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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寶寶59709287

    校外機構應該只能針對競賽,比賽,興趣,才藝,修養,體育等學校課堂不開展的由自身實際情況開展的課外培訓。在職教師以及在職教師直系親屬都不能有申辦資格。如若退休教師參與培訓必須申報較高稅額。本來老師的退休金就高,退休了以後還要搶年輕人的飯碗,不予支援。如果,發揮餘熱免費服務的,國家應予以支援並適當給一些福利比如,年邁的時候提高優質的上門服務,護工服務。

  • 2 # 熊丙奇看教育

    給校外培訓機構定黑白名單,其出發點是,對培訓機構的違規經營行為進行公開,有違規經營行為的機構上黑名單,以讓家長在選擇培訓機構時謹慎選擇,這是監管培訓機構的一部分工作,即資訊公開。

    但是黑白名單制度在實施時,陷入尷尬。目前各地公佈的黑名單,性質各不相同,有的公佈的黑名單,是無證無照機構,可這些機構應該取締,而非公佈黑名單後讓其繼續存在。有的公佈的黑名單,則是培訓機構在經營時有超前教學、違規組織競賽等違規行為,然而,如果有大量的培訓機構沒有合法資質但取締不了,對有資質的培訓機構根據其違規經營情況,建立黑白名單制度,有什麼用?家長選擇合法的機構,顯然比選擇沒有資質的機構好,而如果不具資質的機構都大量存在,那有資質的機構違規經營誰會在意?而在監管部門建立黑名單提醒家長謹慎選擇這些機構後,如果家長選了這家機構權利受到損害,有關部門就對此沒有責任嗎?目前中國培訓市場最大的問題是,存在大量不具資質的培訓機構,卻難以取締。

    治理教育培訓機構亂象,必須調整治理思路,首先必須治理培訓需求,只治理培訓供給不治理對培訓的需求,培訓熱不可能降溫,以為治理培訓機構就可以給培訓熱降溫,這是脫離實際的;其次,必須降低培訓機構准入門檻,這才能將所有培訓機構納入監管,並增加市場供給,防止部分無證無照,或有照無證的機構長期在灰色地帶經營。

    目前的治理培訓機構的思路,難以消除培訓亂象。其一,把培訓熱歸為培訓機構的逐利,而製造培訓熱的是單一的分數評價制度、基礎教育競技化,以及學校教育盲目的一刀切減負,不改革評價制度,家長為讓孩子更具競爭優勢,培訓熱難以降溫。

    其二,一再提高培訓機構門檻,希望以高門檻減少培訓供給,可這恰恰違反市場規律,一方面,這會讓少數機構處於壟斷地位,提高培訓的價格,增加家長負擔;另一方面這會令監管失靈,在培訓需求旺盛,而正規培訓機構價格高的情況下,不具合法資質的機構就會重出江湖,監管部門只能認定其不具合法資質,有違規經營行為,但卻取締不了,目前有的地方的黑名單制度就是針對此而設計的,由於這些機構根本就不是培訓機構,因此,適用於正規培訓機構的監管措施難以實施,這些機構的違規經營反過來又衝擊正規培訓機構。

    對於培訓機構,符合市場規律的監管方式,應該是降低准入門檻,可實行“工商註冊+教育培訓備案+教育風險準備金”制度,這樣,所有機構都納入監管,才能消除監管的灰色地帶。至於要讓培訓熱降溫,則必須改革評價制度,推進義務教育均衡,以及提高學校教育質量。

  • 3 # 阿虎8596

    學習知識是正能量,不論是溫習學過的內容還是預習未學的內容。有高考的國家,補課都很普遍,南韓日本新加坡的中小學生在週末也都大量補課,這是很正常的現象。生活水平提高了,家長必然加大對子女教育上的投入。現在輿論渲染的補課成了過街老鼠了,有點無厘頭的感覺。日本教育大臣在上海接受中國記者採訪談到補習機構說日本對社會補習機構基本不設門檻,交給市場,誰都可以做,不怕收費高也不怕教的不好,很簡單,你收費比別人高教的沒有別人好,學生就不會繼續在你這裡學習,賺不到錢也就被市場淘汰了。反觀我們則是什麼都想管,結果必然是什麼都管不好

  • 4 # 一心唯公

    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定立黑白名單,是教育部門為了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行為,真正將有資質有能力對學校教育起到有益補充和輔助作用培訓機構形象樹立起來,將那些違規辦學、無資質無教學質量、充斥在大街小巷的野雞班剔除出去,讓家長和沉重選擇放心的校外培訓機構補習,以幫助學生提高學習成績,培養興趣愛好。

    設立白名單,首先就是要有資質,教育培訓機構所需的證件、人員、硬體設施等符合要求,具備辦班條件。其次是無不良行為,沒有被學生或者家長舉報,也沒有被教育機構查處的違規現象。第三,校外培訓機構教學,符合國家教育部門規定要求,沒有超綱教學、重複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教學,也沒有辦奧數班、競賽班,更沒有與公立學校相互勾結,把培訓與升學、選班結合起來。符合這些條件,就可以列入白名單,供家長和學生在選擇補習班興趣班時參考。

    黑名單好理解,違反了校外教學培訓管理條例,無資質,無教學條件,無良好的師資力量,無硬體設施,被舉報、被查處,還屢教不改,繼續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坑害學生與家長。拉入黑名單的,無資質的要嚴肅查處,其他違規行為的要認真糾改,然後才能恢復教學培訓。

    黑白名單制度的設立,一方面是為了讓學生和家長放心選擇校外培訓學習的機構,另一方面則是為了嚴肅整頓紀律,使校外培訓機構走上良性發展軌道,真正起到學校教育的補充作用,為教育發展起到正面的輔助作用。列入黑白名單的培訓機構,要實行能進能出的靈活機制,糾改好的培訓機構,可以從黑名單中釋放出來,進入白名單;觸犯規則的培訓機構,要從白名單退出來,列入黑名單,以作警示。有進有出,才能更好地促進培訓機構的發展。

  • 5 # 任學堂
    首先,對於題主說的“增加學生負擔”,個人有不同的理解。

    增加學生負擔這一說法,未免有些有失偏頗。

    很多人對於校外機構有這樣的一個誤解,好像所有的校外教育機構都是為了與公立機構對立,為學生增加負擔而存在的。

    然而現實情況真的是這樣的嗎?

    如果學生在學校裡就已經學會每一個知識點,也掌握了良好的學習技巧和學習習慣,那讓這些學生再到外面“提前學習”或是針對性地補習,那才是“增加負擔”吧。

    而學生如果在學校裡並沒有學會每一個知識點,對於很多知識並沒能掌握到位,你還不讓ta去校外教育機構進行更深入的學習,這叫作“合理補充”,阻撓ta的人才是真正給ta“增加負擔”。

    其次,我們來談談“黑白名單”這件事。

    《民促法》頒佈之後,各地對於校外教育機構的嚴抓嚴打在今年顯得尤為明顯。

    很多教育機構都感到焦慮,一波又一波的教育機構倒下。

    但嚴抓教育機構不代表全部打死教育機構,因為這根本不可能做到,也沒必要這麼做。

    國家嚴抓嚴打的是那些做著“超綱教學”“安全不過關”“無證辦校”的機構,而不是那些安全過關、證件齊全、“合理”地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教學服務”的機構。

    我們必須承認的一個事實是,校內的學習是一個平均線的學習,一個科目一個老師需要面對的可能是近百名的學生,老師在備課的時候必須考慮到整體的水平去講解去教授知識,他們只能以一個平均水平去教授。

    但學生個體素質都是不一樣的,有天資過人的也有平均的也有學習進度掌握稍慢的。

    天資過人的學生可能覺得學校裡的學習不盡興,而進度掌握稍慢的學生覺得太難了,他們也許會找任課老師尋求更深度的學習,但任課老師很難做到一一去教授不同的學生,這樣老師也太難當了吧。

    所以這些有需求的學生才會選擇利用課外的時間,去校外教育機構完成一個更“個性化”的學習。

    這一類“合理”地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個性化教學服務”的機構同義務教學一樣是這個社會的剛需。

    那國家確定“黑白名單”的意圖就很清楚了,它要讓家長看到哪些機構絕對不能送孩子去,那是浪費、那是危險;它要讓家長知道哪些機構可以選擇性地去,只要有需求,那就可以選擇這些合法合理的教育機構。

    它總不能只告訴家長什麼地方不能去,也不告訴家長還有什麼選擇,否則這讓這些有需求的家庭怎麼辦呢?你覺得呢?

  • 6 # 懂升學

    這裡是行知教育,對於黑白名單還是很重要的,都是教育機構,都給孩子增加負擔沒錯,但也要看有無效果。而且並不是每個孩子都排斥補習的,有的孩子滿懷希望的想來提高成績,卻遇到黑心機構,你說扎心不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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