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不掌兵,戰場上被俘的事件是無可避免的,但直到戰爭勝利之前,軍人都應謹守崗位,避免做多餘的事情,戰爭的資源也不可能投入這些事情。人們一般選擇接受現實,反正打完仗也會有遣返的。
所以,儘管情感上很難接受,但戰場上營救被俘人員並不是個正確的選擇。為了一個士兵派出一隊精銳,這是絕對錯誤的選擇,戰爭拒絕低效費比的付出。被俘了代表你還活著,那麼去救你的人卻有可能會死。
有人喜歡拿《拯救大兵瑞恩》做比較,然而這只是一部電影,他們拯救的是主動跳入包圍圈的傘兵而非俘虜,且瑞恩的被救有很大的政治影響因素,如果不是瑞恩的兄弟都犧牲了,也不會有高層的命令讓部隊去執行如此命令。
實際上戰場上的戰俘按照《日內瓦公約》的要求是需要儘快轉移到安全地帶的,除非條件不允許轉移,畢竟讓這些戰俘留在陣地上誰也都不會放心,他們會起鬨、譁變、趁機逃亡和重新加入戰鬥,如果不想徹底一勞永逸的話,戰俘都會以最快的速度拖走。
戰場上並不是沒有花大力氣拯救戰俘的事情,美軍在伊拉克戰爭中就策劃了一起“拯救女大兵林奇”(Saving Private Jessica Lynch)的經典案例,他們派出了海豹部隊和多支其它特種部隊,以特種襲擊的方式,硬是從伊拉克軍控制的醫院中救出了之前被俘的普通汽車兵林奇。
不過就如電影中的瑞恩一樣,女大兵林奇被救本身就具有極大的政治因素。林奇被俘之後接受了伊拉克良好的醫療照顧,這些內容透過CNN記者的實地採訪傳播了出去,引發了美國國內的反戰呼聲,林奇父母到處“救救我女兒”的呼籲比總統的演講破壞力還大,再加上林奇的傷勢確實有點重,如果她死在病床上,將令美軍在媒體上極為被動。
於是美軍乾脆策劃了拯救林奇的特種作戰,那會兒的伊拉克已經日薄西山,打不打都是個空架子,他們用牛刀殺雞,衝入防守薄弱的醫院大殺四方,救出了正在養病的女兵。之後“女大兵林奇”被塑造成美軍的英雄,是“奮戰到最後一顆子彈”的美國精神。
然而林奇在2007年的時候突然翻了案,她說美軍利用她拍攝了虛假的英雄紀錄片,他們試圖用虛假宣傳將自己塑造成英雄和象徵物。而且她也沒有“戰鬥到最後一顆子彈”,事實上她一槍都沒開,為此林奇“衷心感謝營救她的戰友”,但對電視臺播放的拯救內容“不敢苟同”。
像林奇這樣得到國家下令拯救計程車兵能有多少呢?可以說這就是孤例,大部分情況下士兵的鮮血和生命是用來獲取勝利而非消耗在形象工程上的,戰爭是個很冰冷,很考量價值交換的地方。
對戰爭國家而言,戰俘其實也是資源,他們可以充當勞力,比如納粹德國就用過戰俘當奴工,二戰後人們也這樣對待被俘德軍;他們也是下金蛋的雞,比如日本二戰時就曾經黑下了大批紅十字會和家屬交給戰俘的生活物資;他們還能當人質,比如一戰德國曾威脅不給戰場上的美軍霰彈槍兵留活口,而美國則迴應:一命抵一命,德國戰俘多的是。
就算什麼價值都沒有,戰俘也可以用來交換俘虜,這是一項相當普遍的行為,所以完全沒必要過分為不幸落入敵手的戰士擔心,該回來的遲早會回來,他們不過是換了個戰場在戰鬥。
所以,正常的指揮官在正常的情況下壓根不會下令讓10人救一個被俘士兵的命令,除非這個士兵具有相當的價值。戰爭中無論是步兵班還是特戰隊,都應該用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而非為了營救一個士兵陷入絕地。作為被俘計程車兵,自身也應該有無人拯救的覺悟,像美國早就有《戰俘參考手冊》,教育士兵如何合理的以戰俘身份堅持與自救。
當然,正如人們希望拯救己方被俘人員的心理一樣,現實的戰場上總需要一點人性的火花閃爍,這就是《日內瓦公約》的價值所在。
慈不掌兵,戰場上被俘的事件是無可避免的,但直到戰爭勝利之前,軍人都應謹守崗位,避免做多餘的事情,戰爭的資源也不可能投入這些事情。人們一般選擇接受現實,反正打完仗也會有遣返的。
所以,儘管情感上很難接受,但戰場上營救被俘人員並不是個正確的選擇。為了一個士兵派出一隊精銳,這是絕對錯誤的選擇,戰爭拒絕低效費比的付出。被俘了代表你還活著,那麼去救你的人卻有可能會死。
有人喜歡拿《拯救大兵瑞恩》做比較,然而這只是一部電影,他們拯救的是主動跳入包圍圈的傘兵而非俘虜,且瑞恩的被救有很大的政治影響因素,如果不是瑞恩的兄弟都犧牲了,也不會有高層的命令讓部隊去執行如此命令。
實際上戰場上的戰俘按照《日內瓦公約》的要求是需要儘快轉移到安全地帶的,除非條件不允許轉移,畢竟讓這些戰俘留在陣地上誰也都不會放心,他們會起鬨、譁變、趁機逃亡和重新加入戰鬥,如果不想徹底一勞永逸的話,戰俘都會以最快的速度拖走。
戰場上並不是沒有花大力氣拯救戰俘的事情,美軍在伊拉克戰爭中就策劃了一起“拯救女大兵林奇”(Saving Private Jessica Lynch)的經典案例,他們派出了海豹部隊和多支其它特種部隊,以特種襲擊的方式,硬是從伊拉克軍控制的醫院中救出了之前被俘的普通汽車兵林奇。
不過就如電影中的瑞恩一樣,女大兵林奇被救本身就具有極大的政治因素。林奇被俘之後接受了伊拉克良好的醫療照顧,這些內容透過CNN記者的實地採訪傳播了出去,引發了美國國內的反戰呼聲,林奇父母到處“救救我女兒”的呼籲比總統的演講破壞力還大,再加上林奇的傷勢確實有點重,如果她死在病床上,將令美軍在媒體上極為被動。
於是美軍乾脆策劃了拯救林奇的特種作戰,那會兒的伊拉克已經日薄西山,打不打都是個空架子,他們用牛刀殺雞,衝入防守薄弱的醫院大殺四方,救出了正在養病的女兵。之後“女大兵林奇”被塑造成美軍的英雄,是“奮戰到最後一顆子彈”的美國精神。
然而林奇在2007年的時候突然翻了案,她說美軍利用她拍攝了虛假的英雄紀錄片,他們試圖用虛假宣傳將自己塑造成英雄和象徵物。而且她也沒有“戰鬥到最後一顆子彈”,事實上她一槍都沒開,為此林奇“衷心感謝營救她的戰友”,但對電視臺播放的拯救內容“不敢苟同”。
像林奇這樣得到國家下令拯救計程車兵能有多少呢?可以說這就是孤例,大部分情況下士兵的鮮血和生命是用來獲取勝利而非消耗在形象工程上的,戰爭是個很冰冷,很考量價值交換的地方。
對戰爭國家而言,戰俘其實也是資源,他們可以充當勞力,比如納粹德國就用過戰俘當奴工,二戰後人們也這樣對待被俘德軍;他們也是下金蛋的雞,比如日本二戰時就曾經黑下了大批紅十字會和家屬交給戰俘的生活物資;他們還能當人質,比如一戰德國曾威脅不給戰場上的美軍霰彈槍兵留活口,而美國則迴應:一命抵一命,德國戰俘多的是。
就算什麼價值都沒有,戰俘也可以用來交換俘虜,這是一項相當普遍的行為,所以完全沒必要過分為不幸落入敵手的戰士擔心,該回來的遲早會回來,他們不過是換了個戰場在戰鬥。
所以,正常的指揮官在正常的情況下壓根不會下令讓10人救一個被俘士兵的命令,除非這個士兵具有相當的價值。戰爭中無論是步兵班還是特戰隊,都應該用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而非為了營救一個士兵陷入絕地。作為被俘計程車兵,自身也應該有無人拯救的覺悟,像美國早就有《戰俘參考手冊》,教育士兵如何合理的以戰俘身份堅持與自救。
當然,正如人們希望拯救己方被俘人員的心理一樣,現實的戰場上總需要一點人性的火花閃爍,這就是《日內瓦公約》的價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