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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影視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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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迷影生活
2016年上映的中國產驚悚犯罪電影《監禁風暴》,取材於真實發生的河南洛陽性奴案,2011年,當這起離奇大案被公之於眾時,曾引起了舉國譁然。
一名公職人員竟然能在鄰居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私挖地窖,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裡,分別囚禁了6名坐檯女為其淫樂及被迫賣淫,並造成其中兩名女子被害的惡劣後果,這是很多人做夢都想不到的。
就像電影《監禁風暴》中,看起來文質彬彬、人畜無害的男主角李牧,現實的河南洛陽性奴案中的主犯李浩和社會上很多普通人一樣,結婚生子、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在同事眼中“看不出來像壞人”,甚至案發後,他的妻子都對此事一無所知。
電影的“原型人物”、洛陽性奴案的罪犯李浩在2008年以妻子的名義購買了一處地下室,2009年,他開始著手挖掘地窖,並很快透過誘騙手段,強迫第一名女受害人進入地窖中生活。
據李浩事後交代,他從洛陽不同的KTV、美容美髮店、按摩店等地誘騙女子,並將其帶入地窖中,目的是利用色情表演和外出賣淫牟利。經過成年累月的挖掘,這處不足20平方米的地窖,成了李浩強行與女子發生性關係的地點,也是女孩子們“生活”的場所。
據稱,因“調教有方”,被囚禁的女孩子們不僅沒有反抗意識,反而相互嫉妒。被殺的兩名受害人,其中之一是因與其他女孩“爭風吃醋”引發打鬥,被李浩打死。另一個是因為“不聽話”被李浩殺害。
恐怖的是,這兩個被害的女孩,竟然埋在了這個不足20平方米的地窖的一角,也就是說,活著的受害者們與死去的兩名受害者,始終“共處一室”,直至案發。
據警方分析,被囚禁的受害人們不僅“不記仇”,還“有意袒護”李浩,原因是李浩對女孩們恩威並施的“洗腦”很成功,患上了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女孩們,被李浩控制了心智,完全按照他的意志行事,甚至被李浩帶出去賣淫都沒想過要逃跑。
2014年,李浩被依法執行死刑。
有時候,真實世界比影視劇更恐怖。電影《監禁風暴》基本上按照洛陽性奴案的真實案情改編,這是一個血淋淋的故事。
片中,這群本該享受自由的女孩,深處不見天日、有多道機關阻擋的地窖中,在巨大的恐嚇、威脅和威逼利誘下,成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受害者。
男主李牧代表了人性最恐怖的邪惡。李牧表裡不一的言行,成為整個事件的起因,人性的扭曲變形能夠達到什麼樣的程度,看看男主李牧的表現,就能略知一二。
作為李牧的“反面”,本片幾名飾演被囚禁性奴的女演員,顯然沒有找到“感覺”。雖然,瞪大眼睛、撕心裂肺的嚎叫,可以從表面上增加視聽的恐怖感,但沒有去深挖被害者的內心感受和所思所想,沒有表現出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帶來的嚴重心理依賴,就很難成功的塑造出充滿矛盾又順理成章的被害者形象。
本片很有南韓電影《追擊者》的味道,年輕的導演敢於選擇這樣血腥暴力、探索人性的題材,本身是勇敢的,但由於自身經驗的不足,再加上成本的限制,本片的整體質量其實不算太高,一些本該觸目驚心的細節,都以蜻蜓點水的流水賬方式忽略了。
回覆列表
《監禁風暴》,第一標籤是一部優秀的犯罪題材電影,第二標籤是一部真實壓抑的血腥案件。它用電影的藝術手法,鈍化了故事發生的真實場景和部分情節,卻又銳化了人物的內心掙扎和病態糾結。
它的優秀,不單體現在拍攝手法的逼真和完成的工整度,還在於還原案件本身。
若干年前,影視作品尚未普及、開放之時,多數作品會在片頭片尾處打上:“本片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若干年後,還在堅持打這種標籤的作品越來越少,原因則很簡單,網路普及早已讓世界沒有秘密,電影內容究竟是真是假,大家一目瞭然。
但依舊會有某些電影,哪怕告訴你,這是真實的案件改編,你也未必會選擇相信,《監禁風暴》應當就是如此。
一:心臟顫慄的殘忍,讓人不忍相信這是現實
男主角李牧是一個外表帥氣、Sunny的人,他心思縝密、頭腦冷靜,心腸極端毒辣。
他用電話聯絡應召女郎的方式,先後將四名女子約至自己家中,將她們囚禁。
女主角張小青是這個“地下囚室”的第四位囚客,她家有重病的父親、留守的丈夫和一個正在唸幼兒園的女兒。
她從被囚禁的第一天開始,九個月的時間裡,每一刻都在渴求逃離。
然而這條逃離之路卻異常艱辛。
李牧用威逼、恐嚇、誘導、禁食種種手段折磨著張小青,用女兒、父親,從體膚到內心,輪番刺激和撞擊著張小青的防線和崩潰臨界點。
另外在電影中,李牧先後殺害了其中一位囚禁女子和另五位“組織賣淫”團伙的成員。
這些極端的血腥場景和暴力手段,讓我們無法相信,這是現實中所發生的故事。所以我們寧願選擇相信這是電影,所有一切都是藝術的表現手法。
二:無法理解的愚蠢,讓人不能相信這是現實
電影中有三處場景如下:
(1)在張小青之前的另一位受害女性,因為張小青單獨和李牧相處了一夜,繼而對張小青產生了莫名的敵視情緒。這種爭風吃醋,甚至沉醉其中的錯覺,讓人深感迷惑。
(2)張小青本有多次更合適的方式逃離魔掌,卻因為極度的恐懼,而喪失理智和膽量,最終都被李牧識破和扼殺。甚至在報警結束後,兜兜轉轉又在自己父親家中,被李牧找到並慘遭殺害。
(3)報警以後的張小青躲在臺球室中,李牧拖拉著受傷的左腿,逼問著另一個女孩關於張小青的下落,依據常規思維,健全的女孩完全可以逃脫,並快速離開。然而女孩從始至終恐懼纏繞其身,動也不動。
以上三點是我們站在日常視角,無法理解的片段和邏輯。於是我們會慣性的認為,這不是真的,現實中一定不會有這樣“愚蠢”的事情發生。
然而,現實要遠比電影更加真實和“愚蠢”,那些被囚禁的女孩遠比電影中所展現的,更加讓人不解。
最後我們說說電影的原型,一個駭人聽聞,發生在2009-2011年的洛陽囚禁大案。
電影與真實案宗有幾處不一致,姓名、發生地、囚禁女性數量、以及“李牧”的家庭背景。
真實案件中的“李牧”名叫李浩,他的背後有著一個完整的家庭,有一份鮮亮的工作,他是世人眼中的“好妻子”、“好員工”。
他用妻子的名字購置了一處房屋,並利用夜晚時間,進行地下挖掘和搭建工作。在前後兩年時間裡,共計囚禁女子數量多達六人。
囚禁期內,李浩用電影中相似的手法,“調教”六位女性,成功的將她們“馴服”,李浩在暗無天日的地下室,享受到了帝王的待遇,並用六位女性外出接客、裸聊等方式,壓榨和收斂著大量財富。
在長達兩年的囚禁過程中,有兩位女性被先後殺害,其中活下來的四位女性,或多或少淪為幫兇。
六位女子,兩位喪命在昏暗的囚室,四位得以重見天日,然而活著的人,她們的不幸和傷害,並不是透過被拯救出,就可以彌補和癒合的。伴隨著她們的,也許是終此一生都無法走出的陰影。
我們不該、不能也不忍再去過多苛責,這些幫兇的不可理解。人的心理防線,有高有低,當突破防線以後,人會扭曲到哪一種角度,是未知的。
2012年,洛陽法院判處李浩死刑,其餘幾位即是受害者也是幫兇的女性,被判處緩刑或三年有期徒刑,這是法律的公正體現,也是人性的體現,三年的鐵窗生涯,即是贖罪,又何嘗不是一種療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