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獻家屬可以要求其支付補償款的。
器官捐獻流程:
捐獻登記:您可以自己或透過器官捐獻協調員填寫《華人體器官捐獻自願書》書面向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表達器官捐獻意願,並徵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親屬的同意,我們會將您的相關資料錄入華人體器官捐獻自願者登記管理系統,併為您保密。
捐獻評估:當潛在捐獻狀態出現後,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派專職協調員和專家評估小組前往潛在捐獻者所在醫院開展工作,工作人員負責核實潛在捐獻者是否存在影響捐獻的法律、倫理等問題,向家屬確認捐獻的意向以及評價潛在捐獻者是否有影響捐獻的醫學禁忌症及是否處於待捐狀態等。
確認捐獻:已辦理捐獻登記,因意外事故或疾病,達到潛在捐獻狀態時,由捐獻者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等直系親屬填寫《華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確認器官捐獻。
器官獲取:已辦理確認捐獻登記的患者,經所在醫院確認已經死亡後,器官捐獻協調員將捐獻者的相關資訊報送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由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通知器官獲取組織獲取器官,器官捐獻協調員見證獲取過程,只摘取捐獻者同意捐獻的器官或組織。
器官分配:省級人體器官專家組根據器官分配與共享原則對捐獻器官進行分配。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對器官捐獻、分配的過程進行見證,以保證其公正、公平。
遺體處理:器官捐獻者完成捐獻後的遺體,由醫院進行符合倫理原則的醫學處理,恢復遺體原貌,對於有遺體捐獻意願的捐獻者,由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聯絡遺體接收站接收,對於沒有遺體捐獻意願的捐獻者或不符合接收條件的捐獻者,由醫院移交其家屬並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緬懷紀念: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規劃建立紀念碑、紀念林、紀念館或紀念網站等,緬懷和紀念器官捐獻者,併為捐獻者家屬提供緬懷親人的場所。
困難救助:對家庭貧困的捐獻者家屬進行困難救助。由家屬提出申請,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核實後給予一定的困難救助。
器官捐獻家屬可以要求其支付補償款的。
器官捐獻流程:
捐獻登記:您可以自己或透過器官捐獻協調員填寫《華人體器官捐獻自願書》書面向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表達器官捐獻意願,並徵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親屬的同意,我們會將您的相關資料錄入華人體器官捐獻自願者登記管理系統,併為您保密。
捐獻評估:當潛在捐獻狀態出現後,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派專職協調員和專家評估小組前往潛在捐獻者所在醫院開展工作,工作人員負責核實潛在捐獻者是否存在影響捐獻的法律、倫理等問題,向家屬確認捐獻的意向以及評價潛在捐獻者是否有影響捐獻的醫學禁忌症及是否處於待捐狀態等。
確認捐獻:已辦理捐獻登記,因意外事故或疾病,達到潛在捐獻狀態時,由捐獻者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等直系親屬填寫《華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確認器官捐獻。
器官獲取:已辦理確認捐獻登記的患者,經所在醫院確認已經死亡後,器官捐獻協調員將捐獻者的相關資訊報送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由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通知器官獲取組織獲取器官,器官捐獻協調員見證獲取過程,只摘取捐獻者同意捐獻的器官或組織。
器官分配:省級人體器官專家組根據器官分配與共享原則對捐獻器官進行分配。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對器官捐獻、分配的過程進行見證,以保證其公正、公平。
遺體處理:器官捐獻者完成捐獻後的遺體,由醫院進行符合倫理原則的醫學處理,恢復遺體原貌,對於有遺體捐獻意願的捐獻者,由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聯絡遺體接收站接收,對於沒有遺體捐獻意願的捐獻者或不符合接收條件的捐獻者,由醫院移交其家屬並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緬懷紀念: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規劃建立紀念碑、紀念林、紀念館或紀念網站等,緬懷和紀念器官捐獻者,併為捐獻者家屬提供緬懷親人的場所。
困難救助:對家庭貧困的捐獻者家屬進行困難救助。由家屬提出申請,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核實後給予一定的困難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