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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友律師團

    現如今物業亂收費現象早已成為常態,今天收個“電梯使用費”明天收個“垃圾處理費”,時不時的再收個各種“XX維修費”,各種名義的費用讓業主無力深究,可是收完錢後小區還是垃圾遍地,電梯依舊一週壞兩天。其實對於物業收費,法律早有標準,各地方對物業收費也有明確規定,今天就帶您看下您家的物業收費是否在合理範圍內。

    一級收費標準: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基礎條件:封閉式小區,綠化達到35%以上,固定體育活動場館不小於兩項設施;24小時執勤,不少於12小時出入口站崗,24小時不小於12次巡邏;每天清掃2次小區公共區域、收集樓道垃圾。

    二級收費標準: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基礎條件:封閉式小區,綠化達到30%以上,固定體育活動場館不小於一項設施;24小時執勤,不少於10小時出入口站崗,24小時不小於8次巡邏;每天清掃1次小區公共區域、收集樓道垃圾。

    三級收費標準: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基礎條件:封閉式小區,綠化達到25%以上,固定活動館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簡單的體育活動器械、設施;24小時執勤,不少於8小時出入口站崗,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巡邏;每天清掃1次小區公共區域、收集樓道垃圾。

    四級收費標準: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基礎條件:小區基本封閉,有簡單的綠地、樹木、植物;24小時執勤;每天清掃1次小區公共區域、收集樓道垃圾。

    在四級收費標準中,除基礎條件、公共秩序維護、保潔服務必須達到相應的標準外,《辦法》中對房屋管理、設施維修養護、綠化養護管理和綜合管理服務也列出了相應的規定,物業部門需符合所有條件,方能收取相應的費用。

    以上是國家的收費標準,目前有很多小區都是超過該標準收費的,業主有權透過業委會要求物業做出收費說明,並公開支出憑證,清楚的瞭解自己的錢花在哪!不然可以拒付各種物業加收費用。

  • 2 # 世間本無凝難雜症

    1,全體業主自己必須弄清楚我們需要一個什麼樣的公共服務?包括具體的範圍 ,數量,質量標準。2,業主依據上述統一的公共服務標準進行勞動定額分析得到物業服務企業必須配置的勞動人員,和公共物業的維護,維修,保養費用,最後協商願意給予物業企業多少利潤,來決定業主需要承擔的總費用。3,全體業主依上述辦法公開招標物業企業。總之要徹底解決如題所述的問題就必須讓業主真正的享有知情權和參與權。

  • 3 # 淙淙莽莽

    物業收費是否合理,要從橫向和縱向兩個方面考慮。

    橫向就是比較,這個較簡單。朋友聚會時瞭解一下,你們小區開盤幾年?大概多少棟樓?物業收費多少?條件差不多的小區,收費是否相似,如果每平米差距5毛以上 ,說明貴的不合理。

    縱向就是對自己所在小區物業進行監督,沒有監督,自然滋生腐敗。這個很難。個人監督,物業是不會理睬你的。必須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進行監督。而這第一步就艱難無比。業主大會的成立,必須絕大多數業主參與才能召開,才合法有效。而業主委員會又得是大家信任的,急公好義又有時間、又懂得專業審計或管理的人,還要預防委員會被物業收買。現在大多數人都是自掃門前雪,小區業主互相不認識 ,不願或者沒時間參與,如何信任推選業主委員會?一旦成立業主委員會,就可以依法對物業公司進行審計,對其日常管理進行監督,問題較大的物業可以撤換,收費不合理問題迎刃而解。

  • 4 # 使用者4605629543723

    物業費標準要與服務質量,管理質量對等,只要有服務質量差,管理質量差的證據,業主應該有權拒絕這家物管的服務和管理,可以拒交物管費。關鍵是業主要有充分的選擇權,物管要納入市場竟爭。

  • 5 # 吳疆

    如何判斷物業收費是否合理?

    要根據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按當地政府出臺的相應等級 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 確定。

    (據小區不同,物業服務提供的管理、人員配置、維修維護、秩序維護、衛生保潔、綠化養護等不同的內容、標準,“物業服務等級”由低到高劃分為一、二、三、四級共四個級別。)

    關於普通居民小區“物業收費”

    【物業服務收費 標準】

    按當地政府公佈的: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範圍內 收取。

    按照《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有定價許可權的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等因素,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並定期公佈。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物業服務管理企業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1.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2.服務內容}、{3.服務標準}、以及{4.收費專案}、{5.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普通居民小區物業服務具體收費,不得超過業主同物業所共同約定的相應“服務等級”政府指導價標準之浮動的上限!

    如果超過,或出現 物不所值收費、亂收費、不合理收費等,業主可向物業服務收費政府監督管理機構——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物價局)以及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 負責本行政區內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部門反應、控告。

    依據還有《物業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

    “地方區/縣級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負責本行政區內物業服務的行政監督管理。”

    【物業服務收費範圍:基礎物業收費 等】

    按照《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收取費用一般主要包括以下四種“基礎物業收費”費用: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電梯、加壓泵、水箱等)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2.小區清潔衛生費用;

    3.小區綠化養護費用;

    4.小區秩序維護費用;等

    關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的 公共水電費、(電梯、加壓泵等裝置)維護費

    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可以同物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小區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所支出公共水電費、維護費,是否包含在“基礎物業收費”範圍內,如果:

    包含的——

    收費按相關政府指導價標準不得超過 浮動上限,物業不得另行向業主再收取該方面費用;

    不包含的——

    由業主同物業約定另行收費的方式,如:

    是物業先行墊付該項費用,由業主根據實際墊付的公共水電費、維護費開支發票再繳納該費用;

    還是業主先向物業繳納一定“公共水電費”、“維護費”,再由物業按公佈的實際的支出經核算向業主多退少補等。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上述規定或者《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業主可向地方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及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維權控告。

    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

    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2.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5.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6.辦公費用;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透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讀者可參閱如北京市物業服務費的收費標準,包括小區物業電梯、水箱等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標準:

  • 6 # 神願意SYY

    我只想問一個問題隨之延伸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物業是誰的?是所有業主的!那麼所有因為物業服務所產生的利益和費用呢(何況還有所有業主的房地產的維護基金)?所謂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所以物業公司都要以業主的利益至上,贊同的請點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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