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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熠熠溢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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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琴4871
為孩子其實不過是自欺欺人的一個藉口而已,真正為孩子著想為什麼要選擇離婚?既然離婚了就是離了,各自開始自己的人生和生活,何必要牽扯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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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楓林晚睛星
離了婚還能住在一起嗎?這還用問嗎?反正我沒見過離過婚還能在一起的,除非說,隔三差五的看看小孩子,有的離了婚的連小孩子都不看了直接都不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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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空鏡子裡的心碎
這叫離婚不離家,我覺得如果雙方可以和平相處,並且一致想要給孩子一個父母縈繞身邊的幸福童年,過渡一下或者等孩子大一點再慢慢告訴他是可以的!但前提是雙方可以和平相處,如果整日爭吵打罵勾心鬥角不如直接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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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白鯊Epic
可以住在一起,但是你是為了孩子,也可以不選擇離婚。如果離了你是打算一直瞞著孩子嗎?瞞得了一時瞞不了一世,將來孩子知道了對他的打擊還是很深的,所以你要想好了離不離婚,以後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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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藍之夢
能不能不是你們商量的嗎?!如果住一起,很大機率還會有性,女方如不接受不建議還住一起的,那丁點事鬧得滿城風雨真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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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靜靜生活中的碎碎事兒
老一輩的都說離婚不離家。其實不是真想離婚卻離婚的肯定願意還住在一起,可是那種一心想離婚的應該不想住在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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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陌世無雙
離了婚為什麼還要住一起,除非過錯方在你,如果不是,離婚後住在一起不是自己作踐自己嗎?
之所以走到離婚的地步,肯定沒有感情了,與其彼此傷害,不如各自分開,既然分開,索性不相往來,除非雙方有共同孩子,沒法做到不相見,哪也不至於再住到一起吧。
既然住在一起,那必定是為了隱瞞孩子,怕孩子受到傷害,如果真的怕孩子受到傷害,就別離婚,這種虛假的存在不是更傷害一個家和家庭裡的每一個成員嗎?
總而言之,我做不到離婚後還住在一起,我覺得離婚就要斷的一乾二淨,餘生老死不相往來,既然深愛過,就不可能那麼輕易地選擇原諒,就讓時間慢慢癒合傷口,見都不願見,談什麼住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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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孟家小少爺
感情真的是一件特別奇怪的東西,它讓人深陷其中,有時候又讓人特別的討厭。現在離婚的人好像越來越多了,特別是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好多人都更加懷念以前那個時代,那個時候雖然經濟水平比較低,但是這也導致了人們不願意去離婚。
而現在經濟水平高了,物質上的需求已經能夠基本上滿足了,可是人們的內心需求卻逐漸的越發空虛。
現在很多人的感情都會出現危機和問題,當出現了問題的時候,我們一定要好好去解決,如果實在是解決不了,那也只能放手去找另一段感情。
大家都認為,倘若兩個人離婚了,那麼兩個人肯定就要分開住了吧,其實有些時候,即便是兩個人離婚了,也有住在一起的可能。甚至現實生活中就有這樣的活生生的例子,而我就找到了這些例子,並對他們進行了採訪,我發現維持他們繼續住在一起的,無非是這樣兩種原因。
第一個原因:孩子。
這個原因是能讓離婚的夫妻還住在一起的最重要的原因。當發生這樣的情況的時候,說明這兩個人特別看重自己的孩子,都不願讓自己的孩子為此受傷。雖然他們離婚了,但是他們還瞞著自己的孩子,不想讓自己的孩子知道,因為他們害怕自己孩子為此受傷。
其實也是,孩子本來就是無辜的,如果孩子知道了自己的爸爸媽媽離婚了的話,那麼他肯定會特別的傷心,甚至有可能受到不好的影響。
兩個成年人的感情恩怨,絕對不能牽連到孩子,我想這是大多數人都知道的吧,如果說牽連到孩子的話,那麼孩子所受的傷害肯定是巨大的。所以有很多的時候,兩個人即便是離婚了,也還住在一起,因為他們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受到傷害。
第二個原因:若即若離的感情。
提到這一點的話,大家可能都會有一些奇怪的,既然兩個人已經離婚了的話,那怎麼可能還會存在感情呢?難道不是兩個人沒有感情了之後才離的婚嗎?
其實很簡單,有很多的時候,兩個人並不是沒有感情了才離婚的,很多的時候兩個人是因為現實物質基礎不能滿足兩個人的共同生活而離婚的,所以這個時候她們不得不離婚,不過兩個人分開之後感覺壓力減小了,所以他們就會還生活在一起,因為他們對對方還是有感情的,這個時候他們還是不想跟對方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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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開心一六五
這個問題不用問別人,問問自己想不想住一起。
離婚後住不住一起,就像談戀愛的時候要不要同居一樣,不違反法律,不違反道德,不損人的事情,沒必要問別人。利己不利己,自己的感覺最清楚。
很多人離婚不離家的。有的是離婚後一方沒房住,暫時住一起緩解租房帶來的經濟壓力;有的是因為彼此最熟悉,住在一起像室友一樣,彼此還有個照應,時不時滿足一下對方的需求,也沒什麼風險;還有的像你一樣,出於對孩子的考慮,等孩子大一點找個機會搬出去。
不管是哪種原因離婚不離家,也不要有心理壓力,你們想明白了、心裡舒坦了就行,就當離婚是民政局一日遊。
很多離婚家庭雖然只是領了個離婚證,但卻能解決最根本的問題,特別是非原則性問題。因為結婚證相當於一紙合同,界定了太多的權利和義務,家庭矛盾就出在權利義務的不對等上。一旦離婚,所有的責任約束立馬消失,兩個人相處起來就不會對對方有那麼多要求,反而會輕鬆和諧。
如果你們兩個並不願意住在一起,只是為了孩子強裝恩愛夫妻,那就沒必要了。孩子聰明的很,裝出來的家庭和睦騙不了孩子。這樣虛偽的環境反而會使孩子更加敏感,更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清官難斷家務事,不管哪種方式,隨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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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為了孩子該好好過不離婚,既然已經離婚了就別用為了孩子當藉口再住在一起。那樣對彼此對孩子都不負責任。感情都沒了,再住在一起,有意思嗎?不想離開的那個一定不是為了真的孩子,而是還對離婚物件抱著感情的希望吧?如果覺得能挽回就試試,前提是別沒了尊嚴,也別拿孩子當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