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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權利不需要國會審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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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投資界

    一場從去年11月開始的收購大案到現在也沒有落下帷幕:從博通首次提出收購博通的要約以來,晶片行業就看這兩家的收購大戲了。

      為了收購高通,博通真是煞費苦心,展開了一場“根本停不下來的”價格戰:從最開始擬定的1000億美元到“最好的和最終的報價”1210億美元;之後高通的不買賬讓博通翻臉,又將其收購報價降低至1170億美元;然而峰迴路轉,訊息傳出高通爆出1600億美元才同意收購……

      一會兒博通,一會兒高通;

      一會兒可以收購,過一陣又不能收購;

      這兩家的糾纏已經夠亂,又出現了英特爾的涉入、特朗普的攪局,看官們估計都糊塗了。

      以“國家安全”為由,特朗普禁止博通收購高通

      特朗普從來不嫌自己的事大。

      這邊2月份剛剛以“國家安全”理由禁止在美國售賣華為手機,引起中國憤怒,另一邊又以“國家安全”理由叫停了博通收購高通:兩家公司被勒令立即停止擬議中的交易,同時白宮宣告禁止博通提議的高通董事會候選人參加競選。

      英國《金融時報》網站截圖

      該宣告是這樣表示的:“有可靠的證據讓我相信,根據新加坡法律組建的有限公司博通 ……透過對美國特拉華州的高通公司(Qualcomm)進行實際控制可能會損害美國的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理由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成為了特朗普千年不變的老梗。但“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背後不過是作為“大國”面對科技市場風雲變幻下的一種不確定和焦慮。

      這種不確定和焦慮是合理的。

      高通作為美國國防部簽有合約的公司,一直備受美國信任。當下華為正在積極地向5G市場發力,支撐其“智慧城市”和自動駕駛戰略。如果高通被博通收購,高通在5G市場的“領導角色”將被華為取代,則可能對美國構成技術上威脅。

      被斥投機收購,博通15億示好美國

      “負債收購比自己更大的競爭對手,交易完成後立即進行重組,賣掉非核心業務和裁員以提升公司利潤率”這是行業對博透過去發展的一段“露骨性”總結。

      博通Quattroporte兼CEO陳福陽多年來一直是“收購狂魔”的性格,在短短几年時間完成了數筆鉅額交易,連續吞併更大的行業同行,成功將安華高打造成全球第五大半導體公司。

      自2013年,陳福陽主導安華高斥資66億美元、溢價41%收購矽谷聖何塞的儲存晶片公司LSI開始,博通的收購道路就被打通了。2015年5月,安華高宣佈斥資370億美元收購加州的老牌晶片公司博通;10個月後,陳福陽領導下的“新博通”又宣佈斥資59億美元收購網路裝置公司博科通訊,深耕快速成長的資料中心網路裝置市場。

      直到現在,晶片巨頭高通又進入到了博通的法眼。

      博通選擇高通與蘋果之間發生許可糾紛、股價下滑期間進行收購,真的是非常“精明”。

      以特朗普為代表的美方也不傻,萬一博通收購之後為了尋求快速盈利,減少用於研發的長期投資,讓“美國牌”的高通技術競爭力下降怎麼辦?

      越是想吃熱豆腐,越是心急。博通為了讓美國政府安心,開始不斷示好:開出了 15億美元培育下一代美國工程師,以便讓美國領跑全球5G市場。同時,將公司總部遷至美國,達到“精神與物質”上的高度統一。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不過,不光是美國方面在反對,就連與高通合作的中國企業也在聯合反抗。

      高通與中國許多的公司都簽署了網路服務合作協議,包括聯想、OPPO、vivo、小米、中興都是高通的重要客戶,而聯想更是與高通合作了20多年。據資料顯示,在高通220億美元的年收入中超過10%來自OPPO和vivo兩家公司。2017年,高通晶片業務來自中國廠商的營收分為60億美元。

      當下,高通正在全力與眾多中國運營商、基礎裝置廠商、OEM廠商等合作伙伴加速推動5G在2019年成為現實。面對博通以利益驅動的資本運作,多數公司更傾向在創新中不斷前進的高通。更重要的是如果博通收購高通可能會形成壟斷,對依靠高通合作的中國企業不再是個福音。

      一波未平,另一波又起,近日華爾街日報援引知情人士訊息,英特爾也要摻入這場亂鬥中,目前正考慮透過一系列收購方案來應對這一潛在交易。若博通成功收購高通,英特爾則可能向博通提出報價。

      過去的英特爾從不大規模的進行併購交易,英特爾一位女發言人也在之後間接地予以否認。但若博通成功收購高通,新公司將成為僅次於英特爾和三星電子的全球第三大晶片製造商。

      那時的英特爾還能坐的住麼?

      結語

      想起在2017年的11月,特朗普與陳福陽還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儀式上互相擁抱,一起宣佈將公司總部從新加坡遷至美國,轉眼間4個月過去了,友誼就這樣被“打了臉”。

      但博通仍然樂觀地認為,將總部從新加坡遷往美國或將為此次交易掃清障礙。特朗普這種變化無常的人既然已經參與到了博通高通收購案中,必將在未來會出現更加多的戲劇性情節。

      到底收不收購,結局如何,值得期待。

  • 2 # 經韜

    因為博通目前仍在新加坡,屬於外國企業,該案例算是外資併購範疇。而總統可以否決該併購案,恰恰是國會相關立法賦予的權力。

    根據《2007年外國投資與國家安全法》(FINSA),以及小布什簽署的“第13456號行政令”,賦予美國外商投資委員會(CFIUS)審查外資併購的權力,也賦予了總統否決權。這意味著,總統對具體案例的否決,不必需要國會審議,就是最終結論。

    CFIUS隸屬於財政部的跨部門機構,美國財長擔任主席。秘書處設在財政部國際投資局,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具體審查流程包括:立案調查(主動申報)、初步核查、深入調查、總統決定四個階段。但很多案例被CFIUS初步核查或深入調查時,併購企業就知難而退了。沒到總統否決階段,就結束了。

    如果立案調查(主動申報)正式發起後,CFIUS首先進行30天全面初步核查,主要衡量併購交易是否危害美國國家安全、國土安全和關鍵基礎設施,相關投資是否被他國政府“擁有或控制”。如果CFIUS認定併購交易可能涉及他國政府“控制或擁有”的狀況,有權越過核查階段,直接啟動深入調查程式。如果CFIUS認定交易不涉及國家安全,則併購交易獲批。

    根據FINSA,若至少出現下列情形之一,CFIUS進入深入調查階段:一是CFIUS認為併購交易威脅美國國家安全,但在核查階段沒有得到減緩;二是從事併購交易的外華人被外國政府控制;三是交易涉及控制關鍵基礎設施。

    如果經歷上述三個環節後,如果CFIUS認為併購交易不損害國家安全,調查終止,併購獲批。如果CFIUS認為併購交易損害美國國家安全,就可形成最終結論並向總統報告,建議總統否決。但是需要強調的是CFIUS只有建議權,沒有最終否決權。

    總統收到CFIUS報告後,充分考慮併購對國家安全的各種影響。在15天內,做出是否中止或阻止併購交易的最終裁決。若總統中止、阻止併購投資必須滿足兩條件:一是美國其他法律“不能充分地、合適地”保護國家安全;二是總統必須有外商投資危害國家安全的可信證據。

    期間,國會有知情權,但沒有阻止總統的權力。除非修改當前美國國的外商投資審查法律。

    博通併購高通案也是要經過上述程式的。歷史上,美國總統否決過四起案例,全部是針對中國的投資併購案。而博通併購高通案,雖然不涉及中國直接參與併購,但還是有中國因素。美國官方害怕一旦高通被併購,美國企業難以和華為在5G領域未來進行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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