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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150380299848

    按照聖經記載,該隱認識上帝,卻不肯把最好的給上帝,並因自己的兄弟亞伯蒙上帝喜悅而生出嫉妒,最後殺了亞伯。德米安我也看過,但是我認為那完全是另一個故事,只不過是借用了聖經中的該隱作為“典故”,然後自行發揮,就像悟空傳借用西遊記的唐僧,演繹出完全不一樣的一個唐僧(當然悟空傳和西遊記都是文學作品,而聖經對於基督徒來說是真實的,是神的話語)。如果你是基督徒,我會告訴你,聖經中的該隱就是真實的該隱,而該隱和亞伯的這段舊事(我不用故事),實際上講的是人的自由意志和神的祝福。亞伯和該隱都認識上帝,他們的認識絕對不是膚淺的認識,因為他們的父母是親眼見過上帝的,對於上帝的真實本性必然有深刻的認識。然而,儘管兩者都認識這位上帝,亞伯卻把最好的獻給自己的上帝,該隱卻並沒有獻上最好的東西。因此當該隱生氣時,上帝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你的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服它。”上帝給了我們認識他的機會,也給了我們自由意志。就像他給了亞伯和該隱自由選擇地權利,但是該隱沒有做出最好的選擇,因此他失去了上帝的祝福。這段經文的意思是,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很多知友在評論裡問,為什麼上帝喜歡亞伯的祭品,而不喜歡該隱的祭品,他們不都是拿出各自的勞動成果嗎?我們可以查考希伯來書的第十章第四節: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因此,我們要看到,上帝並不在乎我們到底獻的是什麼,而是在乎我們獻上時的那顆心。就像福音書中,一個寡婦只獻了2個小錢,但耶穌說,她獻上的比其他所有人所獻的更多,因為她把她所有的都獻上了。所有,上帝看重我們的信心,而祭品只是形式。關於這一點我們也可以查考詩篇第五十篇: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我不從你家中去公牛,也不從你圈中去山羊。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我若失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舊約創世紀第四章原文如下: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2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3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4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5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6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8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9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10耶和華說,你作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12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13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16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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