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1844319796352
-
2 # 使用者1220686403821
優先股是相對於普通股(common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一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透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但是能穩定分紅的股份。
普通股指的是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兩者的主要區別是:
1、優先股有固定的股息率,不參與紅利分配,普通股票則參與紅利分配。
2、當公司破產清算時候,優先股股東清償順序在普通股股東之前。
3、優先股權利範圍比普通股小,一般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但是涉及自身利益時可以參與表決。而普通股前面權利都具有。
普通股與優先股的主要區別
(1)普通股股東享有公司的經營參與權,而優先股股東一般不享有公司的經營參與權。
(2)普通股股東的收益要視公司的贏利狀況而定,而優先股的收益是固定的。
(3)普通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在二級市場上變現,而優先股股東可依照優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贖回條款要求公司將股票贖回。
(4)優先股票是特殊股票中最主要的一種,在公司贏利和剩餘財產的分配上享有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