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嘗試使用全白話來寫二馬,在中國文學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二馬》是老舍在英國留學時的一部短篇小說。這部小說裡,老舍借鑑了英國當代作家的寫作方法,運用心理描寫和細節描寫。“讀了它們,不會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開始決定往“細”裡寫”。《二馬》寫的是馬家父子為了繼承兄弟的遺產,漂洋過海來到英國,經伊牧師介紹住在溫都太太的家裡。華人多可怕呀!殺人放火帶吸毒,天底下的壞事沒他們不幹的!帶著對華人的偏見,溫都太太強烈反對,但最終由於馬家父子多給房租,同意了他們的入住。慢慢的馬家父子對溫都太太和她的女兒分別產生了愛情,但由於種族和文化偏見,最終他們並沒有走到一起。而馬威最終悄然離開了倫敦。
老馬代表老一派的華人,老馬的描寫有相當的成功:雖然他只代表了一種華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識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輩的華人,但我最熟識的老人確是他那個樣子。他不好,也不怎麼壞;他對過去的文化負責,所以自尊自傲,對將來他茫然,所以無從努力,也不想努力。他的希望是老年的舒服與有所依靠;若沒有自己的子孫,世界是非常孤寂冷酷的。他背後有幾千年的文化,面前只有個兒子。他不大愛思想,因為事事已有了準則。這使他很可愛,也很可恨;很安詳,也很無聊。他依舊帶著老市民的官本位思想,非常小聲告訴別人去古董店裡——因為覺得經商是不體面的事情。還有他經常做一些賠本買賣,將古董店的東西送人或者聊得來就可以少花一些錢,有力的批判了是從滿清到現在一直沿習下來的這種腐朽且妄自尊大的思想。老舍用平實的白話及人物的日常生活狀態,寫出了華人的愚昧、好面子、因循守舊等特點,是他對華人國民性的很好的揭示。
老舍說“在寫《二馬》的時節,正趕上革命軍北伐,我又遠遠的立在一旁,沒機會參加。這兩個大運動,我都立在外面,實在沒有資格去描寫比我小十歲的青年”。他所想描述的馬威是一個有理想的青年,以國家利益為重,個人利益放一邊的那麼一類年輕人。至於李子榮,就是馬威這個人性格的補充,這兩個人的個性是老舍心目中當時理想年輕人的狀態。
拉康在論述人的自我意識時提出了著名的“鏡子理論”,即人是受鏡子裡的影像啟發而開始認識到自身。“鏡子理論”說明人的自我意識不自足時,必須藉助於他人的眼光才能認識自己。在老舍看來,《二馬》中先進的歐洲文化就如同一面鏡子,一面照出守舊華人老馬的愚陋和麻木;一面照出年輕一代小馬、李子榮的活力和生氣。
在老派中國市民馬則仁眼中,英國文化是典型的異國文化。“異”有些是“異國風情”,“‘異’也表示用自己的價值標準去衡量自己所不瞭解的人、事、地點等。”老馬因襲著傳統文化的重負,缺乏競爭意識,追求閒適生活。在他看來,英華人就是不懂得生活的樂趣,不近人情。小說中有一個細節也很能顯示英華人與老馬的區別。伊牧師勸老馬寫一本東西文化比較的書,老馬回答說:“快50歲的人啦,還受那份累!”伊牧師聽了很吃驚,很誠懇地對他說:“我的好朋友!你50啦?我60多了!蕭伯納70多了,還一個勁兒寫書呢!我問你,你看見過幾個英國老頭子不做事?人到50就養老,世界上的事都交給誰做呀!”英華人的這種生活態度與他們激烈競爭的社會有關,也與他們的文化傳統有著密切的"聯絡。浮士德、魯濱遜等不斷探索和追求為特徵的文學形象就是歐洲文化性格的藝術反映。老舍正是透過中西國民的對比,揶揄華人身上的弱點。
李子榮和小馬身上,全然不見老馬身上的毛病,他們有歐洲文化中務實、認真、獨立等特性。或者說,老舍心中的理想市民是以英國文化為參照的,是“英國化了的華人”。李子榮的做事幹練、忠於職守,熱情誠懇,求實進取等文化品格,恰合老舍對英華人是“很好的公民式辦事人”的認識。到上世紀30年代老舍所極力推崇的也仍是英華人的這種“公民式辦事人”精神,“他們該辦什麼就辦什麼,不必你去套交情,他們不因私交而改變做事情應有的態度”,所以“你可以永遠不與他們交朋友……但你一定拿他當個很好的公民或辦事人”。這使老舍“不能不佩服他們”。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老舍對老馬的揶揄、對李子榮與小馬的推崇,標準都來自歐洲文化這面鏡子。
同時老馬也是愛這個國家的,伊牧師讓老馬寫一本關於華人的書,老馬拒絕了,他不希望自己的民族受到別人的侮辱,這也是他的可愛之處。
老舍最初寫《二馬》就是為了駁斥當時歐洲人把華人寫成“一種奇怪可笑的動物”。西方文學中的“中國想象”,特別是那種東方主義激發了老舍的創作衝動。他看到一些沒錢到東方旅行的德華人、法華人、美華人到倫敦中國城找寫小說、日記和新聞的材料,這些報道把華人都寫成“抽菸,私運武器,害死人後把屍首往床底下藏,強迫發生了關係婦女不問老少,和作一切至少該千刀萬剮的事情的”。這些形象深入英華人內心。小說,戲劇,電影裡都這麼描述,讓人們對這個黃面板黑頭髮的民族的人們感到害怕,老舍寫這篇文章就是想讓英華人重新看待華人。
文章裡也強烈批判了英華人的殖民思想。文章中有一段話,“他真愛中國,半夜睡不著的時候,總是禱告上帝快快地叫中國變成英國的屬國;他含著熱淚告訴上帝:中國要不叫英國管起來,這群黃臉黑髮的東西,怎麼也升不了天堂。”由此可見,英國的殖民思想深入每一個英華人的內心。在他們看來,自己就是最高貴的種族,而其他種族國家的人就理所應當的來朝拜他們,來歸順他們。老舍對他們的批判是深刻的。
老舍對於歐洲的文化則是一種矛盾的心態,他既希望自己的國家可以文明到那個程度,另一方面,他對歐洲那種對中國的偏見,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充滿了批判。
《二馬》中,充滿了對中西文化的比較,透過中西方人不同的生活方式,思維方式,處事方式來看中西方的差異。西方人很務實,也很獨立。溫都太太已經年紀不小了,但是她不會閒下來,她每天都在忙忙碌碌。而老馬則不一樣,他繼承了華人傳統的觀念,年紀大些就應該由兒子來養老,而自己則是享受生活;溫都太太和自己的女兒的賬目都算的很清楚,而馬家父子根本不算賬,有時別人和老馬要什麼,他也會很慷慨大方的送給人家,這就是西方人的務實與華人的好面子。
《二馬》在寫作風格上注重心裡分析和描寫工細,一改以往的文言與白話夾裹在一起的寫作方法,只用一些簡單的、有力的、可讀的白話文字,描繪出白話的真正美味。“京味”作為一種風格現象,包括作家對北京特有風韻、特具的人文景觀的展示及展示中所注入的文化趣味,成功地把語言的通俗性與文學性統一起來,做到了乾淨利落,鮮活純熟,平易而不粗俗,精製而不雕琢。其所使用的語詞、句式、語氣以至說話的神態氣韻,都有他獨特的體味和創造,又隱約滲透著北京文化。老舍先生筆下的人物個性鮮明,同時又具有代表性。由於當時許多作品多是半百話半文言,而老舍又聽取了友人白滌洲的意見,在《二馬》中,老舍全文采用通篇白話,是當時的一個典範。老舍在創作《二馬》時,開始嘗試景物的描寫,例如:
園外沒有什麼人,園門還悄悄的關著。他折回到大橋上,扶著石欄,看著泰晤士河。河水灰汪汪的流著,岸上的老樹全靜悄悄的立著,看著河水的波動。樹上只有幾隻小黑鳥,縮著脖兒,彼此唧咕,似乎是訴什麼委屈呢。靠著岸拴著一溜小船,隨著浪一起一落,有點像閒膩了,不得不一動不動似的…… 遠處的灰雲把河水、老樹全合成一片灰霧,渺茫茫的似另一個世界,和這個世界一樣灰淡慘苦,只是極遠極遠,不容易看清楚了。
他還經常運用比喻的手法,如“她的舉動像個小野貓兒,她的思想卻像個死牛”這是用來描述溫都太太的女兒;還有“他把她的手,一塊兒棉花似的,放在他的唇邊”……這些描寫都十分貼近事實,容易想象,而且富有美感。
老舍先生說由於他回國的原因,他便倉促完成了小說。“時候到了,我只寫了那麼多,馬威逃走以後的事無論如何也趕不出來了,於是一狠心,就把腰眼當作了尾巴,硬行結束。”⑨但這仍是一篇比較成功的小說,引起人們對中國國民性的思考,和如何振興民族的思索。
老舍嘗試使用全白話來寫二馬,在中國文學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二馬》是老舍在英國留學時的一部短篇小說。這部小說裡,老舍借鑑了英國當代作家的寫作方法,運用心理描寫和細節描寫。“讀了它們,不會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開始決定往“細”裡寫”。《二馬》寫的是馬家父子為了繼承兄弟的遺產,漂洋過海來到英國,經伊牧師介紹住在溫都太太的家裡。華人多可怕呀!殺人放火帶吸毒,天底下的壞事沒他們不幹的!帶著對華人的偏見,溫都太太強烈反對,但最終由於馬家父子多給房租,同意了他們的入住。慢慢的馬家父子對溫都太太和她的女兒分別產生了愛情,但由於種族和文化偏見,最終他們並沒有走到一起。而馬威最終悄然離開了倫敦。
老馬代表老一派的華人,老馬的描寫有相當的成功:雖然他只代表了一種華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識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輩的華人,但我最熟識的老人確是他那個樣子。他不好,也不怎麼壞;他對過去的文化負責,所以自尊自傲,對將來他茫然,所以無從努力,也不想努力。他的希望是老年的舒服與有所依靠;若沒有自己的子孫,世界是非常孤寂冷酷的。他背後有幾千年的文化,面前只有個兒子。他不大愛思想,因為事事已有了準則。這使他很可愛,也很可恨;很安詳,也很無聊。他依舊帶著老市民的官本位思想,非常小聲告訴別人去古董店裡——因為覺得經商是不體面的事情。還有他經常做一些賠本買賣,將古董店的東西送人或者聊得來就可以少花一些錢,有力的批判了是從滿清到現在一直沿習下來的這種腐朽且妄自尊大的思想。老舍用平實的白話及人物的日常生活狀態,寫出了華人的愚昧、好面子、因循守舊等特點,是他對華人國民性的很好的揭示。
老舍說“在寫《二馬》的時節,正趕上革命軍北伐,我又遠遠的立在一旁,沒機會參加。這兩個大運動,我都立在外面,實在沒有資格去描寫比我小十歲的青年”。他所想描述的馬威是一個有理想的青年,以國家利益為重,個人利益放一邊的那麼一類年輕人。至於李子榮,就是馬威這個人性格的補充,這兩個人的個性是老舍心目中當時理想年輕人的狀態。
拉康在論述人的自我意識時提出了著名的“鏡子理論”,即人是受鏡子裡的影像啟發而開始認識到自身。“鏡子理論”說明人的自我意識不自足時,必須藉助於他人的眼光才能認識自己。在老舍看來,《二馬》中先進的歐洲文化就如同一面鏡子,一面照出守舊華人老馬的愚陋和麻木;一面照出年輕一代小馬、李子榮的活力和生氣。
在老派中國市民馬則仁眼中,英國文化是典型的異國文化。“異”有些是“異國風情”,“‘異’也表示用自己的價值標準去衡量自己所不瞭解的人、事、地點等。”老馬因襲著傳統文化的重負,缺乏競爭意識,追求閒適生活。在他看來,英華人就是不懂得生活的樂趣,不近人情。小說中有一個細節也很能顯示英華人與老馬的區別。伊牧師勸老馬寫一本東西文化比較的書,老馬回答說:“快50歲的人啦,還受那份累!”伊牧師聽了很吃驚,很誠懇地對他說:“我的好朋友!你50啦?我60多了!蕭伯納70多了,還一個勁兒寫書呢!我問你,你看見過幾個英國老頭子不做事?人到50就養老,世界上的事都交給誰做呀!”英華人的這種生活態度與他們激烈競爭的社會有關,也與他們的文化傳統有著密切的"聯絡。浮士德、魯濱遜等不斷探索和追求為特徵的文學形象就是歐洲文化性格的藝術反映。老舍正是透過中西國民的對比,揶揄華人身上的弱點。
李子榮和小馬身上,全然不見老馬身上的毛病,他們有歐洲文化中務實、認真、獨立等特性。或者說,老舍心中的理想市民是以英國文化為參照的,是“英國化了的華人”。李子榮的做事幹練、忠於職守,熱情誠懇,求實進取等文化品格,恰合老舍對英華人是“很好的公民式辦事人”的認識。到上世紀30年代老舍所極力推崇的也仍是英華人的這種“公民式辦事人”精神,“他們該辦什麼就辦什麼,不必你去套交情,他們不因私交而改變做事情應有的態度”,所以“你可以永遠不與他們交朋友……但你一定拿他當個很好的公民或辦事人”。這使老舍“不能不佩服他們”。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老舍對老馬的揶揄、對李子榮與小馬的推崇,標準都來自歐洲文化這面鏡子。
同時老馬也是愛這個國家的,伊牧師讓老馬寫一本關於華人的書,老馬拒絕了,他不希望自己的民族受到別人的侮辱,這也是他的可愛之處。
老舍最初寫《二馬》就是為了駁斥當時歐洲人把華人寫成“一種奇怪可笑的動物”。西方文學中的“中國想象”,特別是那種東方主義激發了老舍的創作衝動。他看到一些沒錢到東方旅行的德華人、法華人、美華人到倫敦中國城找寫小說、日記和新聞的材料,這些報道把華人都寫成“抽菸,私運武器,害死人後把屍首往床底下藏,強迫發生了關係婦女不問老少,和作一切至少該千刀萬剮的事情的”。這些形象深入英華人內心。小說,戲劇,電影裡都這麼描述,讓人們對這個黃面板黑頭髮的民族的人們感到害怕,老舍寫這篇文章就是想讓英華人重新看待華人。
文章裡也強烈批判了英華人的殖民思想。文章中有一段話,“他真愛中國,半夜睡不著的時候,總是禱告上帝快快地叫中國變成英國的屬國;他含著熱淚告訴上帝:中國要不叫英國管起來,這群黃臉黑髮的東西,怎麼也升不了天堂。”由此可見,英國的殖民思想深入每一個英華人的內心。在他們看來,自己就是最高貴的種族,而其他種族國家的人就理所應當的來朝拜他們,來歸順他們。老舍對他們的批判是深刻的。
老舍對於歐洲的文化則是一種矛盾的心態,他既希望自己的國家可以文明到那個程度,另一方面,他對歐洲那種對中國的偏見,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充滿了批判。
《二馬》中,充滿了對中西文化的比較,透過中西方人不同的生活方式,思維方式,處事方式來看中西方的差異。西方人很務實,也很獨立。溫都太太已經年紀不小了,但是她不會閒下來,她每天都在忙忙碌碌。而老馬則不一樣,他繼承了華人傳統的觀念,年紀大些就應該由兒子來養老,而自己則是享受生活;溫都太太和自己的女兒的賬目都算的很清楚,而馬家父子根本不算賬,有時別人和老馬要什麼,他也會很慷慨大方的送給人家,這就是西方人的務實與華人的好面子。
《二馬》在寫作風格上注重心裡分析和描寫工細,一改以往的文言與白話夾裹在一起的寫作方法,只用一些簡單的、有力的、可讀的白話文字,描繪出白話的真正美味。“京味”作為一種風格現象,包括作家對北京特有風韻、特具的人文景觀的展示及展示中所注入的文化趣味,成功地把語言的通俗性與文學性統一起來,做到了乾淨利落,鮮活純熟,平易而不粗俗,精製而不雕琢。其所使用的語詞、句式、語氣以至說話的神態氣韻,都有他獨特的體味和創造,又隱約滲透著北京文化。老舍先生筆下的人物個性鮮明,同時又具有代表性。由於當時許多作品多是半百話半文言,而老舍又聽取了友人白滌洲的意見,在《二馬》中,老舍全文采用通篇白話,是當時的一個典範。老舍在創作《二馬》時,開始嘗試景物的描寫,例如:
園外沒有什麼人,園門還悄悄的關著。他折回到大橋上,扶著石欄,看著泰晤士河。河水灰汪汪的流著,岸上的老樹全靜悄悄的立著,看著河水的波動。樹上只有幾隻小黑鳥,縮著脖兒,彼此唧咕,似乎是訴什麼委屈呢。靠著岸拴著一溜小船,隨著浪一起一落,有點像閒膩了,不得不一動不動似的…… 遠處的灰雲把河水、老樹全合成一片灰霧,渺茫茫的似另一個世界,和這個世界一樣灰淡慘苦,只是極遠極遠,不容易看清楚了。
他還經常運用比喻的手法,如“她的舉動像個小野貓兒,她的思想卻像個死牛”這是用來描述溫都太太的女兒;還有“他把她的手,一塊兒棉花似的,放在他的唇邊”……這些描寫都十分貼近事實,容易想象,而且富有美感。
老舍先生說由於他回國的原因,他便倉促完成了小說。“時候到了,我只寫了那麼多,馬威逃走以後的事無論如何也趕不出來了,於是一狠心,就把腰眼當作了尾巴,硬行結束。”⑨但這仍是一篇比較成功的小說,引起人們對中國國民性的思考,和如何振興民族的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