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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終南高揚

    法家源自太公,首創者是齊國首相【管仲】。

    法家之學,起於西周淪亡社會變革之需要,荊楚北進,戎狄南侵,王室式微……人慾橫流,諸侯亂殺,紀綱廢馳……

    舊有的封建制度已經基本崩潰。齊國首推【禮義廉恥】為立國基本,但管仲並不片面要求大家做到禮義廉恥,而是明法整紀,維護社會秩序,大力發展工商業。

    衣食足而後知榮辱,倉稟實而知禮義,強軍,北征山戎,南抑荊楚,使恆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

    後來鄭的子產、魏國李悝、吳起申不害韓非商鞅均師法管仲。

  • 2 # 楊朱學派

    法家的創始人是誰?誰才是真正的法家鼻祖?

    很多人認為是子產。韓兆琦先生註釋的《史記》中,把子產視為法家先驅。不僅是韓先生,就連百度百科也如是認定。這是一個常識性錯誤。鄙人今獻拙文一篇,以撥亂反正。

    一、尚奸與惡政

    《商君書·去強》有曰:“以善民治奸民,必亂至削;以奸民治善民,必治至強。”商鞅主選拔重用奸惡之人。

    且看尚奸與惡政的例項: 漢武帝與張湯謀劃,造白鹿皮幣。武帝問與儒生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碧,值數千。而其皮值數萬,本末不相稱。天子不悅。張湯見顏異嘴角微動,不應答。張湯奏顏異不言而腹誹,論死。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

    來俊臣可謂張湯轉世——以刑法捍衛君權,作惡害人。

    二、以刑法捍衛君權,奴役臣民

    《韓非子》有曰:“主握度量,所以操生殺之柄。”又曰:“明主制臣者,二柄而已。二柄者,刑德也。何謂刑德?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故人主用刑德,群臣畏其威而歸其利。”

    所謂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民也。法家主張法律必須體現君主的意志,君主必須牢牢牽制刑法。

    除刑法外,還有陰謀詭計,指使通姦,投毒暗殺。為捍衛君權,不擇手段。

    三、施行愚民政策,扼殺思想和言論

    《商君書·弱民》有曰:“民辱則貴爵,民弱則尊官,民貧則重賞。”除了使人民辱、弱、貧外,還有更加邪惡的愚。既施行文化專制,扼殺人民思想和言論。

    在法家思想之下,只有兩種人——主子與奴才:臣子就是君主的狗奴才——從主之法,順上之為。專心於事主者,為忠臣。 狗奴才幫君主馴服奴才:“敬上畏罪,守法固,聽審令,無私學。”法家對良民有一個高度概括——“戰時用其死,安平盡其力”,“寡聞從令。”

    以上是對法家思想的大致總結。然後再看子產執政後的所為:

    一、鑄刑書

    子產執政後,將刑法鑄與鼎上,並公諸於世。這是中國第一部成文法。在中國法制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子產執政之初,包括晉國大夫叔向在內的諸多賢能之士都極力反對,認為刑法嚴苛,稱子產不仁。

    二、不毀鄉校

    鄉校是先秦時期,人民休息和議政之所。子產執政時,鄭人常聚集鄉校,議論子產之政。然明建議毀掉鄉校。子產卻認為,鄉校是人民休息,議論政治之所,“民所善者,吾則行知;民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何以毀之?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不如吾聞而藥治之。”

    仲尼曰:“以是觀之,人謂子產不仁,吾不信也。” 由此可知,無論是子產,還是孔子,都是反對專制獨裁,支援言論自由,支援人民批評和議論政治的。

    三、論寬政與猛政

    子產將死。謂遊吉曰:“我死,子必為政。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輕而玩之,則多溺焉。”子產卒,遊吉為政,不忍猛而用寬。鄭人結夥為盜,禍亂鄭國。遊吉興兵攻焉,盡殺之。鄭盜少也。

    仲尼曰:“善哉,寬政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子產卒,仲尼泣之曰:“古之遺愛也。” 由此可知,儒家並非輕視刑罰,而是反對以刑罰作為捍衛君權,奴役人民的手段。

    綜上所述,子產並不以刑法捍衛君權,奴役臣民。更不扼殺人民的思想和言論。子產之行,符合周禮和儒家思想。而與法家思想截然不同。 稱子產是法家鼻祖,就好比稱耶穌是華人,孔子是德華人,馬克思是日本人一樣,驢頭對馬嘴,荒誕之極。更是對先賢子產的侮辱和褻瀆。

    子產並非法家先驅,究竟誰才是法家鼻祖呢?

    據《國語》記載:周厲王暴虐,華人謗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華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

    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曚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行善而備敗,其所以阜財用衣食者也。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

    王不聽,於是華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於彘。

    正如《孔子為何維護周禮》一文所言:周王朝人與人相對平等;執政者對人民有敬畏之心;執政者忠於人民;人民言論自由,有批評議論政治的權利;行政權力被限制,從而保障每一個人的權益和自由(今日謂之憲政)。

    天子的權利被關進牢籠。沒有絕對權利,也就無法奴役人民,只得為人民盡忠。周厲王顯然在挑戰周禮,打破牢籠,以獲得無限的權利,以作惡害人。 面對人民的批評,厲王使衛巫監謗者。以告,則殺之。華人莫敢言,道路以目。這是在扼殺人民的言論,剝奪人民批評政治的權利。

    周厲王雖然以刑法捍衛君權,奴役臣民。扼殺思想和言論。但周厲王和衛巫並非法家,因為法家不但教君主作惡害人,還要使其法律化、制度化。 正如周公並非儒家的創始人,卻是儒家鼻祖。同理,周厲王和衛巫並非法家人物,卻是法家的創始人,是真正的法家鼻祖。

    附錄:在此,我提一個問題,請諸位回答:法家就是教君主如何作惡害人。請問,法家允許大臣和百姓作惡害人嗎?這個問題如果回答正確,就對法家思想有了大致正確的瞭解。(其實文中已經給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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