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這屬於失火罪。一、失火罪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二、《刑法》第115條規定:(第一款)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據刑法修正案(三)修改}(第二款)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認定標準:(一)過失引起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導致死亡3人以上;2、重傷10人或者死亡、重傷10人以上;3、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4、燒燬30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50萬元以上;5、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防護林、特種用途林10公頃以上;6、人員傷亡、燒燬戶、直接財產損失雖不足規定數額,但情節嚴重,使生產、教學、生活受到重大損害的。(二)過失引起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之“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導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2、造成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3、燒燬15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25萬元以上;4、過火有林地面積為2公頃以上。
法律上,這屬於失火罪。一、失火罪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二、《刑法》第115條規定:(第一款)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據刑法修正案(三)修改}(第二款)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認定標準:(一)過失引起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導致死亡3人以上;2、重傷10人或者死亡、重傷10人以上;3、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4、燒燬30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50萬元以上;5、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防護林、特種用途林10公頃以上;6、人員傷亡、燒燬戶、直接財產損失雖不足規定數額,但情節嚴重,使生產、教學、生活受到重大損害的。(二)過失引起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之“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導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2、造成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3、燒燬15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25萬元以上;4、過火有林地面積為2公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