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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048495729862

    莫名很喜歡這個問題。一本沒人看的書嗎?我寫過。

    全文11.4萬字。寫了兩年,初一暑假到初三暑假。有一次大改,寫到七萬字的時候,刪了五萬字,劇情基本推翻,重寫。

    每當我開啟word文件,心情都一樣,就是真的很幸福。

    不管寫出來的作品如何,作者是很享受的,在寂靜的清晨或夜晚,我一個人坐在椅子上,面前的文件裡卻在熱鬧非凡。長篇小說是很不一樣的,其中每個人物每個事情的來龍去脈,作者都要想得很清楚,從過去到未來。

    說實話我至今還很喜歡我寫的這個故事。構思上其實挺好玩的,設定是兩個平行世界因為一個信物可以穿越,一個會功夫的女孩穿越到現實世界,認識了另一個女孩,卻在現實世界遇到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發覺即使在現實世界也有人想害她。

    文中有穿越的反差萌和單親家庭再結合的糾葛,也有陰險狡詐的計謀和快意恩仇的江湖,甚至還有“神”層面的世界。男主擁有五層身份,結局時才揭露第三層第四層,而第五層,是伏筆,為了續集的開展。

    我當時的確打算寫續集的,也在這十一萬字裡留下了許多伏筆。寫完之後,我投稿給了一家少女雜誌,編輯只回答我說,題材與風格不符合,建議另投他家。

    當時還是挺難過的,這個回覆算是最為彆扭的一個了。之後便沒有再思考它的投稿渠道,自己有時間再看時,發現它太不完美,也不好意思投出去了。

    寫長篇絕對是經驗積累的過程,它考驗的是情節節奏快慢、人物形象塑造以及故事本身的邏輯性。

    再回看這篇小說,文位元組奏過於緩慢(文風原因),文字還是略顯幼稚,莫須有的情節太多,亂了主線,細節部分合理性欠考慮等等。其實最主要的問題還是,受到年齡的限制,對社會的反應度不夠,所以共鳴不強,內涵不深。

    現在偶爾會翻翻這篇小說,每次看都一臉姨母笑。它是一本沒人看的書,但至少有一個人一直愛著它,它是我明亮的過去。

    我總喜歡和基友說,要是以後我成名了,那我也是一個曾失敗過的人,一個有故事的人。

    片段:

    寫作雖然靠天賦靠靈感靠曝光靠渠道,但也離不開努力和積累,希望每一位有赤子之心的你們都可以得到喜愛♡

    有人想看我寫的這個故事啊,但是十一萬字也不知道該怎麼放出來,並且事情已經過了兩年,再回頭看的確幼稚了些,羞於見人啦。

    這兒有兩個小故事

    如何以「魔女撿到了一個孩子」為開頭寫一個故事?如何以「凌晨四點,我接到一個電話」為開頭寫一篇精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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