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確產品定位和超級使用者是前提
產品創造出來是為了滿足使用者需求,快消品滿足生活、培訓產品提升能力、服務產品提供解決方案,產品面對的使用者差異決定定位不同。明確的定位來自充分的競爭市場分析,產品可佔領使用者心智的優勢。定位不明確就找不準服務誰,產品賣給誰,如何賣產品,也不知道向誰收費。
使用產品的使用者,不見得是服務的物件,重點是要看和誰做生意,和誰做生意誰就是超級使用者。比如快消品找B端平臺合作賣產品,都知道購買者是C端消費者,他們是付費的一方,但與快消品做生意的是平臺而不是消費者,因此平臺就是超級使用者,這個超級使用者就成了客戶。
看本質,明確產品定位對戰略規劃和執行,市場營銷及策略制定起決定作用。透過產品定位,也就明確了誰付錢,但付錢的又不見得是合作伙伴,這就要明確和誰合作做生意,從而確定超級使用者,超級使用者是使用者還是客戶就一目瞭然了。
產品要賣出去,需要一套交易體系來完成,這個體系就是商業模式。產品的使用者和付費者,以及產品的提供者,構成了支付的現金流和產品的資訊流。產品足夠好使用者願意直接付費,顯而易見產品就是在服務使用者,比如透過社群團購銷售產品給消費者。
有的產品不夠完美或者渠道缺乏,需要藉助資源整合由第三方來完成銷售,但第三方並不是產品使用方,這個第三方就是客戶。比如政府的創業孵化器,產品是提供給孵化器內的創業者使用的,但付費者往往是政府,比如培訓類產品和技術支援產品。
與第三方付費的客戶合作,容易產生依賴或者乙方心態,這對產品的最佳化和體驗並不一定是好事,不能深度與使用者互動產品改善就存在短板。商業模式是對客戶價值和專業能力以及企業資源的整合,無論是二段收費的免費模式,還是B2C的平臺模式、或是社交電商的S2B2C模式,都是不同交易結構的重組,不同的組合會決定產品服務客戶還是使用者。
產品定位無法解決產品能否賣得更多,這由營銷策略和渠道選擇來決定。比如快消品走深度分銷,除了與平臺和商超合作,還與經銷商合作,這些合作方都是客戶。但經銷商也可以透過社群團購渠道,將產品直接賣給消費者這個使用者。
同一個產品在不同地區,或者不同人群有不同的營銷模式,這與消費習慣和市場成熟度,以及競爭環境有關。給客戶性質的政府孵化器提供的培訓產品,有些創業者使用者也願意直接購買。同一品牌手機,地區不僅有經銷商也有品牌直營店,既與客戶合作也直接服務於使用者。
服務於客戶還是使用者有時也存在轉換,產品的延展性是影響因素,這也與使用者需求的變化有關係。比如英語培訓可以對企業客戶,也可以對個體使用者,而留學諮詢完全可以對個體使用者做職業規劃,這都是產品延展性決定的。
產品應該服務客戶還是使用者?本質是搞清楚產品是什麼,明確定位後產品要怎樣賣給使用者,但這並不代表要服務使用者。任何商業行為都有商業模式支撐,渠道模式和銷售模式、營銷模式和盈利模式等等,都在影響商業模式構建。
商業模式是對交易結構的匹配,這就關係到誰使用誰付錢的問題,客戶和使用者就會呼之欲出。另外產品和使用者這個核心不會改變,所有的渠道和營銷選擇,都是為了獲取流量,但使用者流量可以無限,但客戶數量卻不見的更多。
定位的超級使用者,商業模式和產品延展性,是判斷選擇客戶和使用者的要素,同時產品也要置於現實中制定有效的營銷方案,甚至做出客戶和使用者的互換,這是最值得注意的。
一、明確產品定位和超級使用者是前提
產品創造出來是為了滿足使用者需求,快消品滿足生活、培訓產品提升能力、服務產品提供解決方案,產品面對的使用者差異決定定位不同。明確的定位來自充分的競爭市場分析,產品可佔領使用者心智的優勢。定位不明確就找不準服務誰,產品賣給誰,如何賣產品,也不知道向誰收費。
使用產品的使用者,不見得是服務的物件,重點是要看和誰做生意,和誰做生意誰就是超級使用者。比如快消品找B端平臺合作賣產品,都知道購買者是C端消費者,他們是付費的一方,但與快消品做生意的是平臺而不是消費者,因此平臺就是超級使用者,這個超級使用者就成了客戶。
看本質,明確產品定位對戰略規劃和執行,市場營銷及策略制定起決定作用。透過產品定位,也就明確了誰付錢,但付錢的又不見得是合作伙伴,這就要明確和誰合作做生意,從而確定超級使用者,超級使用者是使用者還是客戶就一目瞭然了。
二、商業模式的交易結構決定服務誰產品要賣出去,需要一套交易體系來完成,這個體系就是商業模式。產品的使用者和付費者,以及產品的提供者,構成了支付的現金流和產品的資訊流。產品足夠好使用者願意直接付費,顯而易見產品就是在服務使用者,比如透過社群團購銷售產品給消費者。
有的產品不夠完美或者渠道缺乏,需要藉助資源整合由第三方來完成銷售,但第三方並不是產品使用方,這個第三方就是客戶。比如政府的創業孵化器,產品是提供給孵化器內的創業者使用的,但付費者往往是政府,比如培訓類產品和技術支援產品。
與第三方付費的客戶合作,容易產生依賴或者乙方心態,這對產品的最佳化和體驗並不一定是好事,不能深度與使用者互動產品改善就存在短板。商業模式是對客戶價值和專業能力以及企業資源的整合,無論是二段收費的免費模式,還是B2C的平臺模式、或是社交電商的S2B2C模式,都是不同交易結構的重組,不同的組合會決定產品服務客戶還是使用者。
三、產品延展性影響客戶和使用者的選擇產品定位無法解決產品能否賣得更多,這由營銷策略和渠道選擇來決定。比如快消品走深度分銷,除了與平臺和商超合作,還與經銷商合作,這些合作方都是客戶。但經銷商也可以透過社群團購渠道,將產品直接賣給消費者這個使用者。
同一個產品在不同地區,或者不同人群有不同的營銷模式,這與消費習慣和市場成熟度,以及競爭環境有關。給客戶性質的政府孵化器提供的培訓產品,有些創業者使用者也願意直接購買。同一品牌手機,地區不僅有經銷商也有品牌直營店,既與客戶合作也直接服務於使用者。
服務於客戶還是使用者有時也存在轉換,產品的延展性是影響因素,這也與使用者需求的變化有關係。比如英語培訓可以對企業客戶,也可以對個體使用者,而留學諮詢完全可以對個體使用者做職業規劃,這都是產品延展性決定的。
四、思考與結語產品應該服務客戶還是使用者?本質是搞清楚產品是什麼,明確定位後產品要怎樣賣給使用者,但這並不代表要服務使用者。任何商業行為都有商業模式支撐,渠道模式和銷售模式、營銷模式和盈利模式等等,都在影響商業模式構建。
商業模式是對交易結構的匹配,這就關係到誰使用誰付錢的問題,客戶和使用者就會呼之欲出。另外產品和使用者這個核心不會改變,所有的渠道和營銷選擇,都是為了獲取流量,但使用者流量可以無限,但客戶數量卻不見的更多。
定位的超級使用者,商業模式和產品延展性,是判斷選擇客戶和使用者的要素,同時產品也要置於現實中制定有效的營銷方案,甚至做出客戶和使用者的互換,這是最值得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