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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司徒軍武百科

    當然是總統說了算,他是最高領導人。

    現代政治制度有別於古代個人獨裁製度,戰爭行為、過程、決策,都需要不同的國家機構進行審批、議論、放權。

    當權力經由國家拍板,由領導人為主席方簽署命令後,才能下放到相關作戰部隊頭上。

    然後各級部隊開始按照規程進行運轉,在權力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戰爭。

    因為各個國家的政治結構都有區別,因此每個國家的戰爭運轉方式可能都有些不同。

    比如美國,美國是典型的國家元首式軍政結構。

    總統在名義上擁有五軍統帥身份,並擁有海軍陸戰隊的全權委派能力。

    但一切軍事相關的動員,都需要美國國防部進行指令。

    按照書面解釋,國防部是美國總統領導及指揮全軍的辦事機構,亦是釋出總統、國防部長命令的指揮機關。

    北韓戰爭以前,美國管“國防部”叫“戰爭部”,透過美國戰爭部和參謀長聯席會議、盟軍司令部委任的軍官,甚至可以成為盟軍總司令,如艾森豪威爾、史迪威等。

    國防部裡真正決定美軍的軍事行為、戰爭戰術、裝備後勤、訓練大綱的機構,是參謀長聯席會議。

    參謀長聯席會議是國防部的下屬的辦事機構,它囊括了美國全部軍種的最高長官,如海軍參謀長、陸軍參謀長、空軍參謀長、陸戰隊司令、國民警衛隊司令等,也被稱為“上將的圓桌”。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副主席被定義為“總統軍事顧問”,同時也是美軍最高階的軍事長官。

    按照1986年的《尼古拉斯法案》,聯席會議的主席是各軍種首腦的上峰,乃軍權最高者;其副主席為“軍隊第二領導人”和主席臨時順位者。

    不過,儘管參謀長聯席會議直接作用於軍隊,是徹頭徹尾的軍權組織,但它不能代替國防部長簽署總命令,亦必須聽命於國防部和國防部長。

    透過美國政府—國防部—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方式,美國總統便可以完成政治到軍事的國家管理。

    但是,總統也沒權力獨斷專行,畢竟美國聯邦政府是個三權分立機構,總統之外還有國會、聯邦法院。

    也就是說,假如美國要打仗,總統說了不算,還得國會投票透過,聯邦法院認為合法才行。

    (一般聯邦法院不摻和總統與國會的事情,只進行基本的司法稽核與解釋,從歷史來看總統和國會硬要打仗他們壓根不攔著)

    等這三家都通過了,才能下發命令授權國防部打仗,然後國防部長再下令參謀長聯席會議做戰爭活動,繼而才是五軍總司令的事。

    比如懂王要發動戰爭,他需要先諮詢國防部長和聯席主席,後者會擬定一個初步計劃。

    懂王如果覺得滿意,便會初步署名這個計劃,然後把檔案拍到美國大法官和國會的桌子上。

    大法官那看看沒啥問題就會透過,也許為了某個準備中的戰爭,他們還會與白宮一起出檔案要求立法以方便司法解釋。

    國會可能會卡一卡,美國國會分為參議院和眾議院兩院,參議院也多半沒問題,因為議長都是副總統兼任,懂王直接將檔案甩給彭斯就行了。

    麻煩的是眾議院,議長是民主黨的佩洛西,懂王必須與之達成利益一致,或者除非能讓共和黨撕贏她,否則別想國會透過議案。

    等這些全部搞定了,戰爭授權也就到手了,總統可以立即授權給國防部和聯席會議,將管理權和顧問權變成武裝統轄權。

    處於戰爭狀態的美國總統,其擁有接近於獨裁的權力,這被稱為“憲法賦予的處理戰爭事務的完全權力”。

    比如二戰的羅斯福,他一個命令就能讓全國的日僑、日裔被關進集中營。

    反恐戰爭時的小布什,可以一個命令就違憲成立“特別軍事法庭”,將抓來的俘虜關在關塔那摩肆意折磨。

    據說懂王也一度做過這種打算,想透過戰爭狀態的總統權力實現連任。

    總統有權了,國防部也就有權了,參謀長聯席會議的各軍種大佬也就有權了,他們才能不斷調集軍隊,拉出裝備,制定各種詳細的戰爭計劃並發動攻擊,那些帶兵的地區司令才能動手。

    但即便總統全權,關於戰爭財政支出、部隊裝備列裝等情況仍然需要國會拍板,總統雖然有一定的採購和撥款干預權,但大部分時候只是行政執行者而已。

    比如美軍的M16步槍,一會兒國會嫌全自動浪費彈藥,改三連發,一會兒國防部大罵國會是敵人,又透過總統容許的採購案改回全自動,不停的變來變去

    當然,如果美國突然挨別人打了,那麼美軍當機立下就能反擊,總統可以立即指揮,而國會也會馬上透過戰爭決策。比如日軍襲擊珍珠港後,美軍當即反擊,羅斯福隨即在國會通過了宣戰議案,發表了戰爭演講。

    如果非要繞開國會動武也不是不行,對內可以使用國民警衛隊,對外可以使用海軍陸戰隊。

    美國總統有在緊急情況下召集國民警衛隊的權力,像拜登的就職活動、特朗普平息疫情暴亂,都招來了若干國民警衛隊。

    國民警衛隊編制上是縮水的預備役,但在武裝水平上與正規軍沒什麼不同,從坦克到F35應有盡有。

    但面對總統的召喚,國民警衛隊同樣有拒絕的權力,他們受各地州長鉗制,州長不鬆口,國民警衛隊壓根懶得動。比如懂王召喚國民警衛隊時,就有幾個州明確拒絕了出動。

    海軍陸戰隊與總統更親,他們的職責與明朝錦衣衛有點類似,總統親軍,儀仗門面,還負責軍艦上的獨立駐紮,進行使領館的對外安保。總統可以直接指派他們出動,完成烈度不算太大的軍事行動。

    陸戰隊規模有限,成規模的任務往往需要海軍的配合,所以做歸做,實際能力是個瘸子,在參謀長聯席會議中也總是跟著海軍做小弟。

    總的來說呢,戰爭時期肯定是美國總統最大,他說了算,國防部長等職務流程上也是總統任命,國會透過。各軍種司令也都在國防部的管轄下,根本不可能獨斷專行。

    但反過來,總統也就是個國策執行者,涉及到具體的指揮,還是司令官們的事兒,總統也沒必要插手。

  • 2 # 高紅權先生

    總統是國家最高領導人,他決定的是戰爭打不打,打多大的規模,打到什麼程度這種純粹戰略性的問題,而且是從政治的角度來考慮的。

    我們以美國海灣戰爭為例。

    1990年8月,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之後,總統老布什在聽取了國務院、國家安全委員會、國防部、參謀長聯席會議以及中央情報局等各部門的意見之後,最終拍板決定:打!

    這便是總統的職權。當然,還需要國會的批准,這道手續也不可少。

    定下來開戰之後,具體的作戰計劃就由國防部和參謀長聯席會議來制定了。國防部長切尼與參聯會主席鮑威爾首先聯手推出了“沙漠盾牌”計劃,交給布什總統,布什簽了字,美軍就開始行動。後面的“沙漠風暴”、“沙漠軍刀”行動也都是這麼制定的。

    當然,前線需要有一位司令官才行。於是切尼和鮑威爾向布什推薦了美國中央司令部司令施瓦茨科普夫將軍。他本來就是分管中東戰事的,讓他上任順理成章。老布什大筆一揮,施瓦茨科普夫就走馬上任了。

    到了具體執行作戰計劃的時候,老布什也好,切尼與鮑威爾也好,就都退居二線了。這時候整個戰場就變成了施瓦茨科普夫的舞臺。就像當年的艾森豪威爾和巴頓一樣,具體怎麼打,完全由前敵司令官說了算。在海灣這個地方,不僅僅是美國陸軍,包括空軍海軍海軍陸戰隊在內,統統都要聽施瓦茨科普夫統一指揮。

    實際上,戰爭一打響,老布什就只有看電視和聽彙報這兩件事可做了,真正忙碌的是施瓦茨科普夫。

    戰爭打到收尾階段,老布什這時候又粉墨登場了。當“沙漠軍刀”行動進行了整整一百個小時之後,老布什下令停止了作戰行動。以至於施瓦茨科普夫遺憾地說:要是能多打一兩天,我就把伊拉克軍隊全消滅了。

    但是老布什從政治角度出發考慮問題,他覺得給薩達姆留口氣對美國來說更有利,所以下令停戰。

    這便是美國面臨戰爭時,總統、國防部長和將軍各自擔負的職責。美國在這方面分的是很清楚的。如果總統越權指揮下面的具體作戰,那是根本就不靈的。前線總司令要麼會把總統的命令頂回去,要麼乾脆向總統提出辭職。所以,美國一般是不會出現越級指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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