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覃仕勇說史
-
2 # 飄雪樓主的歷史課
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和大腳馬皇后的愛情廣為流傳,大致是朱元璋還沒有發跡時,紅巾軍統帥郭子興把義女馬秀英嫁給了表現突出的朱元璋,因為有了賢德的馬秀英的支援,朱元璋也不負眾望,最終逆襲成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為不忘與他患難與共的馬秀英,立其為皇后。
當然,朱元璋畢竟是國之君,身邊也不可能只有馬皇后這一位女人。下面,就來看朱元璋和一位曠世美女之間的奇葩愛情。公元1355年,郭子興病逝後,小明王韓林兒任命郭子興的兒子郭天敘為都元帥,妻弟張天佑為右副元帥,朱元璋為左副元帥。當然,朱元璋雖然是副元帥,但他才是實權在握的紅巾軍的主帥。
朱元璋手下有如徐達、湯和、周德興、胡大海、郭英郭興等一幫淮西系將領,軍隊的戰鬥力極強。當然,這些虎將們之所以都願意跟隨朱元璋,除了“老鄉情”外,還有原因就是朱元璋做事公道,治軍嚴謹,為人正直。
朱元璋忍痛處死江南才女陳坦妹一事就是最好的例子。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元末明初,在朱元璋率領紅巾軍攻下了浙江金華時,他的養子朱文正(實際是他大哥家的兒子,朱元璋把他收留在了身邊)和胡大海的養子胡德濟向他進獻了一名江南美女,這位美女加才女不是別人,正是蘇坦妹。
蘇坦妹,浙江人氏,用一句話來形容她就是:才貌雙全。不但長得那豈止傾國傾城可形容,而且才略過人,在江南是位無人不知的知名才女,和另一名才女楚方玉合稱為“江南蘇楚”。
蘇坦妹還有個特點就是喜歡和名士結交,據說,她和當時的劉伯溫、宋濂、章溢、葉琛等浙西四賢關係很好,經常坐在一起喝茶聊天,高談闊論。
公元1358年,剛剛而立之年的的朱元璋攻破婺洲。進城之後,朱元璋為了安撫百姓,來了個“約法三章”,他張貼了一個告示。當時圍觀的民眾大字不識一個,不知道上面寫的是什麼。就在大家竊竊私語時,路過這裡的蘇坦妹給眾人做起了翻譯。
結果這一幕正好被朱元璋的義子朱文正和大將胡大海的兒子胡德濟看到。兩人對蘇坦妹驚為天人。
兩人一合計,便編造了一個“私藏惑亂百姓的傳單”的罪名,把她給抓走了。
兩人抓蘇坦妹不是佔為已有,而是想透過“借花獻佛”來巴結討好朱元璋。朱元璋見了蘇坦妹,同樣被她的美貌吸引,對她驚為天人,心裡嘆道:“這樣美麗的女人,即便是鐵石心腸的男人也會動心。”於是情不自禁地收入了這件“特殊的禮物”。
獻了禮物,胡德濟得到朱元璋的口頭嘉獎後,自己也決定“犒勞”一下自己,於是竟然去妓院中擄掠妓女至家中淫樂。
胡德濟這是公然挑釁朱元璋立下的規矩,不但軍紀敗壞,更讓朱元璋顏面掃地,。朱元璋聽說後,決定殺雞儆猴——嚴懲胡德濟。
身陷囹圄的胡德濟認為朱元璋太翻臉無情,昨天才送了一個絕世美人給他,今天就撕破臉要懲處自己,於是在受審之時,他很不服氣地為自己辯解,並且說了6個石破天驚的話:“前有車、後有轍。”含沙射影地針對朱元璋和蘇坦妹的事。
朱元璋一聽,臉都綠了。他明白自己作為軍隊領袖,如果不能正已,肯定不能服眾。為了嚴名“約法三章”,朱元璋在經過痛苦的內心鬥爭後,最後下令把年僅24歲的蘇坦妹處死了。
蘇坦妹就這樣成為了政治犧牲品,誠為可悲也。
隨後,朱元璋下令處死知法犯法的胡德濟。期間有人提醒朱元璋,胡德濟是胡大海的兒子,如果處死他,很有可能會引起胡大海的不滿,甚至叛變。但為了整肅軍紀,朱元璋還是堅決地處死了胡德濟。
《明史》中關於胡大海的記載:初,太祖克婺州,禁釀酒。大海子首犯之。太祖怒,欲行法。時大海方徵越,都事王愷請勿誅,以安大海心。太祖曰:“寧可使大海叛我,不可使我法不行。”竟手刃之。
也就是說,朱元璋確實殺了大將胡大海的兒子,而且還是親手殺了胡大海的兒子。但並不是因為淫亂青樓女子,而是因為釀酒。朱元璋明令禁止軍隊裡釀酒飲酒,但是胡大海的兒子公然違反。朱元璋要按軍令處罰他。當時有人對朱元璋說,胡大海領兵在外,殺了他兒子,恐怕他會造反啊。朱元璋說,寧願胡大海反叛我,我也要堅決執行軍令。於是親手殺掉胡大海的兒子。
當然,不管胡德濟之死,不管與蘇坦妹有與關聯,但胡德濟肯定是因為“犯法”而死於朱元璋屠龍刀之下的。而在《國初事蹟》和《明史》裡也都講了朱元璋嚴格執行軍令的事情。
當然,歷史上的胡大海並沒有因為兒子被處死而背叛朱元璋。不過他的結局也很悽慘,他和他的次子都被降將蔣英用鐵錘打死,胡家一門竟然絕後了,誠為可悲也。
朱元璋為了自己的名聲和事業,冤殺了蘇坦妹後,心裡也十分後悔。相傳,朱元璋稱帝后,出於彌補心理,不但親自到蘇坦妹墳前祭奠,還給她立下了一座“罪已碑”。
回覆列表
答:這是一則野史傳聞,最早見於明初劉辰的《國初事蹟》。
原文大意是說,明太祖朱元璋親征婺州(今浙江金華),有男子為拍馬屁,進獻上一才色兼具的美女。朱元璋很不高興,說,我的志向是掃平天下,你這是用女色來蠱惑我!
其結果是:“誅之於市,以絕進獻。”
明正德年間的進士梁億著《遵聞錄》,也摘錄了此事,前面文字相同,結果有些差別,即把《國初事蹟》中“誅之於市,以絕進獻”的八個字簡化為“命誅之”三個字。
那麼,這“誅之於市”和“命誅之”的“之”,是指美女呢?還是指進獻美女的男子?
得好好琢磨琢磨。
自古以來,凡進獻美女的人,都是別有企圖的。
我們看,勾踐給吳王夫差獻西施;王允給董卓獻貂嬋;周瑜給劉備獻孫夫人;田弘遇給崇禎獻陳圓圓等等。
我覺得,朱元璋自稱志在天下,不能被人用美色擾亂了初心,多半是要殺進獻之人。
當然,您若硬要理解為殺的是被進獻的美女,那也未嘗不可。
但話又說回來,這兩本書裡沒頭沒尾記錄了這麼一段,可信嗎?
這是要打個大大的疑問號的。
梁億《遵聞錄》裡收集的神鬼異事用今天的眼光看,根本不值一辯。
劉辰的《國初事蹟》倒有一定的權威性。
首先,劉辰與朱元璋是同時代人,其最初在方國珍手下工作,後來投入朱元璋的陣營,成為了李文忠的幕僚。
最重要的是,永樂初年,明成祖準備修《太祖實錄》,在李文忠兒子李景隆的推薦下,劉辰加入了編修班子。
就因為劉辰的身份和曾經修撰《明太祖實錄》的經歷,即其在《國初事蹟》中記朱元璋屠殺進獻美女的人或屠殺被進獻的美女事件,似乎是史實。
實際上,這種事,您要證其真,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因為,原文只說“進女子一人,約二十歲,能作詩”,而這女子姓甚名誰,家裡還有什麼人,全都沒有交代,就像是空降的一樣,只是民間無聊人士參考《封神榜》裡蘇妲己的名字,替之加了一個名字:“蘇坦妹”,根本查無可查。
當然,有人會引用《龍興慈記》中朱元璋殘忍肢解常遇春的妻子、或引用《耳談》中朱元璋閹割宮女、《紀事錄》中朱元璋將五千宮女剝皮貯草等等變態惡行來作為證明朱元璋殺婺州美女的證據。
但我想說,《龍興慈記》和《耳談》、《紀事錄》這些書,全是奇事怪談,可信度比《遵聞錄》還不如。
還是說回《國初事蹟》。
上面說了,《國初事蹟》有一定的權威性,但其所記就是否一定屬實呢?
答案是未必。
舉個例。
該書寫常遇春聽說了朱元璋的威名,帶領數十名好漢前來投奔,到了和陽一帶,飢困,躺臥在田間酣睡,忽然夢到神人身穿金甲、手擁金盾在耳邊鼓譟,說:“快起來,快起來,天子來也!”常遇春睜眼一看,見朱元璋帶一隊親隨從田邊經過,趕緊跪倒。
這一段,也太能扯了吧?
所以,“朱元璋殺了蘇坦妹死後,被迫立罪己碑”之類的故事,聽聽就好,不必要太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