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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醉美梨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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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趙立冬律師
你好,首先要考慮給予的拆遷補償是否能保證你原有居住條件不降低(涉及房屋面積、居住環境、所處區位等),任何降低原有居住條件的拆遷都是不合理的。
1、補償方案是否依法制定、是否徵詢村民意見、召開聽證會、有沒有常委會決議及是否做過社會風險評估,沒有履行法定程式的情況下可以透過司法程式確認違法來爭取合理補償;
2、拆遷本身是否合法,可以向省自然資源廳(原國土資源)申請專案的建設用地審批材料、徵收土地公告、補償方案等資訊,資訊不全的情況下其拆遷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因違法拆遷出具的任何補償方案必然也是違法的;
11月17日全國徵地拆遷普法公開課杭州站報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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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申請資訊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訴訟的話,訴訟的物件等級越高越好,因為被訴訟一方等級高的話,審判的時候水平也相對較高。對於提高補償來說也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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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京平律師事務所
而徵收集體土地,房屋是作為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有條件的,優先採取宅基地遷建安置,另補償房屋重建成本價;若是純貨幣補償,就是房屋重建成本價+宅基地地價;也可以選擇房屋置換,相同地段按面積最低1:1。
尤其是現在不少地方農村集體經濟發達,在徵地拆遷時統一建房,按人口分配新房面積。實際上這種方法是在拆遷時利用可分紅的資金貼補農民拆遷安置。但集體經濟不好的地區,不僅不能貼補村民有的還要村民貼錢購新房。甚至侵害村民利益,嚴重的補償不足引發糾紛。
對於不符合以上補償方式的補償標準,對被拆遷人無法達到補償的目的,這樣的補償協議自然是不能籤的。所以京平律師在此勸告廣大被拆遷人,首先不要輕信口頭承諾,盲目簽下不合理的補償協議;其次最好在房屋被拆除之前,及時諮詢專業徵地拆遷律師,儘早製作維權方案、採取法律程式提高合理補償才是上策。(京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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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提起徵地拆遷,很多老百姓都特別頭大。為什麼呢?以為可以越拆越富,實則越拆越窮,拆了咱們的房子,分不到同等面積的房屋,拿著錢也在周邊買不起房子,愁人。也瞭解過相關政策,覺得政策還是對得起咱老百姓的,但不知為何,實際到了地方落實的時候,就變味了。
面對不合理的補償,老百姓都知道不能簽字,可除了不簽字,拒絕談判之外,好像並沒有積極主動的做些什麼。似乎對老百姓而言,補償低了,就只能拒絕簽字,不管拆遷方如何逼迫,都死扛著。似乎拖著,未來事情就有轉機。
其實,拆遷補償不合理,一直死扛,也沒有太大的意義。除了被動的拒絕之外,大家是可以主動出擊早日提高補償的。接下來,在明拆遷律師就來手把手教大家面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不合理時,如何維權。
第一步:找檔案,看看拆遷方到底下發了什麼徵收檔案
判斷一個拆遷專案程式上是否合法,首先我們要核實是否有下列檔案:房屋徵收決定,安置補償方案。手上已經有檔案的,可以直接進入第二步,沒有檔案的,繼續看下去。
沒有收到檔案,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想辦法拿到檔案,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
具體方式為:進入當地省政府官網,查詢資訊公開指南,下載申請表,填寫之後,按照資訊公開指南上公佈的地址送達。然後等待資訊公開結果。
第二步:看檔案,分析公開發布的徵收檔案具體有什麼違法點
拿到檔案之後,就要根據檔案具體的分析,看看徵收方有哪些違法點。
首先看主體:有資格釋出房屋徵收決定的行政機關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如果您看到的房屋徵收決定的釋出主體是鄉鎮政府,甚至是街道辦,村委會等,這都是違法的。
其次看釋出之前有沒有充分的徵求過公眾意見,並將公眾意見的收集情況進行公示,有沒有進行過社會風險穩定評估,如果沒有的,違法。
最後看房屋徵收決定是否進行了公佈,有沒有向被徵收人送達或者張貼在醒目位置,如果張貼了的,公告上是否載明瞭被徵收人可透過複議訴訟維權的方式。沒有公告或者沒有載明維權方式的,都是違法的。
第三步:追責任,根據檔案違法漏洞,走法律途徑維護咱們的合法權益
透過第二步的分析,我們已經找出徵收方的違法點。那麼下一步,就是有針對性的維權,追究徵收方的違法責任。
我們可以根據手裡的證據和徵收方的明確違法點,透過法律途徑,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進入實質的維權階段了。
複議申請書的模板可以在政府法制辦官網查詢,起訴書的模板可以在法院立案大廳領取。我們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請求是"撤銷房屋徵收決定",事實與理由就是第二步中談到的徵收方的違法點。
同時,在維權時,被徵收人也要注意維權的期限。複議,需要在收到房屋徵收決定之日起60日內提出,而訴訟是6個月,如果先複議再訴訟,則需要在收到複議結果之日起,15日內提起訴訟。
案件實踐操作起來的時候,是非常複雜的,短短的一篇文章,也不能完完整整的將所有技巧都教給大家。這也需要咱們被徵收人持續地學習徵地拆遷法律知識,充實完善自己的維權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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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天笑劇場
拆遷前應該有籤拆遷補償協議吧?如果之前已經簽過拆遷補償協議的就只能預設。如果沒有的話可以繼續協商直到補償能讓你接受再籤補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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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袁芳126448445
拆遷前應該有籤拆遷補償協議吧?如果之前已經簽過拆遷補償協議的就只能預設。如果沒有的話可以繼續協商直到補償能讓你接受再籤補償協議。
回覆列表
問題:對拆遷的賠償標準不滿意該怎麼辦
提問的問題很簡單,但涉及的法律規定比較複雜。對你的問題,結合我在政府部門的實際工作從以下兩個方面回答:
一、拆遷補償標準包含什麼?誰來制定?
1.按照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並具體實施。
2.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另外,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補償價格即標準按照規定一般不應不得低於周邊商品房的價格,但這是地方政府的具體實施問題,有關任何法條不會規定具體價格。
這以上就是整個房屋被拆遷時的標準。
二、對補償標準不滿意該怎麼辦?
按照法律規定:1.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這是第一次你對補償標準不滿意的救濟方法。
2.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這是針對你的補償結果不滿意的第二次維權。
綜上,如果對補償標準有爭議,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上結果維護你的正當權利。
以上是法的途徑,至於其他途徑諸如信訪等方式,我想結果有好有壞,不做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