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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百草味的米羅

    我非常支援學校把年度考核的優秀名額分配給需要晉升職稱的教師, 這的確是為教師辦了實實在在的大事。因為教師要評職稱的話,有一個硬性條件就是近三年必須有一次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

    作為已經評過職稱的教師,我覺得在年度考核中學校應該把優秀名額對沒有評職稱的教師進行傾斜照顧,這目前也是大多數學校採取的做法, 對其他教師而言也都心知肚明。

    如果把優秀名額分配給不需評職稱的教師,那絕對是一種名額的浪費,我相信大多數基層教師對此是能夠接受和理解的。

    分配的依據可以是急需評職稱的,工教齡時間長,年齡大的教師,讓他們早日圓了職稱的心願。

    年度考核優秀名額的分配指標基本是10個裡面有1.5個優秀,其餘全部都是合格,除非出現過重大教育世故或引起大的不良反向才會劃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無論是劃為優秀或者合格等次,都不影響工資晉升,因此,絕大多數教師都不會在意是否被評為優秀,評選上合格就行了。

    當然,這樣做也許是違背了年度考核的本意,是要讓真正工作突出的教師評為優秀。這有時是一個比較燙手的事情,評誰不評誰,結果難定,還有可能為此引發教師之間的矛盾。

    有些學校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讓教師進行評選,最後由學校考核小組再進行綜合考量,結果往往會出現一些差別。但無論出現咋樣的結果,我都支援把優秀名額評給那些年齡大,需要晉升職稱的教師,大家覺得對嗎?

  • 2 # 智博科教苑

    人性化管理的學校都是這樣,不過有違考核初衷,目前好像有的地方評職稱不要優秀了,所以該與不給要評職稱的老師倒是關係不大!

  • 3 # 楊德福8086

    學校在年度考核中,我認為應該把優秀名額分配給需要評職稱的教師,這體現了學校的人性化管理,更為有利於教師隊伍的穩定,鼓勵教師終身從事教育事業。

    但一些學校在年度考時,都是學校領導管理層人員獲得優秀,其他的人都是合格等次。因為每年國家還有學習強國獎,平安獎,這些獎都是職稱等次發放的,如果能獲得優秀等次,獎勵就比別人高與500多元。所以在專業技術考核的時候,都是以教學成績來考核。

    我也很贊成一些地方優秀等次讓給快晉升職稱的老師,這種人性化的管理,有利於教師職業的發展,有利於教師隊伍的穩定,更利於學校的管理工作,也受到老師的擁護。

  • 4 # 其正色

    我還是非常支援在學校年度考核中,把優秀名額分配給需要評選職稱的老師,這樣做有許多好處。

    如果這樣不做,就會導致學校人際關係兩極分化,優秀的人常優秀,不優秀的人常不優秀,大部分人得不到優秀,優秀的人經常就是那幾個人,大家對工作失去信心,幹工作就會動力不足。

    學校的工作成績是大家幹出來的,不是校長一個人或者個別老師幹出來,要肯定大家的勞動成果。把學校年度考核的優秀名額首先應該分配給教學成績搞的好的部分教師,但是不能搞一刀切,而否認了大家共同的努力。

    同時應該拿出一部分名額,適當的分配給在工作中認真負責,愛崗敬業,默默付出,但是由於各種原因沒有得到過年度考核優秀的教師。或者給哪些評職稱急需年度考核優秀的,因為這直接關係著教師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響著教師的職業幸福感和職業歸歸屬感。

    不就是一個優秀名額嗎?事情雖然小,但是從學校的未來和發展看,把這種優秀名額適當的分配急需的教師,直接體現著學校領導管理的最高智慧和水平。凝聚人心,關心人不能只停留在表面,而應該把工作做到人的心裡去,讓人心存感激,從內心激發工作的動力和激情。

    如果能把學校工作做到這樣的人性化管理,還愁把學校管理不好嗎?還愁把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搞不上去嗎?還愁不團結嗎?

  • 5 # 馬鋒窩

    不建議這樣,優秀不僅僅用於職稱,還有其它評優,考核等,如果因為某老師讓出來而在其它評優考核打分落後,責任誰來承擔,是老師個人還是要求讓出來的領導?後期處理這些糾紛很麻煩,不如就按規矩,按照考評結果來確定等級。如果讓出來,也必須雙方自願,並簽訂協議。

  • 6 # yh1653

    什麼是優秀?指的是哪方面?人向來都是無完人,但要側重哪方面而已,成天靠關係老好人,業業不行技技不行,民主一投票啊就過了,就優秀?優秀必須是專業,文化科學知識在先,具有教學水平,培養人才做出貢獻的人,只有這樣的教師,才具備優秀的條件,否則免談,分配這個詞,用詞不當,評優選模,當之無愧!必須給!與分配不匹配!!!

  • 7 # 良礎1

    如果從科學考核角度,混淆概念,辦法欠妥。因為職稱是崗位,優秀是在同一類崗位中評比產生的。所以,根源還是出在職稱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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