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高山峻嶺遇知音

    科 *技 *部的這次通報,個人覺得,還不如不報,讓這個事情不了了之可能更好。

    為什麼這麼說呢?通報裡面用了“圖 片 誤 用”這個說辭,認為這不是學術造假。這是典型的自 欺 欺 人,其結果肯定是欲 蓋 彌 彰。

    化學論文的*造 *假*就是指的圖 片 亂 貼和偽 造 數 據,除了這兩樣,沒有別的。現在科*技*部認為,圖片 亂 貼已經不屬於造 假,那這類論文的造 假就只認可亂 編 數 據這一條啦。

    亂 編 數 據的認可難度是比較大的,不太容易被人發現。即便發現了亂 編 資料,論文作者也有說辭,那就是實驗的具體環境等因素影響了實驗的結果。

  • 2 # 寬心77

    我的看法:

    高階的科技論文,確實只有專業的人,圈內的人,才有資格作出評價。這種事不能靠法律解決。

    這一次的協調各個領域的頂級專業人才,進行調查的做法,是非常及時的,開了一個很好的先例。至少能夠警示那些心術不正的人:做賊要心虛!

    由此我聯想到,那些兼職進修獲取的“博士”頭銜,是否也應當徹查一下了?重慶的前公安局長王立軍,就獲得過多個高等院校的此類頭銜和兼職教授的光環。

    對這種“博士”頭銜的清查,要比清查貪官汙吏容易多了。

  • 3 # 枕頭山

    “惡意”學術不端的,決不是可“容錯”之列。首先,違反了黨的實事求是原則,損害人們的科學認識方式、思想觀點以及科技人才的發展和培養。始作俑者為了一已私利,欺上瞞下,坑蒙拐騙,有的毫無道德良知。為了上報僅儀器就578.46萬元的專案,許多關鍵資料都造假。“主辦、承辦國際或全國學術會5年次數7次、請境外專家學術報告22次”……,學院專業教師們最多隻聽說過一次外校的來講學。用虛假數掩蓋“資助參加交流260萬元”的揮霍之實。邀請這樣多國際心理學專家報告,竟狠心把在學院的患抑鬱症的學生開除。

    汙辱人民教師人格、還詐騙人民教師,造假的代表作一再以假獲獎,對博、碩研究生零上課零指導,卻謊報每年為研究生上課74課時。毫無底線可言。

    清退嚴重的學術不端,確實必要。

  • 4 # 老g3231676013

    科技部的這個調查結果,會造成負面影響。許多學術不軌行為,多半不是說其標註不規範,就是圖片資料誤用。說到底,對學術腐敗現象輕描淡寫,而打擊不利,客觀上,會造成學術不軌行為的泛濫成災。

  • 5 # 發呆喝茶打兔子

    科技腐敗是動搖國家根基的事情,有些紅線必須要設定!圖片誤用為什麼要處罰呢?如果學術不端,就應該處罰;如果清白,就還人清白!這之間不應該有灰色地帶!貪汙幾十億是貪汙犯,貪汙幾十元依然是貪汙犯!

  • 6 # wyh0727

    圖片誤用!你確定你是科技部的?你上過學?圖片和表格是論文的一部分,它對論文的作用毋容置疑,它對文字是補充是定論是昇華,豈是一個誤用就能遮掩過去的!

  • 7 # 萬重山老師

    這幾人不是院士就是名校教授,每一個人都是科研領域響噹噹的人物。有人舉報他們科研造假,對齊開展相關調查,很有必要,但調查結果通報有一些遺憾:

    (1)調查是否全面

    比如第一條,通報結果上說,對網路質疑的63篇論文進行了調查,既然是調查,那麼究竟該調查被舉報人,還是調查被列舉的63篇論文。

    (2)通報結果過於簡單

    應該公佈詳細的調查結果,比如第一條,通報說對網路質疑的63篇論文被調查,發現較多論文圖片被誤用,那麼“較多論文”究竟是63篇,還是2篇呢?

    這63篇論文發表在那些刊物,論文名稱是什麼,署名情況如何?既然調查了,就應該將調查過程和詳細結果公佈出來,讓公眾知道真相。

    (3)處理太輕了

    他們的存在問題的論文是不是他們評職稱、評院*士、評獎(省部級和國家級科技獎勵)以及國家級專案結題的支撐成果,如果是,那麼這些論文出了問題,他們的職稱、榮譽稱號該不該撤銷,獲得的科技獎勵該不該收回,結題的科研專案該不該追責?

  • 8 # 鷹視評論

    這次是科技部造假了!

    三者都圖片誤用?再說什麼叫圖片誤用,也不解釋,顯然背後有更大的密秘!

    只不過用圖片誤用代替了造假而已!

  • 9 # 陳雲春醫生

    WHAT"S"誤用"?抄襲是否可以說是“文章誤用”?

    這樣高水平的研究居然出現多篇“圖片誤用”!就好比買茅臺發現多次“誤用”了二鍋頭,領導表示這不屬於假酒,屬於裝酒過程把關不嚴。娶媳婦發現被掉了包,對新郎表示這不是“假人”,關了燈都一樣的,最多算是誤睡。都語文水平這麼高了麼?大約濟源書記掌摑下屬也不算權力任性,最多是手掌誤用,又何必被免職呢?!

    罰酒三杯吧!科技部的舔犢之情悅然紙上。這不算學術造假,算什麼呢???自 欺 欺 人,欲 蓋 彌 彰的操作,與其說是懲戒,不如說是變相鼓勵!

    其實就算是資料造假也不應算造假吧,只不過是資料誤用,而且更不容易被人發現。被發現了也可以說是實驗室管理把關不嚴。

    科技部的老師還是收回這個通報吧,因為這確實是對“誤用”一詞的嚴正誤用!

    “誤用”該在字典裡哭了吧!

  • 10 # 徘徊客93

    既然事關學術,不妨做一下貌似嚴謹的分析吧。

    一.詞義辨析

    誤: 不是故意的錯謬。誤用: 不是故意地錯用。

    假:不真實的;偽造的。

    二.邏輯分析

    科學論文是科研工作的總結,是研究成果的結晶,對撰寫過程的科學性嚴謹性具有極高的規範與要求。當然,也不是不可能出諸如"圖片誤用"的錯誤,但絕對是小機率事件,對於"較多圖片誤用"的事實,只可能有一種結論: 造假。

    三.結論與感受

    用"較多圖片誤用"來代替"學術造假"定性事件調查結果,屬於避重就輕,文過飾非,在邏輯上站不住腳,也根本無法服眾。甚至於都不能善義而玩笑地說成是"對誤用一詞的誤用",本身就是一種造假,是比學術造假更惡劣的政務造假,是嚴重的打臉行為,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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