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秘書長分管比較大的方向,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分管比較細的工作 ,市政府秘書長管著辦公室主任!
市政府秘書長:
協助處理安排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府辦公室全面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分管編制、審計、監察、督查工作;協調各副秘書長之間的工作;協調市政府領導處理出訪審批。
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理要活動安排,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全市政府系統辦公室主任崗位培訓教育工作。負責辦理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市政府秘書長管著辦公室主任!
擴充套件材料:
市政府秘書長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並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市政府會議的決定。
(二)稽核或組織起草用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名義釋出的檔案,其中市政府檔案,提請市長、副市長批准後印發。
(三)根據市長、副市長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市政府一些部門的工作,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長、副市長審定。
(四)協助市長、副市長組織處理需由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及重大事故。處理人民來信,接待人民來訪,及時向市長、副市長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對市政府檔案、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市長、副市長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並向市長、副市長報告。
(六)組織調查研究,向市長、副市長提供實際情況和政策性建議。
(七)組織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長、副市長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區、縣向市政府反映的問題。
(八)負責機關事務工作,為市長、副市長和市政府各部門及市政府機關職工服務。
(九)辦理市長、副市長交付的其他事項。
市政府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協助市政府領導稽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及其辦公廳名義釋出的各類文電;承辦國務院、省政府來文來電。
2、受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稽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3、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
4、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5、督促檢查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上級政府、本級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
6、負責政府系統承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
7、負責市長公開電話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的管理與協調工作。
8、負責市政府的總值班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重大事故。
9、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資訊的指導、收集和編報;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10、協助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者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上級機關和駐濟部隊、單位、院校等有關的協調服務事宜。
11、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資訊化建設、辦公自動化建設和政府網站工作的組織協調;
市政府秘書長分管比較大的方向,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分管比較細的工作 ,市政府秘書長管著辦公室主任!
市政府秘書長:
協助處理安排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府辦公室全面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分管編制、審計、監察、督查工作;協調各副秘書長之間的工作;協調市政府領導處理出訪審批。
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理要活動安排,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全市政府系統辦公室主任崗位培訓教育工作。負責辦理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市政府秘書長管著辦公室主任!
擴充套件材料:
市政府秘書長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並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市政府會議的決定。
(二)稽核或組織起草用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名義釋出的檔案,其中市政府檔案,提請市長、副市長批准後印發。
(三)根據市長、副市長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市政府一些部門的工作,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長、副市長審定。
(四)協助市長、副市長組織處理需由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及重大事故。處理人民來信,接待人民來訪,及時向市長、副市長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對市政府檔案、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市長、副市長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並向市長、副市長報告。
(六)組織調查研究,向市長、副市長提供實際情況和政策性建議。
(七)組織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長、副市長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區、縣向市政府反映的問題。
(八)負責機關事務工作,為市長、副市長和市政府各部門及市政府機關職工服務。
(九)辦理市長、副市長交付的其他事項。
市政府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協助市政府領導稽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及其辦公廳名義釋出的各類文電;承辦國務院、省政府來文來電。
2、受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稽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3、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
4、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5、督促檢查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上級政府、本級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
6、負責政府系統承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
7、負責市長公開電話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的管理與協調工作。
8、負責市政府的總值班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重大事故。
9、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資訊的指導、收集和編報;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10、協助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者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上級機關和駐濟部隊、單位、院校等有關的協調服務事宜。
11、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資訊化建設、辦公自動化建設和政府網站工作的組織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