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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孤獨的香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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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苑達人
作為一名專業的法律人士,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這樣做法是不行的,不能作為婚後孩子的個人財產。
一般來說,法律上會定義出婚前個人財產,對於婚後個人財產是有明確界定的。
比如婚後,只屬於一方所有的物品,比如女人的裙子,男人的剃鬚刀。
再比如,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賠償,這些在離婚之後,屬於婚後個人財產。
我幫你分析一下你的情況,父母離婚,但是兒子已經結婚,父母想把房子給兒子一個人。就想用過戶的方法,把房子透過交易的方式,只寫兒子一個人的名字,不寫兒媳婦名字。
你認為這樣就可以把房子只給兒子一個人了。
但是,
你犯了一個很嚴重的錯誤,
兒子買你房子的錢,是從什麼地方來。
是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雖然他們沒有出錢,但形式上是兒子在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買的房子,那麼法律當然要認為該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就算是該房子只寫你兒子一個人代位名字,還是要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
最簡單的方法是,不要過戶,寫個贈予協議,寫清楚,該房子只贈給兒子一個人,其他人無權分割。這樣,不過戶,到時候,房子仍在父母名下,加上有贈予合同。這樣女方就沒有理由分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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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漸漸學會
這分兩種情況。第一種,孩子如果已經結婚了,父母離婚透過交易的方式過戶給了兒子,這說明已經是孩子夫妻婚後的財產,無論房產證上有沒有孩子老婆的名字,當孩子離婚房子是會被對方平分的;第二種,孩子還沒結婚,父母離婚透過交易的方式過戶給兒子,在孩子結婚後,這房子是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當孩子夫妻兩離婚的時候房子是不會被對方平分的。
你結婚了?如已結婚,按照交易是屬於婚後財產的,如果是贈與就是你個人財產,建議補籤個購房合同補充協議,就是未付款給父母,寫欠條。
去諮詢下律師或公證處,想個更周全的辦法,真是傻到家了,既然父母都涉及離婚,難道就不想想你自己的婚姻嗎?
畢竟老百姓一生的財產也就是房子了,父母給你總不能給了外人吧?
我家哥嫂把一生積蓄都給了兒子買房,現在為了給兒子帶孩子,我哥找了份清潔工工作,嫂子有養老保險,家裡生活開支絕大部分都是我哥嫂出錢,就這樣媳婦還天天給他們臉色看,動不動就罵人。哥嫂早想回老家,可兒子老實,孩子又不捨得。
更關鍵的是兒子信用有不良記錄,有次信用卡有幾元錢忘記還了,不能房貸,寫的女人名字,真是傻到家了!!!當時弄的假離婚,可是錢都是我哥嫂的呀。大家可能會說拿證據,那太難了,畢竟又是幾年了。
任何事情一定要想周全,感情是最不可靠的,也是最虛幻的東西,所以感情好時也要清醒,不要忌諱談錢談財產。至少有一天感情沒了,錢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