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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寂寞的0辦公室

    做得對,很多窮人家為了生兒子,生幾個女兒一樣還要生,他們把你送人,是封建思想,重男輕女,還有就是生不如養,生了孩子不養,送人就屬於拋棄了,斷了親人關係,養父母就變成你的父母了,養育之恩是你養父母,如果你過得不好,他們會死皮賴臉的來認你嗎?就是知道你過得好,才會耍潑,不要理他們,包括你所謂弟弟,就算是沒有送走你,你也沒有責任和義務管他,只能是有點所謂的親情,他也是成年人,自己管自己。但是送你,拋棄你的時候,他跟本沒有出生,談不上親情,養他教育他是你親生父母的責任和義務,不關你的事,現在他們要挾你,你就報警,到法院起訴,騷擾你的生活,法院唯一可以判決的就是根據你的經濟情況,適當的給你親生父母一點贍養費,你要孝敬的是養父母。不要怕。你處理是正確的。

  • 2 # 京都老客41118

    對於這種,作為子女,確實有怨!但你應該這樣思考:第一,親生父母他們的生身之恩!人生分生、養兩大恩。一般同歸於親生父母!而你的是分開了,生之恩屬於親生父母,養之恩屬於養父母。你要分開對待。至於說這二者,哪個恩大?我的看法,養的恩大於生之恩。雖然,你父母當年拋棄了你,但生身之恩也不能忘呀,否則,你從哪來?

    第二步你要問問他們當初為什麼拋棄了你?如果確實因為因為子女多,養不起,不得已。那麼,你就要原諒幾分。如果再加上他們當初是萬般無奈,千挑萬選,不是隨便處理你,那麼,父母生身之恩還是要報的。

    你既然現在事業有成,應該大度的體諒他們當前不得已的困難。現在適度的予以幫助應該是理所應當的!也就算是你做了善事!任何人都應該心胸寬廣。如果對當年父母的行為耿耿於懷,即便法律不追究你,但道德也會譴責你!

  • 3 # 使用者快樂的小蜜蜂

    謝邀,你父母其實想認你只是為了你的錢,並不是為了親情。為了生個兒子把你送人了,話又說回來了,雖然他們沒有養你小,沒有把你丟在荒天野地裡。而是送給了不生孩子的人家,良心還不算很壞,你也說了這家人也很愛你!就瞅這一點我認為你多多少少給一點親生父母生活費,那個弟弟就算了吧,你沒義務養他。不管怎麼樣他們生了你,至於怎麼做那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看著辦。

  • 4 # 彩虹總在風雨34951386

    謝邀,看了你的自述,知道你的遭遇,當然同情,你的做法沒錯,就算要生兒子,也沒必要把自己的骨肉送人,既然送出了,這是你有出息了,就來找你,假如你過得不好,一祥不會來問你,管你的,至於有些人罵你,講你,是他們沒有這樣的處經,被人遺棄,就是不管你人死活的,

  • 5 # 老陳132636111

    你錯了,為了逃避計劃生育,父母吃盡了苦頭,一輩子夾著尾巴做人,生怕飯碗不保。你應該感謝父母把你帶到這個世界來,這麼簡單的道理我不用多說了。

    我也冒過險,我兒子沒吃過媽媽的奶,立馬送到偏僻的鄉村,六歲被曝光罰款後,才敢帶回身邊,因為這件事我一輩子也是夾著尾巴做人的。現在我兒子考上公務員,總算平平安安過來了。

  • 6 # 富足的靈魂

    有時候錢也能養出仇人,拒絕看上你錢的人,肯定是正確的。

    怕被罵可以幫他們找些掙錢的途徑,直接給換來的是更傷心

  • 7 # 公正永生

    謝邀。你的小羅曼史一目瞭然,你的父母把你拋棄你應該感謝她們,不然你也被小弟的病菌侵襲汙染。把你拋棄來到另家換了環境,才有你的今天。不要拒絕要改變他們,她們的錯拋棄吧!挽救她們才是你的偉大。其實我也恨這樣的人,但是我們不能那樣做,要大度。

  • 8 # 草自春

    謝邀。法律情感上你對他們沒有義務,作為他們情感是錯綜複雜的,作為你習慣成自然的是養父母, 因為你對他們沒有記憶。初衷有很多不得已,過程也不美麗,找你只是為了看看你,可以慢慢釋懷,都成年人,應尊重你的意願,強求就讓人反感,畢竟錯過了, 就是遺憾。

  • 9 # 福明166467022

    同情你的處境,你做的對!這種父母不去相認也罷了,即使有意願相認,不應採取此類方法,一是不理智,二是對你養父母不尊重,三是缺乏人格,不應和你正面交鋒,而是要採取交流溝通,是否相認,必須得到你的同意。最後支援你正義做法!

  • 10 # 康3446

    對於曾經拋棄你的養身父母,可承認,可不承認。承人是情,不承認理所當然,無可厚非。我贊成不必去理會他們,可以說,你與他們非親非故,可視如路人!要知道,他們當年拋棄你,就是把你置於死地!就是謀殺!要知道,如沒人救你,你必然會活活餓死,凍死!因此,你與他們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而非什麼親人!謝謝您的誠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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