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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功男人的健康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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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神魔——
與前任分手了,如果你深深愛過,請互不打擾。
朋友,你認為還能做朋友嗎?真正深愛過的人,是做不了朋友的。以前是情侶,做些情侶該做的事。但是,既然分手了,你以什麼身份來做朋友,難道準備以朋友的名義做情侶之間的事情,若是這樣,為什麼要分手,不尷尬嗎?既然分手了,若深深愛過,請離開。你可以保留對方的聯絡,但是,請不要再聯絡了。痛苦,留給自己就行了,何必再讓對方也承受著分不清的關係,痛苦呢!這是對對方最好的祝福。既然回不去了,就讓對方慢慢的忘記自己吧,讓對方重新回到生活中,遇到那個真正能共度餘生的人吧。你可以想象下,如果你們還可以做朋友,彼此還聯絡著,那麼,你沒有深愛過彼此。為什麼?因為,你若遇到了另外一個出現在你生命中的戀人,那個戀人希望你與前任藕斷絲連還是斷了聯絡。藕斷絲連,太可怕了。希望,你若真愛過,在沒有遇到你的另外一伴時,可以留著聯絡方式,但請不要打擾,遇到了你的另一伴時,刪除聯絡,是對彼此最好的。
最簡單的跟你說吧,你的戀人如果還和前任藕斷絲連,你會怎樣想?換位想想吧,既然都分開了,沒有複合的機會了。不聯絡,是對彼此的好。也是對你另一伴的負責。
老死不相往來,除非你非常痛恨她,你們的分開是因為對方已經觸及到了你的底線。也好。
不管怎樣,若深深愛過,分開了,不聯絡吧。何必給彼此添些不必要的麻煩。
還是那句話,分開的不說了,痛苦自己承受吧,若遇到下一個,希望,彼此都好好珍惜吧。人,受傷多了,哪還敢再去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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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麼麼曉是我
如果真的愛一個人就不要聯絡了。明明知道沒有機會,還是聯絡對彼此都不好。
如果不愛了,就堂堂正正地做回朋友也是可以的。沒有聯絡的必要,但是偶爾也能說說話。
感情這種事情誰都說不了,愛一個人我想是會忍不住去找他的,這個時候聯絡也不聯絡也全看你。
別人可以幫你選擇,但是管不了你的心。
如果不應該分開就再勇敢一次吧,如果確定不愛了就分開吧。
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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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跨洋時差五小時
分手是一段關係的結束,既然曾經如此痛苦,分開了也沒有必要再去聯絡。分手了最好的就是相忘於江湖,有的感情不合適,即便再刻骨銘心撕心裂肺肝腸寸斷都不會改變結局,之前不適合的以後也不會適合,這就是緣分。既然選擇了分開也沒有必要再藕斷絲連,該斷不斷只會讓心裡更難受,所有的苦都是因他而生,那麼放下他也就放下了苦楚。 分手後不聯絡卻是看起來很殘忍,但往往世事無常,有的時候決絕不見得是件壞事,斷了彼此的念想,也不再彼此糾纏,道是無情卻有情。好不容易把思念都藏於心中,就不要往事重提,聯絡只會把過去不開心的事再次記起,多一次煎熬,不如相忘天涯。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既然決定分手就不要做一些欲放不放的撩撥姿態,改變不了結局只能更受傷害。 曾經說好一起的天長地久,到最後還是各自放開彼此的手。分手後不聯絡不牽絆是對彼此最好的一種方式,因為愛過再見面也還是想擁有,所以沒有辦法做朋友。欲放不放是最糾結的事,也是最折磨人的。多一次問候,多一次關係只會亂了心智,也許只有沒放下的人才會想著再聯絡,真正釋然的人都知道從前種種如昨日死,都不能再重頭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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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Jan愛默默
(我是Jan,默默為你作答)
如果我們真心愛過,為什麼不能繼續做盆友呢?
每一段關係的經營都是要投入時間與精力的,在投入了成本後,發現這關係沒有辦法在進一步發展 ,如果我們就直接放棄。那麼,這樣豈不是浪費了前面的投入嗎?非親非故的男女之間的感情除了愛情之外,難到就不會有其他的感情嗎?例如友情呢!
也許在那些沒有愛情就會死的天生愛情狂看來,談戀愛的結果只有兩種,成與不成。如果成了,就把愛情進行到結婚生孩,白頭偕老。如果不成,那就成了殺父仇人,老死不相往來。但在我看來,談戀愛,只是我們平常交往的一種。這只是一種比與盆友交往,更親密的交往而已。
就像我與默默在一起三年,一起逛網咖,一起在圖書館過夜,一起在遊樂園迷路,一起去沙灘踏浪……我們一起創造了很多很多美好的回憶。當然,一開始也有很多人不看好我們,覺得我這麼花心❤的個性,她如此純良的本性。他們都說我們的戀愛談不久,最多是三個月,過了保鮮期,我就會厭倦。所以,我與默默也有很多吵架。大到是讀研還是畢業工作,小到是吃麵包還是蛋糕……我們都有吵過。雖然,我們都很好強。但每次在吵架ing,還沒有吵完時,我都會主動認慫,抱歉。我們相互體諒,相愛相殺,兩個人在一起棋逢對手,生活其樂融融。不過 ,還是沒有挺過三年之癢。大四畢業,她執意要回廣西,我堅持留在廣東。結果,各回各家,各找各媽,便分了。愛情,來過,我們都品嚐過,雖然,令人陶醉,我們真想一醉餘生。可是,殘酷的現實拍醒了我們。她要回去照顧她的媽媽,我要留守廣東,追求我的事業。雖說分手,但我們也沒有相互拉黑,經過了1年的復原期後。她主動的聯絡我,我們有開始聊起來了天氣與娛樂八卦。我們都知道,我們不再是情侶,再也回不去了。再次確認關係,她說,她是我的盆友,我說,她是我的兄弟,不,是姐姐。我們再次無話不談,不過,再也沒有像過去那樣,一起牽手回家做飯,一起趕蚊鋪床睡覺,一起胡鬧打掃房子。她再也不會幫我穿衣服,我再也不會為她整理頭髮。我們還是再一次在一起了。只是同一樣的兩個人,關係由情侶變為老朋友,感覺少了一分甜蜜,多了一份親切。
兩個在一起談戀愛這麼久的人兒,如此瞭解彼此,即使成為不了有情人,也可以做盆友啊!畢竟,那些和我們聊的來、玩的來、吃的來的人,本來就不多。
與前任分手了,我們還是盆友,再次聯絡,我會告訴她,我過得還好,你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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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麟凱觀影片
1.首先已確定分手,就不要再打擾別人的生活,感情,工作……
2.分手是倆人的事(不論誰甩誰)就算是一方被另一方拋棄,也不該記恨;畢竟曾經相識一場,就留給年輕時的自己一個回憶。
3.分分合合的情況不只是出現在劇情片,身邊的例子亦不盡相同,但已分手就表示他(她)不適合自己,不是自己想要陪伴一輩子的人,請放手並祝福她(他)。繼續尋找……
4.最後必須剪斷情愫,即使自己偶時有一絲反悔的衝動!必要時請換掉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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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思初君
分手了,就別再來找我!
愛的時候尚且不能傾盡全力保護這份感情,都分手了,還裝什麼好人?
分手,代表你們對兩個人過去共同經歷日子的徹底否決。否則,為什麼不繼續在一起呢!?否決,真正否決的其實是信任、是情感、是期望。而這些要素,又恰恰是維繫兩個人關係最關鍵的東西。
所以你說和前任分手了,還要繼續保持聯絡?Why?嫌互相看穿、互相失望得還不夠麼?既然決定分手,就要徹底拆散兩個人的一切,還想拖拖拉拉保持聯絡,看來你是怕對方不夠可憐再雪中送寒?還是好奇地想測試對方到底有多愛你?還是因為你一時半會兒沒能找到新伴侶心裡悶得慌只好找TA解悶兒?你的心裡好像有點兒黑暗哦,真想提醒對方,千萬不要搭理你!
從我個人偏頗的理解來看,分手了,我不找你,你也別找我。我只是覺得,屬於我們的曾經,不管快樂還是痛苦,斷了就讓它斷了吧。你我青春有限,別浪費在註定不能在一起的彼此身上了,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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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吳文琴
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什麼瓜葛,免得夜長夢多或藕斷絲連,這樣對雙方都不好。分手了,不捨得刪除聯絡方式,就讓TA靜靜地躺在列表了,不關注,不聯絡,僅僅只是前任而已,可以懷念,但不能念念不忘,更不能妄想一鍵回到過去。不接觸就不會有糾纏,免得對以後的戀愛影響和危害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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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聯絡也要看情況,若是背叛老死不相往來,若是不愛了和平分手,那還保持什麼聯絡?準備再來個一夜情?還是給自己留一份備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