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一等鍵民

    漢初三傑蕭何幫助劉邦起家,從沛縣起義加入到義軍隊伍,後來管家;張良策劃幫助劉邦成為了義軍中的佼佼者,在萬千起義軍中脫穎而出;而韓信才是幫助劉邦掃平天下,統一天下,建立漢朝的最大功臣!沒有韓信,劉邦連蜀地都出不來,一輩子就在蜀地養老了!

    所以漢初三傑首推韓信!

    至於陳平不在例,因為漢初分三段,起步蕭何,發展張良,稱帝韓信,陳平比較尷尬!

  • 2 # 遙望燕園

    或許陳平沒有躋身於“漢初三傑”的原因並不在於陳平的能力,也不在於陳平的出身,而在於陳平的某些行為不符合“人傑”的標準。“漢初三傑”的出處源於漢高祖劉邦的一段話:夫運籌策帷帳之中,決勝於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鎮國家,撫百姓,給餽餉,不絕糧道。吾不如蕭何。連百萬之軍,戰必勝,攻必取,吾不如韓信。此三者,皆人傑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我們一般關注的點,都是張良、蕭何、韓信三人的能力。如果單以能力論,陳平絲毫不遜於三人,三人各有短板,張良擅長謀略不擅長治國和打仗,蕭何擅長治國和謀略卻不擅長打仗,韓信擅長打仗和謀略卻未必擅長治國。而陳平在治國、打仗和謀略上都有實績。孝惠皇帝、高後之時,黎民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故惠帝垂拱,高後女主稱制,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穡,衣食滋殖。蕭何、曹參、陳平三位丞相是孝惠、高後時最重要的三位丞相,在他們三人的輔佐之下,才達到了“天下宴然”的景象。陳平不但有治國的實績,並且對丞相職責有著極為深刻的理解: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育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秦楚漢之際,名將輩出。張良、陳平二人也撈到過親自上戰場的機會,但張良的軍事實績不過是無頭蒼蠅一般的“往來為遊兵潁川”,陳平卻是“項王使項悍拜平為都尉”:項羽之東王彭城也,漢王還定三秦而東,殷王反楚。項羽乃以平為信武君,將魏王咎客在楚者以往,擊降殷王而還。項王使項悍拜平為都尉,賜金二十溢。居無何,漢王攻下殷(王)。項王怒,將誅定殷者將吏。陳平懼誅,乃封其金與印,使使歸項王,而平身間行杖劍亡。項羽給陳平的兵馬不過是“魏王咎客在楚者”,人數當不多,戰鬥力也會比較一般,但陳平依舊出色地擊降殷王司馬卬,這其實是很了不得的軍事成就,所以一向眼高於頂吝於封賞的項羽才拜陳平為都尉,都尉是西楚中級武官。陳平初投劉邦時,做的也是武官。(劉邦)是日乃拜平為都尉,使為參乘,典護軍。……遂與東伐項王。至彭城,為楚所敗。引而還,收散兵至滎陽,以平為亞將,屬於韓王信,軍廣武。至於謀略,則沒必要細說了,一個“凡六出奇計,輒益邑,凡六益封。奇計或頗秘,世莫能聞也”足以證明陳平的謀略乃世所罕見。陳平雖然在治國、打仗和謀略三方面都有實績,但其身上有著比較大的汙點。平曰:“臣事魏王,魏王不能用臣說,故去事項王。項王不能信人,其所任愛,非諸項即妻之昆弟,雖有奇士不能用,平乃去楚。聞漢王之能用人,故歸大王。臣裸身來,不受金無以為資。誠臣計畫有可採者,(顧)〔願〕大王用之;使無可用者,金具在,請封輸官,得請骸骨。”陳平初歸漢營,便遭到周勃、灌嬰等人的舉報,陳平被打上“盜嫂受金”的標籤,上邊這段記載便是陳平對於“受金”的迴應,毫無疑問,陳平是承認了受賄的。雖然“盜嫂”一事大機率為假,但“受金”則是真實存在的。呂嬃常以前陳平為高帝謀執樊噲,數讒曰:“陳平為相非治事,日飲醇酒,戲婦女。”陳平聞,日益甚。從上邊這段記載可以看出,陳平做丞相時,雖然肯定不會像呂嬃說的那樣“不處理政事”,但“日飲醇酒戲婦女”肯定是真的,雖然陳平可能是透過這種方式來自保,但我們也不能排除陳平跟劉邦一樣有著“好酒及色”的一面,而“好酒及色”是從來都不曾在張良、蕭何、韓信三人身上出現過的。另外,陳平也沒有遵守漢高祖劉邦留下的白馬之盟。高後欲立諸呂為王,問王陵,王陵曰:“不可。”問陳平,陳平曰:“可。”在呂后的傳記中,有著陳平沒遵守白馬之盟的更詳細記載:太后稱制,議欲立諸呂為王,問右丞相王陵。王陵曰:“高帝刑白馬盟曰‘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今王呂氏,非約也。”太后不說。問左丞相陳平、絳侯周勃。勃等對曰:“高帝定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稱制,王昆弟諸呂,無所不可。”太后喜,罷朝。從這段記載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作為輔佐漢高祖劉邦平定天下的重臣,陳平是沒有遵守“白馬之盟”的約定的。為什麼我要強調陳平身上有汙點呢?因為在劉邦提出“漢初三傑”的概念時候,劉邦使用了“人傑”的說法,而“人傑”並非劉邦原創的詞彙,而是由文子在《文子·上禮》中提出的,文子是孔子同時代的道家思想家,其思想或許影響過包括劉邦在內的秦末漢初的人。智過萬人謂之英,千人者謂之俊,百人者謂之傑,十人者謂之豪。明於天地之道,通於人情之理,大足以容眾,惠足以懷遠,智足以知權,人英也。德足以教化,行足以隱義,信足以得眾,明足以照下,人俊也。行可以為儀表,智足以決嫌疑,信可以守約,廉可以使分財,作事可法,出言可道,人傑也。守職不廢,處義不比,見難不苟免,見利不苟得,人豪也。這段出自《文子》的引文顯示,人傑乃是百裡挑一者,並且有著具體的標準,即“行可以為儀表,智足以決嫌疑,信可以守約,廉可以使分財,作事可法,出言可道”。很顯然,陳平的“受金”和“日飲醇酒戲婦女”使陳平達不到“行可以為儀表”的標準,陳平的破壞白馬之盟使陳平達不到“信可以守約”、“做事可法”的標準。從陳平輔佐劉邦開始到劉邦提出“漢初三傑”的概念,陳平足足輔佐了劉邦四年時間,四年的君臣相處,定使特會用人的劉邦清楚地意識到陳平身上的不足,而這些不足沒在張良、蕭何、韓信三人身上出現,所以劉邦提出漢初三傑時才沒有把陳平算在內。參考資料:《史記·高祖本紀》、《史記·呂太后本紀》、《史記·蕭相國世家》、《史記·留侯世家》、《史記·陳丞相世家》、《史記·淮陰侯列傳》、《文子·上禮》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怎樣可以去除衣服上的黑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