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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理財迦

    朋友們好!這位朋友有一個問題,1月一日存的錢,一年定期,到了第2年卻要1月2日才能取?明確的講這需要看存款時的起息日是如何計算的!存款的起息,是開始計算利息的那一天!按照目前通行的方法,是年對年,月對月,日對日!來對定存確定期限!

    例如:18年3月7號,存入的定存一年,到期日 19年3月7號!可以支取!

    這樣來看,這位朋友的存款,應該1月1日即可支取!為什麼要到1月2日支取呢?可能的原因:

    1,現金不夠?

    2,取款現金額,超過了5萬,需要預約?

    3,其他因素例如停電,系統問題等等?

    綜上所述:存款當日通常即為起息日,一些網上銀行或者新型存款,甚至規定3:30之前,當天都算起息日!按照年月日相對的規則,定期存款在到期的存入日即可支取!但是如果取現金額超過5萬,依相關規定,通常需要預約…因此大額取款的朋友,,建議提前,與銀行進行預約,以確保到期日順利取款…

  • 2 # 財經者思

    這個問題提的有點意思!很多人可能都沒有留意,銀行定期存款有起息日和到息日,一般來說,到息日當天即可支取,不存在需要延遲一天,才到期的情況!比如,1月1日存的一年定期存款,明年1月1日到息,即可支取!延後一天,可能是其他原因所造成的!

    銀行存款計息“算頭不算尾”

    簡單的說,就是存款當日計息,但取款日不計息!具體存款計息時間各家銀行會有所不同,但只要是當天存入銀行系統的存款,當天都會計算利息!

    換句話說,去銀行存款,今天存、今天取,沒有利息;今天存、明天取,就有1天利息可拿!而銀行定期存單裡都會有寫明起息日、到期日、到期利息等基本情況!

    我們可以簡單舉個例子,2019年1月1日,10萬元一年定期存款,年利息2%,理論上來說,截止到12月31日24:00,才滿一年的期限。2020年1月1日(到期日)隨時都可以支取,可獲得2000元的利息。但是,如果你在12月31日(含)之前的任何一日支取,都算作是提前支取,按活期(0.35%)計息!

    為什麼會延遲一天

    一般來說,定期存款到期日即可支取,但當天不能提取的原因,可能是:

    取款金額較大(5萬元以上),需要提前一天預約才能支取!在沒預約的情況下,有可能會出現,定存當天到期,卻支取不出來!

    1月1日元旦節,銀行網點休息,沒人值班,附近有沒有其他銀行網點,當然當天難以支取出來!

    其他因素,這個不好估計!系統故障、停電等都有可能,也或許因為你是“高富帥”,銀行櫃員想讓你多來一趟也說不定!

  • 3 # 財富公元

    正常情況下,銀行定期一年存款沒有多一天的計息方式,都會按照約定期限給付利息,到期時間也是嚴格地按照一年整到期。至於多一天的計息情況會存在於一些特色儲蓄存款或者特殊情況中。

    正常情況下的一年定期存款計息規律

    定期存款的計息方式是算頭不算尾,一個完整的定期一年存款計息日是從存入日期開始,到次年同一個日期結束。比如2019年3月9日存入1年定期存款,計息日期到2020年3月9日0:00以後就可以算存滿1年期限了,也就是說過了2020年3月8日的午夜12點。普通存款一年定期的計息絕不可能出現2020年3月10日支取才算存滿1年期限的情況。

    特色儲蓄、理財產品的計息另有規定

    有些銀行發行的特色創新儲蓄產品就可以規定存款期限的,比如366天期的“寶寶類”現金管理產品、智慧存款就比定期存款期限多一天,利率比較高,而且保本保息,完全可以跟普通定期存款的安全性相媲美。

    銀行發行的定期理財產品同樣按天計息,而不是按月、按年,比定期存款的利息多上一天也不足為奇。銀行理財產品的期限很少按照足月、足年發行,幾乎全部都是諸如35天、181天、361天、理財期限會比普通定存期限多三五天,而不是少三五天。

    遇到意外情況延後支取

    存款到期後,去銀行支取存款時可能會遇到一些特殊情況,面臨著不得不延期支取的境遇。一是大額存款支取時,當銀行沒有那麼多庫存現金,需要客戶先做登記預約,次日再來支取,相應地就多了一天;二是遇到客戶突然有事,本來想去取款,又耽誤了一天;三是銀行系統出錯、故障等突發事件,都有可能造成取款延誤,給客戶一種計息多一天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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