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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靜如水風輕雲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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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野狗追我一條街
這事因素太多,說不明白,可以理解成機率。這個世界只需要存在一部分有錢人,而大部分人平庸。才能保持生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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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綱A
這還用說:我打個比方,如果把房地產開發商老闆比作狼,那麼,房產中介就是猴,囤房的商人是驢,蓋房的分理工頭是狐狸,那麼買房的就是兔子,大多數老百姓就是挨牽的兔子,不用說兔子的錢被,狼,猴,驢,狐狸,分吃了,其實房子都是來住的,經以上幾位一經手,兔子只有挨牽的份子,其實一套房建材成本沒多少,炒房炕了大夥,大家說老百姓的錢去哪兒了?除了小部分用於生活,大部分款用於購房,有的人掙扎奮鬥了一輩子,還買不到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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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男二本色1
在中國賺了大錢的好多富豪都把錢拿到國外去了、剩下國內的都是不太有錢的甚至是窮人!比如潘石屹夫婦、段永平、海底撈張勇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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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夢幻魔邪
老百姓積點錢為子孫安居,被高價房刮個精光,勞累成疾又被醫院削皮,最後就剩一身骨,最可憐的還是農民老百姓,當做一畝三分地的地主,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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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馬行空一路順風
我們水果市場一家租賃塑膠板子的一個板子用一次抽成一塊錢就這麼點不起眼的小生意覆蓋面也就幾個市一年都收入幾百萬小商小販天天被盤剝雖然心裡不願意但也無計可施小巫見大巫如果放眼全國把生意做大了那就很了不起最最最關鍵的是人家是專營別人不得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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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漁夫
中國的財富掌握在20%的人手中,大多數老百姓有錢嗎?又怎樣從有錢人手裡賺呢?很難,所以,一半老百姓手裡沒多少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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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潘家治
謝邀,看來你不是老百姓,什麼叫百姓?百姓只不過是大海的一滴水,活著只是為社會增加一點人氣而已,活一天干一天,每天都為明天的三餐而勞碌,能有多少餘糧?烏龜和兔子賽跑的神話是騙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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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幾度風雨後
百姓的錢本身就靠平時省吃儉用積累的不多。大多基本上是被住房,子女入托上學,住院看病買藥等用去了絕大部分,其餘部分用在了日常的生活支出上。如果家裡出現些大病等意外的較大支出,就只能找親朋好友,東借西湊了,靠今後縮衣節食歸還借款。條件好點的所謂中產者,大多投資個體的各種生意,有的是投資理財等。這些都出現了許多風險,有贏有賠。但投資理財和進入股市的卻大都是被套割肉賠本,損失慘重。直接被踢出了中產者的隊伍。以上兩部分人。估計佔比85至90%上下。而剩餘的l0%是富有階層,順風順水,資產難以計算,估計資產應占全民資產的85%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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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沐恩貝貝
被二次分配了,透過勞動稅收,收入稅收,以及生活必須專案開支,比如住房,醫療,教育,高物價等等硬性強收,二次分配到一小部分人手中,但是這一小部分裡面確實沒有你。
勞動稅收包括隱形稅收,企業稅轉嫁到勞動者身上,實際上,企業稅在全球來說,我們算高的,差不多增值稅加上所得稅,差不多在40%左右,這個毋庸置疑,但是這些稅收是要隱性轉移到勞動者身上的。
收入稅收,就是個稅,這個一般達到一定金額才可以,我們的個稅起徵點是5000元收入開徵。
住房,醫療,教育,屬於公共服務類專案,但是這部分現在都搞成了生意,房地產絕大部分成本在土地成本和各種雜稅上,土地是全民國有,所以賣地的錢也等同於稅收。醫療要也是一樣,透過創收,流向國庫,教育同理。
但是這些錢,不管是稅收,還是創收,按道理都是人人都有一份,這就是二次分配。問題就出在二次分配上,這部分錢,老百姓確實沒得到,是一小部分人得到了,這一小部分人收入就很高了。
最後是整體物價,由於每年大量發放貨幣,所以工資水平漲不過物價,最後當然更是窮上加窮了。
回覆列表
強烈要求取消住宅物業!物業不請自來,非選擇性強制消費。物業就是披著合法外衣的社會毒瘤。現有法規偏向物業公司,不利於居民維護權益。
物業已經是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製造者,物業和居民矛盾日益嚴重。物業老闆躺著賺錢,空手套白狼,無本萬利。
有人會說沒有物業會怎樣怎樣,把物業說的多重要,好像救苦救難菩薩一樣。我們很奇怪,以前沒有物業居民是怎樣活過來的?衛生有環衛,綠化有園林部門,其他有城建部門,消防有消防隊,治安有派出所,水電煤氣供暖有專門公司或部門,所謂的物業難道掌握了居民生活所需的獨家核心技術?是不可或缺的?太可笑了吧。
強烈建議取消居民小區物業!物業就是強加在居民頭上的枷鎖。
1,物業收費高,居民有苦難言。
從居民拿到鑰匙開始,物業就是開發商指定或者就是開發商自己的物業。居民無從選擇,物業定多錢就收多錢。一個小區物業費幾百萬甚至上千萬。
而支出呢,就僱幾個保安和打掃衛生的大爺大媽,能給他們多錢工資?水電煤氣供暖有專門公司和部門負責,物業是幹啥的?值這麼多錢嗎?
這還不算小區裡的停車費和廣告收入。我們不明白,屬於居民的小區,平白無故來個物業公司就可以在地面畫框來收取停車費?我們買的地下產權車位,每個月還要收150元所謂車位管理費?憑什麼收這麼多,僅僅是地下車庫有照明燈和打掃衛生了嗎?
對於一般家庭,物業費是很大一筆支出,有的相當於家庭一個多月收入,比水電煤氣費之和還多,甚至幾倍。居民房貸車貸等壓力已經很大,最後還要承受所謂的物業費這麼大一個支出,負擔太重了。一個虛無的物業公司,掙的錢比自來水,電業局,煤氣公司收入之和還高,這不太可怕了嗎?這就是少數人透過投機壟斷佔有大量財富的原因。
2,成立業主委員會難。
按現在的規定,居民不滿意物業可以成立業委會和物業協商或者解聘物業,選聘新的物業。可實際操作很難。
首先,業主就是一盤散沙,怎麼成立業委會?誰有時間精力把大家召集起來?就是有時間精力,可這是和物業做對的事,誰又能毫無顧慮的去這樣做?居民每天上班養家餬口,也沒時間和精力。再說,物業就是打擊報復組織者,都是輕而易舉的事。
其次,就算有人帶頭組織,可還要面對層層阻攔和繁瑣程式。社群,街道有關人員也早被物業買通,沒有他們批准,也不可能成立業委會。
再次,就算有人不畏艱難,很幸運成立業委會。可接下來又會是怎樣的情形呢?業委會初心是代表業主利益的。去和物業協商,要求降低收費標準,提高服務質量。而物業是以贏利最大化為基礎的,自然會透過賄賂業委會的人,給他們減免物業費甚至給予金錢物品。有幾個經能受住這樣的誘惑?他們本來就不是掙工資的,也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就是義務的。何樂而不為呢?所以最後慢慢就和物業淪為一夥,甚至成為物業的幫兇。
所以目前規定的可以成立業委會代表業主利益,想著挺好,實際上不太可能。
3,物業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願基礎上的。
如果說物業是市場化的,那麼就應該由居民來自己定價和選擇物業公司。有人可能會說居民定價會低。這就是市場化,物業服務說白了就像保姆一樣,哪有保姆自己給自己定工資的?不可能保姆說我要一萬,我要兩萬僱主就要支付一萬兩萬。這不很可笑嗎?你覺得低,虧了,那你可以離開呀,居民沒有強迫你留下服務。而現在就是這種可笑荒誕的狀態,物業賴著不走,自己定收費標準。低收入家庭有可能生活本身就很困難,還要支付這不合理強加的所謂服務。自己都生活困難了,家裡難道還要強加僱個保姆嗎?所以目前的物業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願框架下的。
4,物業缺乏有效監管和制約。居民投訴無門,維權成本大。現有法規偏向物業公司,不利居民利益。
沒有幾個居民能說清楚物業由哪個部門監管。即使投訴也毫無用處。回覆就是讓居民個人去申請成立業委會去和物業協商。而這個問題在上面2中已經說了,不可能實現。這就是目前癥結所在。物業處於缺乏監管制約,自我獨霸的狀態。
綜上,只有由政府的社群街道管理才能解決。所需費用經過科學合理計算,加入居民水(電或煤氣)中,或者單獨收取。僱人打掃衛生或交由環衛部門。這樣既減輕了居民負擔,又可以給沒有工作的困難人群提供公益崗位,體現政府溫暖。而不應是目前這種私人盈利的物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