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管部主管職責與許可權 1、職責 1.1負責本公司產品質量管理工作,嚴格監督執行公司各類質量標準,確保及提升產品質量,營造持續改進品質的質量文化; 1.2 堅持以輔助、指導生產為主的質量管理理念,積極參與產品設計和改善,以科學的管理手段、過硬的品檢人員業務能力來保障產品質量,控制製程錯誤、減少損耗、降低生產成本; 1.3 負責本部門的職員管理及各項事務管理工作;制定製程檢查標準,並稽核檢查質檢人員是否確實實施; 1.4 配合技術部門(部分檢驗指引由本部門自行制定)制定各類來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檢驗標準制定工作; 1.5負責公司的原料進貨檢驗、製程檢驗以及成品檢驗三個檢驗環節的指導工作; 1.6 建立原材料、在製品、外協品和成品檢驗記錄及質量統計報表,分析和評審各類檢驗報告,每月進行質量總結分析,提出改進意見; 1.7 及時收集材料和配件在使用過程中質量異常反應資訊,對影響產品質量的設計、製造、稽核結果、質量記錄、服務報告和顧客投訴進行分析,以查明並消除不合格的潛在原因並提出解決辦法; 1.8負責公司產品質量資訊反饋的統計分析工作,及時與公司領導及其它部門相互溝通,共同解決各類質量問題; 1.9參加公司內部質量稽核,協調和落實糾正和預防措施,跟蹤驗證,並參與供應商評審工作; 1.10質量異常及客戶抱怨或退貨等的處理工作;製程管理與分析,專案研究並作改善,預防等再發防止措施,鑑定報廢品; 1.11負責檢驗儀器的配置、使用、校正和維護保養,保證檢驗工作的正常進行; 1.12負責召開各類質量分析會,以團隊精神共謀產品質量的改善, 組織公司內各部門和生產骨幹開展質量管理活動,提高全員質量管理意識,推動質量管理工作邁上新的臺階; 1.12負責部門各類培訓工作,努力提升部門職員業務水平; 1.13完成上級安排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2許可權 2.1有權對部門的組織架構進行合理調整; 2.2有權批示部門員工3日假期; 2.3有權對品質異議作出判定; 2.4有權對部門所有職工作出獎懲權利; 2.5有接受培訓的權利; 品管部班長職責與許可權 1 職責 1.1在部門主管的領導下,認真監督各部門對品質要求的執行情況,協調和管理本部門各小組的日常工作; 1.2負責所擔當範圍的質量檢驗和質量保證工作; 1.3負責來料、全檢、巡檢、成品檢驗等各工作崗位的安排、指導和監督工作; 1.4負責各類品質問題的調查和反饋工作; 1.5按指導書的要求及時優質的完成所擔當的相關實驗、測試和檢查工作; 1.6及時統計來料質量報告和巡檢報告,及時向上級報告各類異常狀況; 1.7負責各類檢驗報告彙總、統計和存檔工作; 1.8負責各類樣板收集和儲存工作; 1.9負責檔案傳遞、資料派發等日常工作; 1.10負責部門月計劃申請工作,各類測量工具管理工作; 1.11完成上級指定的其他事項; 2許可權 2.1有對部門內班長級以下職員的獎懲權利; 2.2有權批示部門職員1日假期; 2.3有權對輕微品質異議作出判定; 2.4有接受培訓的權利; 品管部IQC職責與許可權 1 職責 1.1嚴格按圖紙要求、檢驗標準等對每日各類來料進行常規檢驗,並記錄相關的資訊,發現有不良現象及時反映並提供樣品,並溝通協助供應商加強改善,儘量把各種問題反映在最前端。 1.2 對所有電鍍、噴漆等表面處理的及時抽樣後送測試員做相關測試,並跟蹤測試結果,科學判定來料質量等級; 1.3對所有裝配件檢驗必須測試裝配效果,參照裝配效果和其他質量水準判定來料質量等級; 1.4對來料質量判定結果負責; 1.5加強與生產線及倉庫的溝通,主動跟蹤各種料件品質與使用狀況,負責生產過程的材料異常投訴處理,針對異常問題點總結經驗並在下次檢驗中注意; 1.6負責對生產線的退料檢驗,區分料件為製程損壞或來料損壞,並及時反映給類資訊,協助控制物料損耗; 1.7配合採購部對經常出現問題的供應商進行輔導和督促改進效果,提升供應商的供貨質量水平; 1.8保證檢驗記錄真實、清楚、及時、準確; 1.9負責對質量異常在第一時間彙報直接主管(批次拒收時通知主管同意後再拒收); 1.10負責各類來料檢驗報表和報表資料統計、分析工作並及時提交各類分析結果; 1.11負責協助倉庫,定期對庫存物料進行重新判定,確保庫存物料符合質量要求; 1.12保管各種檢具儀器,並確保使用檢具屬合格檢具; 1.13努力學習各類專業檢驗知識,自覺提升個人業務水平; 2 許可權 2.1有建議來料檢驗不合格物料處置的權利; 2.2有要求供應商改善物料質量的權利; 2.3有處置生產退壞料、隔離庫存問題物料的權利; 2.4有對不合理、不完善工藝、方法的生產過程導致物料不良的建議改善權; 2.5有接受培訓的權利; 品管部IPQC職責與許可權 1 職責 1.1 根據檢驗標準、工藝標準、相關圖紙檔案、作業指導書、技術標準、聯絡單等要求,對生產的產品、員工的操作規範等執行巡迴檢驗; 1.2對所使用的檢驗工具(如:遊標卡尺、千分尺、直尺、拉尺等)、量具的精度進行確認。必須定期對量具進行校驗,以保證製程品質的準確度、一致性; 1.3對各工序送檢樣板進行首檢確認,並對確認結果負責;(IPQC在以下情況下必須做首件確認動作,確認合格後方可量產,否則不準量產。1每次的開機之首件;2品質異常重新對策後之首件;3裝置、刀具更換或修護後之首件;4;生產作業條件變更後必須做首件確認動作); 1.4首件完畢,落實填寫在首件報告書上,重點工序必須進行品質三檢(工人自檢、班組長複檢、巡檢員專檢)工作。 1.5依據規定的頻率執行巡檢動作,並及時將檢驗結果記錄在巡檢記錄表中; 1.6製程中若有品質問題和品質異常時要求現場立即改善,必要時停線促進改善,改善合格後方可量產。並將異常及時反饋至上級主管,對已生產的不良品加以標示、隔離,並開立品質異常處理單; 1.6 負責生產車間半成品抽檢合格再轉序工作,對抽檢不合格的半成品督促車間班組長返工、改進合格後方准許轉序; 1.7 負責末件檢驗工作(部分末件需保留樣板); 1.8每日做好各類檢驗記錄,分析車間生產質量狀況,及時向上級報告異常情況; 1.9協助車間改善質量問題; 1.10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任務; 2 權利 2.1有判定送檢首件合格與否的權利; 2.2有糾正不標準操作方法的權利; 2.3發生批次或嚴重質量問題時,有要求立即停機的權利; 2.4有接受培訓的權利; 品管部0QC職責與許可權 1職責 1.1所有成品出廠前必須進行出廠檢驗,才能達到產品出廠零缺陷、客戶滿意零投訴的目標。 1.2 根據車間提出《成品驗貨申請單》內容,對申請檢驗的成品進行檢驗工作(包括功能測試、外觀、組裝、包裝、包括包裝材料、方法,特殊要求,箱嘜等方面進行檢驗) 1.3 依據成品檢驗質量標準和AQL標準,對所檢驗批次成品判定合格與否,並對判定結果負責; 1.4 督促車間對檢驗不合格批次成品進行翻檢,直至再次檢驗合格後方可成品入倉,出貨; 1.5 負責《成品入倉通知單》的填寫工作; 1.6負責各項檢驗記錄的存檔工作; 1.7每月負責統計分析成品檢驗合格率,對檢驗不合格專案進行分析並提出改善意見; 1.8負責成品出貨監督工作,監督入倉、倉存、搬運等操作流程; 1.9及時向上級反映各類品質異常問題; 1.10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任務; 2 許可權 2.1 有對批次送檢成品判定合格與否的權利; 2.2有對入倉、倉存、搬運等成品流通環節的不規範操作行為的制止權利; 2.3有接受培訓的權利;
品管部主管職責與許可權 1、職責 1.1負責本公司產品質量管理工作,嚴格監督執行公司各類質量標準,確保及提升產品質量,營造持續改進品質的質量文化; 1.2 堅持以輔助、指導生產為主的質量管理理念,積極參與產品設計和改善,以科學的管理手段、過硬的品檢人員業務能力來保障產品質量,控制製程錯誤、減少損耗、降低生產成本; 1.3 負責本部門的職員管理及各項事務管理工作;制定製程檢查標準,並稽核檢查質檢人員是否確實實施; 1.4 配合技術部門(部分檢驗指引由本部門自行制定)制定各類來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檢驗標準制定工作; 1.5負責公司的原料進貨檢驗、製程檢驗以及成品檢驗三個檢驗環節的指導工作; 1.6 建立原材料、在製品、外協品和成品檢驗記錄及質量統計報表,分析和評審各類檢驗報告,每月進行質量總結分析,提出改進意見; 1.7 及時收集材料和配件在使用過程中質量異常反應資訊,對影響產品質量的設計、製造、稽核結果、質量記錄、服務報告和顧客投訴進行分析,以查明並消除不合格的潛在原因並提出解決辦法; 1.8負責公司產品質量資訊反饋的統計分析工作,及時與公司領導及其它部門相互溝通,共同解決各類質量問題; 1.9參加公司內部質量稽核,協調和落實糾正和預防措施,跟蹤驗證,並參與供應商評審工作; 1.10質量異常及客戶抱怨或退貨等的處理工作;製程管理與分析,專案研究並作改善,預防等再發防止措施,鑑定報廢品; 1.11負責檢驗儀器的配置、使用、校正和維護保養,保證檢驗工作的正常進行; 1.12負責召開各類質量分析會,以團隊精神共謀產品質量的改善, 組織公司內各部門和生產骨幹開展質量管理活動,提高全員質量管理意識,推動質量管理工作邁上新的臺階; 1.12負責部門各類培訓工作,努力提升部門職員業務水平; 1.13完成上級安排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2許可權 2.1有權對部門的組織架構進行合理調整; 2.2有權批示部門員工3日假期; 2.3有權對品質異議作出判定; 2.4有權對部門所有職工作出獎懲權利; 2.5有接受培訓的權利; 品管部班長職責與許可權 1 職責 1.1在部門主管的領導下,認真監督各部門對品質要求的執行情況,協調和管理本部門各小組的日常工作; 1.2負責所擔當範圍的質量檢驗和質量保證工作; 1.3負責來料、全檢、巡檢、成品檢驗等各工作崗位的安排、指導和監督工作; 1.4負責各類品質問題的調查和反饋工作; 1.5按指導書的要求及時優質的完成所擔當的相關實驗、測試和檢查工作; 1.6及時統計來料質量報告和巡檢報告,及時向上級報告各類異常狀況; 1.7負責各類檢驗報告彙總、統計和存檔工作; 1.8負責各類樣板收集和儲存工作; 1.9負責檔案傳遞、資料派發等日常工作; 1.10負責部門月計劃申請工作,各類測量工具管理工作; 1.11完成上級指定的其他事項; 2許可權 2.1有對部門內班長級以下職員的獎懲權利; 2.2有權批示部門職員1日假期; 2.3有權對輕微品質異議作出判定; 2.4有接受培訓的權利; 品管部IQC職責與許可權 1 職責 1.1嚴格按圖紙要求、檢驗標準等對每日各類來料進行常規檢驗,並記錄相關的資訊,發現有不良現象及時反映並提供樣品,並溝通協助供應商加強改善,儘量把各種問題反映在最前端。 1.2 對所有電鍍、噴漆等表面處理的及時抽樣後送測試員做相關測試,並跟蹤測試結果,科學判定來料質量等級; 1.3對所有裝配件檢驗必須測試裝配效果,參照裝配效果和其他質量水準判定來料質量等級; 1.4對來料質量判定結果負責; 1.5加強與生產線及倉庫的溝通,主動跟蹤各種料件品質與使用狀況,負責生產過程的材料異常投訴處理,針對異常問題點總結經驗並在下次檢驗中注意; 1.6負責對生產線的退料檢驗,區分料件為製程損壞或來料損壞,並及時反映給類資訊,協助控制物料損耗; 1.7配合採購部對經常出現問題的供應商進行輔導和督促改進效果,提升供應商的供貨質量水平; 1.8保證檢驗記錄真實、清楚、及時、準確; 1.9負責對質量異常在第一時間彙報直接主管(批次拒收時通知主管同意後再拒收); 1.10負責各類來料檢驗報表和報表資料統計、分析工作並及時提交各類分析結果; 1.11負責協助倉庫,定期對庫存物料進行重新判定,確保庫存物料符合質量要求; 1.12保管各種檢具儀器,並確保使用檢具屬合格檢具; 1.13努力學習各類專業檢驗知識,自覺提升個人業務水平; 2 許可權 2.1有建議來料檢驗不合格物料處置的權利; 2.2有要求供應商改善物料質量的權利; 2.3有處置生產退壞料、隔離庫存問題物料的權利; 2.4有對不合理、不完善工藝、方法的生產過程導致物料不良的建議改善權; 2.5有接受培訓的權利; 品管部IPQC職責與許可權 1 職責 1.1 根據檢驗標準、工藝標準、相關圖紙檔案、作業指導書、技術標準、聯絡單等要求,對生產的產品、員工的操作規範等執行巡迴檢驗; 1.2對所使用的檢驗工具(如:遊標卡尺、千分尺、直尺、拉尺等)、量具的精度進行確認。必須定期對量具進行校驗,以保證製程品質的準確度、一致性; 1.3對各工序送檢樣板進行首檢確認,並對確認結果負責;(IPQC在以下情況下必須做首件確認動作,確認合格後方可量產,否則不準量產。1每次的開機之首件;2品質異常重新對策後之首件;3裝置、刀具更換或修護後之首件;4;生產作業條件變更後必須做首件確認動作); 1.4首件完畢,落實填寫在首件報告書上,重點工序必須進行品質三檢(工人自檢、班組長複檢、巡檢員專檢)工作。 1.5依據規定的頻率執行巡檢動作,並及時將檢驗結果記錄在巡檢記錄表中; 1.6製程中若有品質問題和品質異常時要求現場立即改善,必要時停線促進改善,改善合格後方可量產。並將異常及時反饋至上級主管,對已生產的不良品加以標示、隔離,並開立品質異常處理單; 1.6 負責生產車間半成品抽檢合格再轉序工作,對抽檢不合格的半成品督促車間班組長返工、改進合格後方准許轉序; 1.7 負責末件檢驗工作(部分末件需保留樣板); 1.8每日做好各類檢驗記錄,分析車間生產質量狀況,及時向上級報告異常情況; 1.9協助車間改善質量問題; 1.10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任務; 2 權利 2.1有判定送檢首件合格與否的權利; 2.2有糾正不標準操作方法的權利; 2.3發生批次或嚴重質量問題時,有要求立即停機的權利; 2.4有接受培訓的權利; 品管部0QC職責與許可權 1職責 1.1所有成品出廠前必須進行出廠檢驗,才能達到產品出廠零缺陷、客戶滿意零投訴的目標。 1.2 根據車間提出《成品驗貨申請單》內容,對申請檢驗的成品進行檢驗工作(包括功能測試、外觀、組裝、包裝、包括包裝材料、方法,特殊要求,箱嘜等方面進行檢驗) 1.3 依據成品檢驗質量標準和AQL標準,對所檢驗批次成品判定合格與否,並對判定結果負責; 1.4 督促車間對檢驗不合格批次成品進行翻檢,直至再次檢驗合格後方可成品入倉,出貨; 1.5 負責《成品入倉通知單》的填寫工作; 1.6負責各項檢驗記錄的存檔工作; 1.7每月負責統計分析成品檢驗合格率,對檢驗不合格專案進行分析並提出改善意見; 1.8負責成品出貨監督工作,監督入倉、倉存、搬運等操作流程; 1.9及時向上級反映各類品質異常問題; 1.10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任務; 2 許可權 2.1 有對批次送檢成品判定合格與否的權利; 2.2有對入倉、倉存、搬運等成品流通環節的不規範操作行為的制止權利; 2.3有接受培訓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