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綠燈從左到右,從上到下分別對應從左到右的車道;
如果大於三條車道,則右邊多出來的車道從左到右再重複紅綠燈順序。
紅綠燈分老式和新式的:
(1)老式是隻有一個圓燈的,沒有倒計時,沒有提示進入什麼車道的文字,當你過十字路口,或者說過紅綠燈路口時,你一定要看清燈的指示,依照現在的新交規,黃燈一旦亮起,就不得再穿過,左拐和直行都是得綠燈亮了才能透過;
(2)新式的交通燈,左拐前都會有文字通知你進入左拐車道,直行也會有文字通知,至於右拐,你就要看交通燈是不是有明確指示了,意思是說如果有明顯的右拐紅燈標誌,那一定要等到右拐綠燈亮了才能透過;
(3)否則無論交通燈顯示的什麼顏色的燈,你都可以直接透過,不用理會,當然,要確保行人的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透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透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 車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第四十一條 方向指示訊號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第四十二條 閃光警告訊號燈為持續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望,確認安全後透過.
第四十三條 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有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
紅綠燈從左到右,從上到下分別對應從左到右的車道;
如果大於三條車道,則右邊多出來的車道從左到右再重複紅綠燈順序。
紅綠燈分老式和新式的:
(1)老式是隻有一個圓燈的,沒有倒計時,沒有提示進入什麼車道的文字,當你過十字路口,或者說過紅綠燈路口時,你一定要看清燈的指示,依照現在的新交規,黃燈一旦亮起,就不得再穿過,左拐和直行都是得綠燈亮了才能透過;
(2)新式的交通燈,左拐前都會有文字通知你進入左拐車道,直行也會有文字通知,至於右拐,你就要看交通燈是不是有明確指示了,意思是說如果有明顯的右拐紅燈標誌,那一定要等到右拐綠燈亮了才能透過;
(3)否則無論交通燈顯示的什麼顏色的燈,你都可以直接透過,不用理會,當然,要確保行人的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透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透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 車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第四十一條 方向指示訊號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第四十二條 閃光警告訊號燈為持續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望,確認安全後透過.
第四十三條 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有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