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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山間楊柳枝

    前幾天,聽說一位中年大媽,去參加朋友婚禮,不慎崴腳骨折。之後一對新人賠償了醫藥費。

    這樣的問題,這樣的訊息,真心希望是娛樂新聞。如果是真的,讓世人多寒心。我們該如何做才能躲開這飛來橫禍呢?

    道德標準,法律準繩就不能將碰瓷,訛人的約束一下嗎?就這麼看著它們危害社會風氣嗎?

    不過我依然深信,未來的日子裡,一切都會好起來。

  • 2 # 好好生活28940

    這個問題很難,愛她還要劈腿、還要自殺! 男的是未成年嗎,劈腿、自殺就是為了證明愛她嗎 男孩很不成熟,也許你們連戀愛都不適合,不要隨意拿別人或者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如果男孩不幸去世了,這可是個很大的教訓,父母家庭教育要佔很大責任! 人生本來就是充滿了艱難險阻,路還長著呢,且行且珍惜吧!

  • 3 # 篇篇而來

    劈腿的男生本質上就是渣男,分手還要跳樓自殺,那更是又渣又自私又扭曲,那是他自願為社會清理一個垃圾,當然,這麼說有些不人道,他要跳樓女生就、119,讓他跳,下面用氣墊接著,別讓他死了,殘了是對他的懲罰,女生救了他的命,已經很仁至義盡了,結婚前就劈腿,這對女生是好事,正好認清了這個男生,及時止損了,結了婚的劈腿還可以離婚呢,談戀愛劈腿了還不能分手嗎?

  • 4 # 眾和法律

    笑歸笑,但是生活中確實存在很多這種型別的問題,以道德綁架脅迫他人做某些事情。這讓我想到了一個事件,公交車上一位年輕小夥不讓座,老人因此氣不過,一氣之下觸發了身體疾病,導致老人身亡。那麼年輕小夥是否也需要承擔責任呢?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一個觀點,年輕小夥給老人讓座的行為是道德約束,並不是有明確的條文與法律法規強制規定,所以小夥可以選擇不給老人讓座。而老人因為小夥兒沒有給他讓座,導致身故,小夥兒是不用承擔責任的。

    同理,男生和女生談戀愛,男生和女生是沒有法定義務的關係的,因此女方是不需要為男方的行為承擔任何責任。況且於情於理,是男方劈腿在先,男方傷害女方的情感導致了雙方感情破裂。而男方因此要以跳樓來威脅女方不分手,這不是搞笑嗎?女方沒有對男生造成直接的傷害,男生又是有自主行為能力的人,男生如果自己選擇跳樓自殺,那麼女生是不用承擔責任的。如果這種情況要承擔責任,那麼社會不是都亂套了嗎?

  • 5 # 牧瑞軒

    不需要負刑事責任,但一定會有道德責任的,男的劈腿是不對,你分手這都是對的正常的,但你沒有處理好分手後續,出現這樣的事情,社會一些人會在道德的制高點評判你,你分手是可以處理好分手事宜,本來是可以避免發生這樣的事的,但由於你沒處理好導致了這樣的結果,這肯定也不是你想看到的吧,所以有時候感情的事一定要處理好不要讓它生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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