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太尉逸事狀》原句: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太尉曰:“然終不以在吾第。”以如司農治事堂,棲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終,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具存。
譯文“韋晤謝罪說:“居於卑下的地位,沒有辦法拒絕。”太尉說:“但是終究不能將這些東西放在我們家裡。”就把這三百匹大綾送到司農卿官府治事大堂,安放在梁木上面。朱泚謀反以後,太尉被殺,官吏將“棲木樑上”之事告訴了朱泚,朱泚叫人將大綾取下來一看,只見原來封條上的標誌都還儲存著。
備註:
● 以 yǐ
◎ 用,拿,把,將:~一當十。~苦為樂。~身作則。~鄰為壑。~訛傳訛。~往鑑來。
◎ 依然,順,按照:~時啟閉。物~類聚。
◎ 因為:~人廢言。勿~善小而不為。不~物喜,不~己悲。
◎ 在,於(指時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 目的在於:~待時機。~儆效尤。
◎ 文言連詞,與“而”用法相同:夢寐~求。
◎ 用在方位詞前,表明時間、方位、方向或數量的界限:~前。~內。
◎ 用在動詞後,類似詞的字尾:可~。得~。
◎ 古同“已”,已經。
◎ 太,甚:不~急乎?
◎ 及,連及:富~其鄰。
全文翻譯:
《段太尉逸事狀》原句: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太尉曰:“然終不以在吾第。”以如司農治事堂,棲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終,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具存。
譯文“韋晤謝罪說:“居於卑下的地位,沒有辦法拒絕。”太尉說:“但是終究不能將這些東西放在我們家裡。”就把這三百匹大綾送到司農卿官府治事大堂,安放在梁木上面。朱泚謀反以後,太尉被殺,官吏將“棲木樑上”之事告訴了朱泚,朱泚叫人將大綾取下來一看,只見原來封條上的標誌都還儲存著。
備註:
● 以 yǐ
◎ 用,拿,把,將:~一當十。~苦為樂。~身作則。~鄰為壑。~訛傳訛。~往鑑來。
◎ 依然,順,按照:~時啟閉。物~類聚。
◎ 因為:~人廢言。勿~善小而不為。不~物喜,不~己悲。
◎ 在,於(指時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 目的在於:~待時機。~儆效尤。
◎ 文言連詞,與“而”用法相同:夢寐~求。
◎ 用在方位詞前,表明時間、方位、方向或數量的界限:~前。~內。
◎ 用在動詞後,類似詞的字尾:可~。得~。
◎ 古同“已”,已經。
◎ 太,甚:不~急乎?
◎ 及,連及:富~其鄰。
全文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