有檔案費管理費,附加保險涉水,盜搶之類的,雜七雜八的一堆,沒有開發票,只讓微信掃碼。反正我感覺跟全款買下來差不多了。多則就多5000差不多吧。貸款優惠2.5萬,全款優惠2萬!

  • 7 # 祁連之旅

    對於購買汽車全款買車是不用拿服務費的,如果按揭購買別管那個品牌的汽車,收取500/20000的金融服務費,屢見不鮮!全國大多城市,和縣區,都成了慣例!隨著現代生活的經濟發展提高。汽車也普遍進入了每個家庭。按揭購買汽車也是非常方便。那麼在辦理汽車貸款時,一些附加的費用先後冒了出來!GPS費,貸款服務費,續保押金費,上牌,選牌費。不是當地戶口,還要開個臨時居住證明費,還有更可笑的貸款審批加急費。每個汽車品牌的4S店的銷售條款收費各不相同。如果不是這次西安賓士事件!汽車銷售裡面的潛規則不知道哪天才能暴屍Sunny下。別管是從那個方便服務費都是不合法的。買了車的,交過服務費的,要聽從有關部門的最後處理。想買車的,在買車中看好購車合同,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8 # 悟道河邊

    你要客客氣氣的s店說給你退,百分百回答都是不行,要鬧,店裡組團去才行,不破壞,歡迎店裡,110如果要管你就錄影,這是經濟糾紛,110管不到,管的話就影片髮網上,然後打當地的新聞熱線,記住每天去,生意最好的時候去,店裡比你先扛不住,他們還要做生意,影響銷量,而且名聲不好廠家返利影響,你要付出的就是不要臉就行了。。

  • 9 # 使用者7863520488331

    不可能,你去肯德基點個套餐,你把漢堡吃了,再去退可樂薯條,那麼你漢堡肯定比單點的便宜!都這麼買東西,還有人做生意?

  • 10 # 機智勇敢猴哥耶

    我是車商,自己幹汽貿的。自己也分期買過幾臺車,從我的角度不會退。首先,分期購車,比全款購車優惠多,為啥優惠多,因為優惠了,有服務費頂著呢。一般我也不跟客戶說那麼多,我們小縣城,服務費也收的低,貸款購車,我就收:服務費,抵押費,GPS費,一起收2000,多嗎?這2000,我還得出點抵押跟GPS的費用。

  • 11 # F19ht

    嘉善東江吉利4S店,建設銀行貸款,5500服務費,銀行投訴也沒用,沒有關,底下購車 內容,他們自己算的,想提前還清,結果發現貸款金額不一樣。糊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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