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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區這點事

    隨著現在生活的改變,汽車越來越普及,然而後汽車市場空間越來越大,隨之帶來的問題也越來越多,比如樓主說的殭屍車問題,殭屍車的問題主要有這麼幾個原因:

    第一殭屍車多為報廢車,是使用年限達到,或者說維修成本過高,車主不願意花錢在這上面,又不願意花過多的精力在這上面,隨便找一個位置一放,年生已久,或許車牌都被人卸了,這樣一來更是沒有人管,怕如果管了,車主要找來,那不是要攤上麻煩嘛。

    第二就是殭屍車報廢程式多,說不一定報廢的錢還不夠處理車的錢和花費的精力,更可能攤上麻煩,比如說報廢的時候本來就是一個二手車,如果說發動機號被盜用的或者說不清楚那你就等著跑路吧,總要拿句話出來說,你這車時怎麼回事情啊,反正就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往路邊一放,走人!

    第三專門買的殭屍車過來佔用車牌,現在很多車,特別是新能源車,開始出來車牌好啊,買100個殭屍車就能選100付車牌多好的,加上後面車牌越來越值錢,買一個殭屍車就能上一個牌子多好的事,反正放那裡又不給飯吃。

    第四用殭屍車當臨時的擱置點。說實話,現在門市多值錢,一個殭屍車,夜晚擺攤,白天就放東西,當一個移動的倉庫,又沒人管的,反正就是佔位置。

    第五就是職能部門管不了這麼多。現在的殭屍車太多了,就是說統一拉,但是要聯絡車主,要找位置放車,關鍵是還得聯絡上車主,必定這是私人物品,還不能擅自處理,不然車主回來說他的車時金子做的,我看怎麼辦,其實最關鍵的是沒有位置,現在土地多值錢,要拿一片地放殭屍車,那不是浪費嗎?

    殭屍車的危害太多太多了,相信大家都知道,安全、影響市容、佔用公共空間等等,所以這裡國家應該建立健全相關的報廢體系了,不然那是殭屍車保衛城市,還是從農村包圍城市,應該引起重視了!!!

  • 2 # 車圖騰

    隨著汽車保有量的飛速提升,城市的道路交通日趨擁擠,停車難成為每一個車主繞不開的話題。開車10分鐘,停車1小時,已經不再是一句玩笑話。

    除了車多與基礎設施不夠完善之外,還有什麼原因導致停車如此困難呢?其實還有一個小原因,便是——我們經常能夠在公共停車位、地下停車場、路邊等地的殭屍車,而且數量還不少。

    這些車輛落滿了灰塵,有的車甚至連四個輪子都不知所蹤,它們長期霸佔著停車位,造成了社會公共資源的極大浪費。

    我們都知道,在中東的一些富裕國家,曾出現過不止多起百萬豪車被廢棄的事情,“丟棄”的原因也很簡單,就是不想要了而已。土豪的世界我們也許不懂,那在我們身邊數量龐大的殭屍車,同樣是因為車主有錢任性而棄之不理的麼?實際情況未必有那麼簡單。

    首先,亟待申請報廢的車輛。

    亟待報廢的車輛在殭屍車中佔有不小的比例,這些車輛有的已不具備駕駛條件,但有的還是能夠正常上路的,為什麼車主寧願將它丟棄成為殭屍車,而不願意將其報廢呢?

    申請車輛報廢必須具備相關車輛夫人基本材料,殭屍車的車齡平均在10年左右,行駛里程超過20萬公里,在如此長的時間裡,難免會出現證件丟失,不齊全等現象。這一情況導致車輛沒法走正常的報廢程式,所以車主就乾脆把它們停靠在閒置的停車位或者停車點後,便置之不理。

    即使有的報廢車輛證件齊全,車主也需要填寫各種申請表格,當事人蓋章簽字,跑機動車解體廠等相當繁瑣的流程。由於整個流程並不能在很短的時間內走完,許多車主也無力耗費時間、精力去申請報廢,找個地方將其丟棄反而成為最省時省力的辦法。

    還有一部分需要報廢的殭屍車因為行駛年限較長,根據國家機動車報廢標準能拿到的補貼過低,甚至還不夠彌補車主申請報廢過程中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所以車主主動放棄申請車輛報廢。

    筆者就曾經聽一位朋友說過,他的麵包車申請報廢時,前後奔波了數次,最後僅拿到50元的補貼,早知道賣廢鐵也比申請報廢強。同樣的,市民李先生有輛藍色小轎車成了“殭屍車”,他之前也考慮過將車拖到汽車回收公司去報廢。但經他了解,租用拖車費差不多要200元,而他可領到的報廢款也就在200元左右,一筆賬算下來根本划不來,李先生也就沒了積極性。

    其次,有“案底”在身的車輛。

    這裡所說的有“案底”並不一定是黑車、水車,被盜搶車輛,當然這些車輛很有可能成為殭屍車。

    一種是違章車輛,由於車輛的違章較多,車主並沒有及時處理,長時間未處理的違章產生了相當多的滯納金。車主想要重新啟用或者報廢車輛必須先清除所有的違章記錄,繳清罰款。試想,如果一部車有好幾萬的罰單,把車賣了還不值幾萬,誰還願意補繳罰款呢?再加上長期閒置的車輛或多或少都會出現問題,需要在修理之後才能上路,車主覺得並不划算,所以直接丟棄而置之不理。

    還有一種是不達標車輛,國家相關法規規定,新車6年一審,6年內每兩年去車管所蓋一次章;7-15年的車輛,每年審查一次;15年以上的車輛,每半年審查一次,如果不去年檢或者年檢不合格的車,就會被要求強制報廢。長期停放的殭屍車明顯早已經超過了規定年審期限,車主與其花時間和精力申請複檢或者租拖車拖走強制報廢,不如棄之不聞不問。

    同時,國家對於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制定越來越嚴格。每出一個新的排放標準,就意味著一批老車要被淘汰。目前,在一些城市國四標準的車輛上牌都很困難了,國二國三這些沒有達到排放標準的車型,已經到了被引導報廢甚至強制報廢的階段。很多停放的殭屍車都是老舊車型,排放已經不能滿足國家制定的標準,如果車主駕駛車輛強行上路將會被處以罰款200元,扣3分。執法交警將當場暫扣車輛行駛證,車主必須在7日內進行維修整改,憑複檢合格證明才能把行駛證換回。對於車主來說,駕駛不符合排放標準的車輛上路明顯得不償失。

    總體來看,這些有“案底”的殭屍車,放著不動比動起來更省心。這也就是,為什麼車主寧願長期閒置這些車輛成為殭屍車而不去駕駛的原因了。

    最後,確實是被丟棄的車輛。

    殭屍車中確實有一部分是被被人遺棄不要的車輛。有的是當初作為佔位用的車輛,久而久之就廢棄了;有的可能是套牌或者查封車輛,無法處理後就一直停放著;有的可能是車主因為移民或者其他原因直接放棄的;前文所提到的黑車、水車,被盜搶車輛也是產生殭屍車的一個重要來源。自然,車輛被丟棄的原因千差萬別,但最終的結果卻只有一個。

    不管怎麼說,殭屍車佔用了公共資源,導致資源的不合理分配,勢必會引起其他車主的不滿。同時,這些長期停放的殭屍車也會帶來安全隱患,比如發生燃油洩漏、舊電池釋放有毒、有害液體,車內零部件老化引發自燃等危險情況,嚴重危及他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寫在最後:

    面對數量如此龐大的殭屍車,很多人建議立法,在超過法律規定的時限後,對殭屍車進行集中管理或集中處理。如果殭屍車還能夠達到使用標準,車主或者社會有關管理部門可以選擇捐贈或者低價賣給需要的人;或將其賣給舊車回收中心,進行機動車的再利用。

    那麼,對於這事兒,你又是怎麼看的呢?

  • 3 # ZhonGwy1993

    據我所知,殭屍車的出現主要有下面幾點原因

    1、車主買了車,但因種種原因不常使用或不願使用,比如常年在國外。

    2、因車輛接近報廢,而維修代價過高,因此車主將車一棄了之。

    3、車主可能由於失蹤、入獄,重病,去世等原因不能前來。

    4、失竊車輛,或犯罪分子作案後遺棄的車輛。

  • 4 # 隔壁的汽車迷

    一方面是現在生活條件越來越好,家家戶戶都有車了,城市就這麼大,車缺越來越多。有的車主換新車或者說家裡又添置一件車後舊車沒人開又不捨得去賣,久而久之也不想去做報廢處理,畢竟報廢處理也得不到多少錢,還得浪費時間去辦理,所以他們就把原來的車放在家裡樓下停著了。

    另一方面車子不想要了,但是有違章沒處理,就這麼放著了,也不想去做報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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