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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164572588810

    《將進酒》原是漢樂府短簫鐃歌的曲調,屬漢樂府《鼓吹曲·鐃歌》舊題。算是一個比較冷門的格式,到了李白手上,就徹底散發出了奪目彩光。

    李白的詩,充滿了遼闊的豪邁,和俊逸的浪漫主義色彩。他最喜歡寫的東西有兩樣,一是月亮,二是酒。他最好的詩,幾乎都有寫月亮。所謂斗酒詩百篇,他喝完酒寫的詩,就像是被神仙把著手寫的,幾乎將漢文學藝術拉到到了一個不可逾越的高度。

    《將進酒》一首,算是其中的代表。

    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沒有。李白是大宗師手筆,上手就是黃河之水天上來。這種氣勢,一般人根本不敢學。就像唱歌一樣,一開始調子起得高,後面唱都唱不下去。承接的奔流到海不復回,是何等的氣勢渾雄,眼界開闊。

    賦比興,李白上手就是賦,半點鋪墊都不要,一股豪邁之氣,呼之欲出。而最前頭卻綴了一句“君不見”,使得整句既是疑問句,又是陳述句,只用了三個字,就把這種大畫面熔合成了第二稱的敘述。人與畫境,第一時間直接無縫對接。要證明是行家,這一句就夠了。

    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髮,朝如青絲暮成雪。

    《將進酒》第一句起得太高,後文則難以續接。上來就是大氣磅礴,如果第二句接不住,就成了虎頭蛇頸。但李白接著又是一句“君不見”,到這次是高堂明鏡悲白髮,視野頓時小了,而核心一個悲字,嘆詠之氣頓出。但後一句,朝如青絲暮如雪,立即撥到了時間闊度的開關。敘述緯度立馬又拉開了。

    上一句黃河之水天上來,是空間感。有什麼能接得住磅礴的空間感?當然是厚重的時間感。所以到了第二句,李白稍微頓挫了一下,立馬又把時間闊度拉大,佈置出一種歲月蒼茫的史詩感。空間遼闊後,接一句時間的滄桑。不光是大氣,更是深情的詠歎。

    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

    空間和時間都有了,接下來就是人了。講人之前,先賦了一句,人生得意須盡歡,這是李白的生活哲學。然後才是莫使金樽空對月。這兩句,實則是高階的倒裝句。順序本來是莫使金樽空對月,人生得意須盡歡。先說事,後講道理。但李白非要先講道理,後說事。但是味道立馬不一樣了,先是“須”,後是“莫使”。於是莫使的環節就成了凸出和強調,對須的環節促成了反向拉力。

    在這裡,李白最喜歡的兩樣東西,月亮和酒,都一起出現了。看得出來,他這個時候,靈感勃發,筆特別的順,千古名篇,即將誕生。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上一句寫完莫使金樽空對月,如果單單只是這樣,就氣魄不足。如果只是貪酒而已,借酒麻醉自己,有什麼好嘚瑟的?李白接著來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這種自信,立馬就消除了貪酒的那種頹喪感。千金散盡是敗家子,但還復來,就是本事了。

    在這個地方,李白絕不允許自己的詩歌出現頹喪之氣,欲將一股豪邁之氣貫穿到底。看他到了這個地方的排程,就能看出,他的格調,只要稍微處於有可能下降的邊緣,就要一把拽上來,保持與之前營造的語氣和脈絡,渾然一體。這類似於大人揹小孩,一旦感覺要滑了,立即使勁顛一下。這是詩人最考究功夫的地方,光寫一兩句好句子不難,難得是通篇響亮,一氣呵成。

    烹羊宰牛且為樂,會須一飲三百杯。

    接著,還是講喝酒。烹羊宰牛且為樂,是為實寫。會須一飲三百杯,是為虛寫。實筆加虛筆,既有日常生活,又有建設在日常之上的藝術加工。所謂三百杯,當然不是真的要喝三百杯,但是這個數字,出現在實寫之後,就多了份藝術化的浪漫和激越。

    誰會真的去數有沒有三百杯呢。

    岑夫子,丹丘生,將進酒,杯莫停。

    岑夫子,丹丘生,是李白喝酒時的兩個朋友。分別是岑勳和元丹丘。這是實寫,落實到了具體的現實設定。將進酒,杯莫停,是勸酒詞。出現在這裡,巧妙地過渡了之前的會須一飲三百杯。到了這個時候,就發現,其實之前從第一,二句開始,從氣勢上是逐步消減的。但是李白的處理讓人驚歎就在於,氣勢是被他一步步化掉的,而不是直接斷掉。

    如果整首詩,一直大氣磅礴,卻缺少細微的感觸,只是空有架子。李白到了這個地方,把氣勢化掉之後,那種語氣卻還在,留氣不留勢,等著下一輪的情感爆發,是頂尖高手的手筆。

    與君歌一曲,請君為我傾耳聽。

    喝完了酒,該說點什麼了。於是筆調一轉,要唱歌了,請你們認真聽。這是一個極流暢的過渡句。

    鐘鼓饌玉不足貴,但願長醉不復醒。

    這一句,是李白丟擲的個人核心價值觀。金錢財物,不足以讓他動心,只願意世人皆醒我獨醉。但這時候,頹喪之氣又隱約要出來了。好在他立即壓上去一句:

    古來聖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

    這是一句孤峭的抖機靈。說自古以來的聖賢都是寂寞的,只有喝酒的人才名垂千史。說起來,是有點任性,但是這股豪邁之氣,立馬又把隱約要出來的頹喪之氣,壓了下去。

    陳王昔時宴平樂,斗酒十千恣歡謔。

    陳王昔時宴平樂,是在用典。陳王是指詩宗曹植,號稱八斗之才,是文人的楷模。平樂是指富貴的娛樂場所。這一句李白意在表示對曹植的欽慕之情。斗酒十千恣歡謔,是李白在借曹植,說出理想中的豪邁的酒風。這兩句實則是一種鋪墊,只為了下一句:

    主人何為言少錢,徑須沽取對君酌。

    這一句的大意是,我李白最煩小氣的人,喝酒的時候千萬不要說沒錢,酒只管拿來,咱們直管痛飲就是。李白強調的是灑脫,赤誠,豪邁。但是這個地方又危險了。老逼著人家請客,算什麼豪邁?

    於是有了最後一句:

    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

    這句是全詩最後的收尾。響亮,極具爆發力,最後又有餘音繞樑。

    是的,李白的豪邁,當然不是非要別人掏腰包,而是五花馬,千金裘,這些名貴的豪車,大衣,統統都不要了,直接拿出去換好酒。

    呼兒將出換美酒,是實寫也是虛寫。五花馬和千金裘,到底有沒有真的找人拿出去當了換酒?如果真有,那主人就打臉了。很可能是虛寫。但李白要的是這種曠達,語氣則是實的。

    但如果要糾纏在這裡,全篇就要功虧一簣。寫到這個地方,李白便拋開了一切糾纏,直接響亮的收尾,來一句,與爾同銷萬古愁。同銷,是空間上的隱語,萬古,是時間上的隱語。這一句,直接和開頭的空間感和時間感,做了若即若離的呼應。

    整首詩從第一,二句沿下來的氣勢,在中段留了氣,而化去了勢,以便更好的處理細節。一直等到了最後,這股勢又和氣完美融合,點燃了情感的終極爆發,且乾淨收尾,尚有餘音。所以《將進酒》通篇讀下來,一路豁然豪邁。詩文的草灰蛇線,埋伏千里,在這篇便發揮到了極致。

    任何好的詩文,除了字面上的功夫,隱藏在背後的,關鍵是氣脈。氣是語氣,氣勢。語氣是作者的語法,煉字,韻律頓挫,節奏把控。氣勢是情感的波動,積蓄,爆發。語氣像是一個人的呼吸,睡得越好的人呼吸越勻稱。失眠者的呼吸,則是很雜亂。好的語氣,是好作品的基礎,壞的語氣,則像是文字上的失眠者。

    而氣勢是作品的精氣神,代表了作品的精神面貌。氣勢如果太弱,是難有豪邁之感的。女屬陰勢,男屬陽勢。所以說,李清照寫不出李白的豪邁,不是水平問題,是女性與男性之間,先天的氣勢差異問題。

    而所謂的脈,好文字背後兩條脈。一條明,一條暗。明的是文字推進的脈,像是車輪在雪地壓過的印記。這一條脈如果清晰,多半能保住作品的及格分數線。還有一條暗脈,是作者心裡的那條脈,那條意識流動,似有似無的的脈。也就是人們說的,感覺。

    明脈易理,暗脈難接。但是明眼人看來,明脈如果不能一脈到底,絕不是高手。暗脈順著氣勢走下來,如果斷了,不光作者自己知道,讀者也知道。一旦斷了,作品成不了上乘。

    氣脈二字,一直是古今文章,考量正宗的標尺。李白之所以在文學上如此成功,除了字面功夫,氣脈上,無疑是漢文學裡的絕頂正宗。他的詩文成教材,是必定的事情。

    夫天地者,萬物之逆旅也;光陰者,百代之過客也。而浮生若夢,為歡幾何?古人秉燭夜遊,良有以也。況陽春召我以煙景,大塊假我以文章。

    這種文學水準及境界,即便放在華夏五千年的歷史中,也令多少高手望塵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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