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漢語詞典》稱,出納是“現金和票據的付出與收進。”在實際工作中,儘管會計監督在前,每一筆現金業務的發生,或者說現金與票據、票據與票據交換手段的實現,都是由出納工作來完成的。因此,出納可以依據詞解派生出三層含義:出納是指人,某出納(出納員);出納是指崗位,出納室(科);出納是指工作,現金和票據的付出與收進。 由於工作屬性使然,出納工作歸集起來有三個特徵:一、出納是現金、票據收付的關口;二、出納是第一手會計資訊的收集者;三、出納是外界觀察企業會計管理水平和財務水平的視窗,會計是以貨幣計量的價值尺度,出納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充當著現金、票據交換的使者。做好出納工作對整頓會計工作秩序,規範會計基礎工作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出納在會計迴圈中的地位和作用 會計迴圈是資金運動的鏈條和紐帶,建立高效良好的會計迴圈機制是資本營運的客觀要求。出納在會計迴圈中的地位和作用,反映在收支憑據真實,傳遞循序漸進,貨幣計量準確,資訊反饋及時等方面。 1、地位。出納是會計迴圈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任何單位和經濟組織中,出納必須是一個獨立的崗位,領導不得兼任,會計不得替代。《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對出納崗位、職責也有限制性規定,如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內部牽制制度也規定了機構分離,職務分離,錢賬分離,賬物分離的原則。因此在會計機構中分設出納崗位具有制度上的合法性,工作上的適應性,行為上的規範性,管理上的科學性等特點。所以出納在會計工作中和會計迴圈中的地位是特殊的,不可缺少的。 2、作用。出納是會計工作的一部分,也就是說出納崗位可以按管理要求設定,出納工作則必須完全置於會計迴圈中。出納人員在管好貨幣資金的同時,還應當發揮幾個方面的作用。一是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經政策和財經方針,認真稽核每一張單據,處理每一筆經濟業務。二是及時反饋經濟資訊,按照《會計法》的要求及時向領導和會計主管人員報告工作。三是反腐倡廉,對支出性質進行審查,對違反開支規定的支出拒絕付款。四是保衛資金安全,保護國家資財安全,在現金流量大,假幣多,卡式管理不規範的情況下,防止詐騙,減少損失和失誤顯得極為重要。 出納在會計迴圈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兩個方面的,一方面領導和會計主管人員要注意樹立和培養,運用法律法規建立出納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約束機制。另一方面,出納人員要加強學習,提高技能,注意職業道德修養,自覺維護尊嚴,二者之間要互為條件,達到做好會計工作和經濟管理工作的共同目的。 出納是會計工作紀律的執行者 財務大檢查,物價、稅收大檢查,是查果詢因。其實因果關係是很明確的。收款、付款是出納的基本職能,出納工作的一舉一動都在執行著財務紀律和會計紀律。在國家的會計法制、財務政策滌入人心的今天,出納人員必然會碰到違心地執行收支的情況,為此,應當把自覺執行會計紀律當作出納人員的首責。執行財經紀律是經濟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準則、維護和執行財經紀律則是經濟工作微觀要求的基礎。出納人員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也有自己的準則,無論是傳遞、迴圈還是流水作業,資金的進入和退出,出納工作都是源頭。出納工作貫穿會計工作的起始和終結,我們把出納稱為財會工作紀律的執行者。事實也證明,一個強有力的出納人員,必定會為本單位的財會工作帶來生機與活力,尤其是在企業債務重組的情況下。出納是會計工作規範的實施者出納人員擔負著資金收付,票據管理,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登記等工作。會計工作規範化的要求是,健全內部各項會計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會計工作秩序,使記賬、算賬、報賬工作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逐步實現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不斷提高會計工作水平,進一步發揮會計在經濟管理中的作用。記賬憑證分為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其中外來原始憑證幾乎全部都是通過出納操作來完成的。每一張發票,每一個數據,每一項內容,出納人員都必須熟知,即使會計稽核過的憑證,出納人員也要複核,然後實施收付,程式才算結束。由此可見,實施會計工作規範化,出納人員擔負著極其重要的責任。首先,規範應當從原始憑證做起,發票是否合法,發票的出具人是否發票的合法使用者,有無轉借,變造,塗改等,持票人是否與業務內容有關。二是票據的整理,出納人員應當本著負責的態度,認真整理每一張單據,三是日清月結登記賬簿。管好現金和票據。實施會計工作規範化,出納人員應當從本職工作做起,把規範會計基礎工作作為自己工作的全部內容,對內在質量上把好政策,法規、紀律關,對外在質量上把好書寫、規格,整潔規範關。為全面實現會計工作規範化而努力。 做好出納工作,整頓會計工作秩序 會計工作是經濟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整頓會計工作秩序、嚴格會計核算,強化會計監督,對於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創造良好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是十分重要的。按照國務院的指示,整頓會計工作秩序應當重點整頓賬目混亂,會計資訊失真,亂攤成本,小金庫等問題,其中賬目混亂,資訊失真,小金庫等問題都與出納工作相關,出納人員被動地接受錯誤指令,就會使問題出現。因此,整頓會計工作秩序,必須從做好出納工作開始。 1、出納人員應當與全體財會人員一道,模範地執行《會計法》。應當熟悉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會計法律,法規和現行的財經紀律,制度,政策。凡違反規定的開支有權拒絕受理,如果明知單位領導、會計主管人員的簽證不合法、不真實還執行的,應當負連帶責任。 2、出納人員應當對出納工作熱心,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公正無私,依法辦事。 3、規範出納工作,要求出納人員,財務人員同時也要自覺做到(1)工作程式化,即每筆經濟業務都要經過驗收,制單、複核,審批,才能據實開票或點鈔;(2)堅持原則,當收即收,當付即付;(3)熟練細緻,提高效率,杜絕差錯;(4)建立備忘錄,對收付款物件的特徵,經濟業務內容,金額至少有一個短期記憶;(5)保持心態平衡。堅持這些要求,就能保證出納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有利於整頓會計工作秩序,規範會計基礎工作。 《規範》第13條規定“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當有計劃地進行輪換”。這項規定對於全面提高會計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是有積極意義的。在實際工作中,人們通常把出納工作看成是一項簡單的收付活動。其實這是一個誤解,一是對出納工作認識不足,把出納工作簡單化,絕對化。二是對出納人員不負責,沒有深厚的會計工作經驗和技術功底,往往會在工作過程中出差錯,既害國家,又害個人。因此對從事出納工作的會計人員應當有一個學歷上、工作年限上和體質上的限制性規定。不宜把會計上崗的第一天從出納工作開始。 出納,作為會計名詞,運用在不同場合有著不同涵義。從這個角度講,出納一詞至少有出納工作、出納人員兩種涵義。 另: 出納工作。顧名思義,出即支出,納即收入。出納工作是管理貨幣資金、票據、有價證券進進出出的一項工作。具體地說,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帳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屬於出納工作。它既包括備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機構的各項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收付業務處理,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的整理和保管,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等各項工作;也包括各單位業務部門的貨幣資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狹義的出納工作則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各項工作。 出納人員。從廣義上講,既包括會計部門的出納工作人員,也包括業務部門的各類收款員(收銀員)。收款員(收銀員),從其工作內容、方法、要求,以及他們本身應具備的素質等方面看,與會計部門的專職出納人員有很多相同之處。他們的主要工作是辦理貨幣資金和各種票據的收入,保證自己經手的貨幣資金和票據的安全與完整;他們也要填制和稽核許多原始憑證;他們同樣是直接與貨幣打交道,除了要有過硬的出納業務知識以外,還必須具備良好的財經法紀素養和職業道德修養。所不同的是,他們一般工作在經濟活動的第一線,各種票據和貨幣資金的收入,特別是貨幣資金的收入,通常是由他們轉交給專職出納的;另外,他們的工作過程是收入、保管、核對與上交,一般不專門設定賬戶進行核算。所以,也可以說,收款員(收銀員)是出納(會計)機構的派出人員,他們是各單位出納隊伍中的一員,他們的工作是整個出納工作的一部分。出納業務的管理和出納人員的教育與培訓,應從廣義角度綜合考慮。狹義的出納人員僅指會計部門的出納人員。
《現代漢語詞典》稱,出納是“現金和票據的付出與收進。”在實際工作中,儘管會計監督在前,每一筆現金業務的發生,或者說現金與票據、票據與票據交換手段的實現,都是由出納工作來完成的。因此,出納可以依據詞解派生出三層含義:出納是指人,某出納(出納員);出納是指崗位,出納室(科);出納是指工作,現金和票據的付出與收進。 由於工作屬性使然,出納工作歸集起來有三個特徵:一、出納是現金、票據收付的關口;二、出納是第一手會計資訊的收集者;三、出納是外界觀察企業會計管理水平和財務水平的視窗,會計是以貨幣計量的價值尺度,出納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充當著現金、票據交換的使者。做好出納工作對整頓會計工作秩序,規範會計基礎工作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出納在會計迴圈中的地位和作用 會計迴圈是資金運動的鏈條和紐帶,建立高效良好的會計迴圈機制是資本營運的客觀要求。出納在會計迴圈中的地位和作用,反映在收支憑據真實,傳遞循序漸進,貨幣計量準確,資訊反饋及時等方面。 1、地位。出納是會計迴圈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任何單位和經濟組織中,出納必須是一個獨立的崗位,領導不得兼任,會計不得替代。《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對出納崗位、職責也有限制性規定,如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內部牽制制度也規定了機構分離,職務分離,錢賬分離,賬物分離的原則。因此在會計機構中分設出納崗位具有制度上的合法性,工作上的適應性,行為上的規範性,管理上的科學性等特點。所以出納在會計工作中和會計迴圈中的地位是特殊的,不可缺少的。 2、作用。出納是會計工作的一部分,也就是說出納崗位可以按管理要求設定,出納工作則必須完全置於會計迴圈中。出納人員在管好貨幣資金的同時,還應當發揮幾個方面的作用。一是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經政策和財經方針,認真稽核每一張單據,處理每一筆經濟業務。二是及時反饋經濟資訊,按照《會計法》的要求及時向領導和會計主管人員報告工作。三是反腐倡廉,對支出性質進行審查,對違反開支規定的支出拒絕付款。四是保衛資金安全,保護國家資財安全,在現金流量大,假幣多,卡式管理不規範的情況下,防止詐騙,減少損失和失誤顯得極為重要。 出納在會計迴圈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兩個方面的,一方面領導和會計主管人員要注意樹立和培養,運用法律法規建立出納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約束機制。另一方面,出納人員要加強學習,提高技能,注意職業道德修養,自覺維護尊嚴,二者之間要互為條件,達到做好會計工作和經濟管理工作的共同目的。 出納是會計工作紀律的執行者 財務大檢查,物價、稅收大檢查,是查果詢因。其實因果關係是很明確的。收款、付款是出納的基本職能,出納工作的一舉一動都在執行著財務紀律和會計紀律。在國家的會計法制、財務政策滌入人心的今天,出納人員必然會碰到違心地執行收支的情況,為此,應當把自覺執行會計紀律當作出納人員的首責。執行財經紀律是經濟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準則、維護和執行財經紀律則是經濟工作微觀要求的基礎。出納人員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也有自己的準則,無論是傳遞、迴圈還是流水作業,資金的進入和退出,出納工作都是源頭。出納工作貫穿會計工作的起始和終結,我們把出納稱為財會工作紀律的執行者。事實也證明,一個強有力的出納人員,必定會為本單位的財會工作帶來生機與活力,尤其是在企業債務重組的情況下。出納是會計工作規範的實施者出納人員擔負著資金收付,票據管理,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登記等工作。會計工作規範化的要求是,健全內部各項會計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會計工作秩序,使記賬、算賬、報賬工作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逐步實現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不斷提高會計工作水平,進一步發揮會計在經濟管理中的作用。記賬憑證分為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其中外來原始憑證幾乎全部都是通過出納操作來完成的。每一張發票,每一個數據,每一項內容,出納人員都必須熟知,即使會計稽核過的憑證,出納人員也要複核,然後實施收付,程式才算結束。由此可見,實施會計工作規範化,出納人員擔負著極其重要的責任。首先,規範應當從原始憑證做起,發票是否合法,發票的出具人是否發票的合法使用者,有無轉借,變造,塗改等,持票人是否與業務內容有關。二是票據的整理,出納人員應當本著負責的態度,認真整理每一張單據,三是日清月結登記賬簿。管好現金和票據。實施會計工作規範化,出納人員應當從本職工作做起,把規範會計基礎工作作為自己工作的全部內容,對內在質量上把好政策,法規、紀律關,對外在質量上把好書寫、規格,整潔規範關。為全面實現會計工作規範化而努力。 做好出納工作,整頓會計工作秩序 會計工作是經濟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整頓會計工作秩序、嚴格會計核算,強化會計監督,對於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創造良好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是十分重要的。按照國務院的指示,整頓會計工作秩序應當重點整頓賬目混亂,會計資訊失真,亂攤成本,小金庫等問題,其中賬目混亂,資訊失真,小金庫等問題都與出納工作相關,出納人員被動地接受錯誤指令,就會使問題出現。因此,整頓會計工作秩序,必須從做好出納工作開始。 1、出納人員應當與全體財會人員一道,模範地執行《會計法》。應當熟悉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會計法律,法規和現行的財經紀律,制度,政策。凡違反規定的開支有權拒絕受理,如果明知單位領導、會計主管人員的簽證不合法、不真實還執行的,應當負連帶責任。 2、出納人員應當對出納工作熱心,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公正無私,依法辦事。 3、規範出納工作,要求出納人員,財務人員同時也要自覺做到(1)工作程式化,即每筆經濟業務都要經過驗收,制單、複核,審批,才能據實開票或點鈔;(2)堅持原則,當收即收,當付即付;(3)熟練細緻,提高效率,杜絕差錯;(4)建立備忘錄,對收付款物件的特徵,經濟業務內容,金額至少有一個短期記憶;(5)保持心態平衡。堅持這些要求,就能保證出納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有利於整頓會計工作秩序,規範會計基礎工作。 《規範》第13條規定“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當有計劃地進行輪換”。這項規定對於全面提高會計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是有積極意義的。在實際工作中,人們通常把出納工作看成是一項簡單的收付活動。其實這是一個誤解,一是對出納工作認識不足,把出納工作簡單化,絕對化。二是對出納人員不負責,沒有深厚的會計工作經驗和技術功底,往往會在工作過程中出差錯,既害國家,又害個人。因此對從事出納工作的會計人員應當有一個學歷上、工作年限上和體質上的限制性規定。不宜把會計上崗的第一天從出納工作開始。 出納,作為會計名詞,運用在不同場合有著不同涵義。從這個角度講,出納一詞至少有出納工作、出納人員兩種涵義。 另: 出納工作。顧名思義,出即支出,納即收入。出納工作是管理貨幣資金、票據、有價證券進進出出的一項工作。具體地說,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帳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屬於出納工作。它既包括備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機構的各項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收付業務處理,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的整理和保管,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等各項工作;也包括各單位業務部門的貨幣資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狹義的出納工作則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各項工作。 出納人員。從廣義上講,既包括會計部門的出納工作人員,也包括業務部門的各類收款員(收銀員)。收款員(收銀員),從其工作內容、方法、要求,以及他們本身應具備的素質等方面看,與會計部門的專職出納人員有很多相同之處。他們的主要工作是辦理貨幣資金和各種票據的收入,保證自己經手的貨幣資金和票據的安全與完整;他們也要填制和稽核許多原始憑證;他們同樣是直接與貨幣打交道,除了要有過硬的出納業務知識以外,還必須具備良好的財經法紀素養和職業道德修養。所不同的是,他們一般工作在經濟活動的第一線,各種票據和貨幣資金的收入,特別是貨幣資金的收入,通常是由他們轉交給專職出納的;另外,他們的工作過程是收入、保管、核對與上交,一般不專門設定賬戶進行核算。所以,也可以說,收款員(收銀員)是出納(會計)機構的派出人員,他們是各單位出納隊伍中的一員,他們的工作是整個出納工作的一部分。出納業務的管理和出納人員的教育與培訓,應從廣義角度綜合考慮。狹義的出納人員僅指會計部門的出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