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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旅行茶茶

    如果你執意要走,是誰也攔不住的。但員工提出離職,公司是否挽留,其實取決於你對公司的價值和貢獻。如果你在公司是可有可無的存在,那基本上提離職也不會有人攔著你了。

    能夠被老闆多次挽留或攔著不讓走的人,一般在公司呆的時間不會太短。但同樣也是這批人,很容易經過長時間的累計對公司越來越失望,最終導致離職,與公司或老闆分道揚鑣。

    我們先來看下,什麼樣的人會被老闆攔著不讓走?

    這類人群的特點:公司骨幹、工作能力強、有一定話語權、善於處理人際關係、具有不可取代性,能為公司持續性創造價值。

    大部分的公司對這部分人都是抱著理所當然的態度去對待,覺得他們都是公司培養出來的,公司該給的都給了,做所有事情都是理所應當的,持續性的高強度工作派遣,甚至不會去考慮他們個人合理的訴求,包括升職加薪。

    公司往往認為這群人是不會離不開公司的,實際上是公司離不開這群人,失去了核心力量,沒有人把控和統籌,再多的執行人員也於事無補。

    說說我的個人經歷

    思慮再三,我今年8月份提出離職,在那家公司待了3年,和老闆認識5年。因為與老闆認識很多年,個人又是比較感性的人,很多事情沒辦法純粹的從僱傭關係的角度是說明。

    當時離職給出的理由是“個人狀態不是很好,想要回老家休息一段時間”,過來人告訴你,但員工提出離職連拒絕的理由都沒有,純粹以個人原因為由的時候,說明員工已經對這家公司很失望了。

    老闆當時也是跟我聊了很久,以各種理由或條件留下我,如加薪、帶薪休假、成為合夥人等等,但因為我去意已決,已經不為所動了。能在一家公司待3年,就絕不會只是把它當成是一份工作,與公司一起成長三年,多多少少會有個人感情在。但一旦下定決心,也就代表著沒有什麼挽回的餘地了。

    第一次提出離職談話後,老闆並沒有正面迴應。隔了兩週後我再次跟確認離職時間,老闆看留不住我,最後以需要時間調整和招人交接為由,想讓我做到年底。最後又是兩三個小時的拉鋸戰,討價還價,同時考慮到公司的實際情況,我答應做到11月份,也就是正常我應該9月份離職的時間,往後延後了2個月。

    因為進公司籤的三年合同,9月份合同剛好到期,我也不打算續約了。按照勞動法來說,合同到期雙方未續約,如公司要求繼續在公司上班,好像是要給雙倍工資的,但對我個人而言,已經不想再計較那些了,基於對公司的感情、還是老闆的私人交情,再堅持幾個月吧。

    其實在那三個月裡面,並沒有太多的專案需要我去做,公司處於轉型期,部門的常規專案正常執行,基本不會出太大的亂子,但還是耗了我三個月。

    這三個月裡每天準點上下班,不想影響團隊計程車氣,在離職前一個星期才告訴他們,工作上的交接在著三個月裡面也已經基本整理和梳理好了。HR雖說是在緊急招人,但到了11月份都沒招到合適的人。

    寫在後面的話:

    在職場,不管是在哪家公司,都要讓自己成為不可替代的存在,只有自己的價值充分展現,才能收穫更好的結果。

    在公司,老闆面對員工,特別是有能力的老員工,多看看吧!!別覺得他們在公司久了做什麼都是理所當然,寧願隨緣招一個人給出高工資,能力還沒老員工強,也不願多給老員工加一點工資。

    一邊嚷嚷著培養一個人的成本很高,一邊不斷的高薪更迭新人,任由核心骨幹流失,一邊說這些人沒有遠見。他們因為做事高效不犯錯,不需要老闆經常去收拾爛攤子,所以存在感相對較低,但是不代表他們可以取代。

    辭職回到老家一個月了,花了2周時間面試9家,拿到5家公司offer,這是一個好的開始吧,元旦後就開始了新的生活了,加油!

  • 2 # 山漢

    這個世界,誰離開誰也能活,用得著那麼拉拉扯扯,糾纏不清?不過,老闆和離職之人總有許多糾葛在其中,讓人百味摻雜。

    一、薪酬矛盾

    又想馬兒跑得快,又不給馬兒吃草,世上哪有這等好事?辛辛苦苦幹了這麼多年,薪水一點都不漲,既然屢屢要求屢屢回絕,那隻能另謀高就。攔著不讓走,那把薪水提高一些啊,總不能讓老百姓喝西北風,當老闆的吃香的喝辣的,悠哉悠哉剝削員工啊。對不對?

    二、技術矛盾

    老闆薪水給的不算少,可待在這裡還要遭受公司老闆親信的指桑罵槐,說自己在這裡算老幾。公司技術總監撂擔子不幹了。總監撂擔子,問題很嚴重,現場裝置一下子就趴下三臺,老闆一下便急眼了。除了開除親戚,還直接將總監拉到家裡,像見到了觀音菩薩,不能走,有什麼想法、意見只管提,就是不能走,簡直到了要綁架人的地步。

    三、資源矛盾

    在公司工作多年,老闆竟然聽信他人挑撥,將下屬銷售經理辭退,還未等銷售經理離開,公司客戶也都跟著銷售經理接二連三撤退,這還能行?老闆腸子都悔青了,攔著銷售經理不讓走,又是增資,又是給股份。唉,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四、工作矛盾

    下屬主管多次建議整改生產環境,避免現場汙染,老闆嫌花錢,一直壓著不予整改。進入冬季,生產現場汙染更甚,下屬主管覺得還是命值錢,要走人。老闆一看著了急,不能走。經過談判,老闆無可奈何決定,過罷年,先整改現場汙染,再生產,下屬主管和一干員工高興得一下跳了起來。

    老闆攔著離職員工不讓走,說明離職員工還有用處,甚至是大用處。老闆為了生存,可以說不顧臉面,不顧身份,不計代價。員工呢,雖然很氣憤,但這年頭,雖不能說天下烏鴉一般黑,但能痛改前非的老闆還是不多,該留則留,自覺不該留,當然拍拍屁股走人,留下老闆遺憾失望的面孔,遲嘍!

  • 3 # 雜事簡談

    這種我目前離職過兩次,都遇到過這種情況,搞得提心吊膽的,也很尷尬。

    第一次是我工作兩年的公司,在那裡表現還不錯,領導也挺看好的,就是各種流程太繁瑣,然後申請離職了。離職時候經理找我談了好幾次,加薪、調整工作什麼的都有了,最後我還是沒有同意留下來。後面我在OA上寫離職申請時候,經理看到了,他就是不批,後面我打算請假一週的,他看到申請了也不批。那時候我在想是不是我跟他們談的時候,說話太直,將關係鬧僵了。後面我正常上班,正常做事,打算一個月後直接走。後來有一次我去經理位置上彙報工作時候,當著好幾個老員工,副經理的面直接問經理是不是忘記幫我審批OA上的離職申請了。後面離職申請批了,我之前的請假也批了。

    還有一次是去一個小公司,那個公司太坑,受不了,然後離轉正還有一個月就申請離職了。我找人事部簽名時,人事主管不肯籤,說總經理要找我談談。後面幾天也沒有見經理找我談,後面有一次晚上開完會,我主動找經理談,他就說還沒有吃飯,讓我早上找他。當我第二天找他時候,他正在吃早餐,讓我10分鐘後找他,後面我找了幾次都是關門狀態。我那時候突然覺得被耍了,後面我決定不談了,直接跟人事主管說,我這週五辦離職手續,你們自己找好工作交接人,按照勞動法,我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就好。那時候雖然離職成功了,但還是很害怕他們在工資上做小動作的。因為之前談話工資9000,但合同上寫2300,怕他們按合同給工資,這樣我去勞動局鬧起來也沒什麼用。

  • 4 # 共享人才

    考慮一下,現在這家公司的發展水平、個人在這家公司成長髮展空間!

    如果待遇等都達到了自己的期望,建議還是留下。

    因為

    1、這家企業呆了半年多已經熟悉了公司的運作模式和人員。到了新企業要重新適應。也不一定有想象中的那麼好!

    2、我是做招聘的,我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樣,不喜歡總是跳槽的人。所以這個情況下,留下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因為你得到老闆的重用和認可。到了新公司不一定很快得到重視。

    3、如果留下後的一段時間,半年或者1年以上,覺得確實沒有發展前景了。相信憑藉你的優秀,一樣能找到一家好單位。

  • 5 # 評論區歡樂多

    當初想走是因為跟風大家同一屆招進來的都各奔前程,出去都是2倍,自己不走麼有些不甘,和領導一提,把我忽悠的沒走,但主要還是給漲了工資,如今想走市場不答應了,我想說如果不是做的委屈,還是老地方好,如果是急切缺錢,並且有公司願意給高價,前途遠大,走更合適,人還是要往遠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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