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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劉老三的籃球世界

    有球迷認為NBA是一個商業利益之上的聯盟,有一天聯盟會不會禁止像杜蘭特這樣的抱團行為?我覺得這個問題有必要好好的回答一下,應該從以下幾點進行分析。

    第一:NBA聯盟是一個商業聯盟,但與此同時更是一個競爭精神非常強烈,體育精神很強烈的聯盟,我們並不能因為商業而忽略了職業體育精神,本質上來說NBA還是一項競爭非常激烈的聯盟,所以我不認可很多球迷認為NBA就單單是一個商業至上的聯盟,比如說球員的轉會會讓球迷覺得非常的冷血,但與此同時也有獨行俠隊的老闆庫班之於諾維斯基,湖人隊的老闆巴斯之於科比。

    第二:另外杜蘭特這種行為並不是抱團,說白了就是一種走捷徑,實際上杜蘭特這樣的行為並不違反聯盟的規則,NBA也沒有理由進行干預,他並不像當年湖人隊交易保羅那樣,NBA聯盟可以出面干預,因為當時黃蜂隊處於脫管的狀態,因為當時杜蘭特是自由球員,他有權利加盟任何一支球隊。

    第三:還有我們要注意,杜蘭特這樣的行為並不是在NBA當中第一次出現當年的熱火隊三巨頭,就是走捷徑極端的開始,史開先河巔峰時期走捷徑是詹姆斯,杜蘭特只不過將這個走捷徑昇華了。

  • 2 # 痴人體育

    正如問題所說的,NBA首先是一個商業聯盟,商業聯盟依然商業利益為重,會不會禁止杜蘭特的報團行為,關鍵還是看是否能為NBA帶來更多的商業利益。不可否認的是,目前的情況下,巨星報團已經蔚然成風,聯盟之所以不干預,是因為報團意味越到季後賽,比賽會越精彩,當然這是以損失常規賽為代價的,我個人感覺,如果哪天聯盟感覺,季後賽的高收入已經不足以彌補常規賽的損失時,聯盟會出面禁止報團行為的。

  • 3 # 籃球蝦說

    這個問題我個人是這樣認為的,聯盟不會去“禁止”這種行為,但很有可能會有相應的策略去“調控”這種行為,這其中是有一定區別的。

    首先,禁止,是一種類似於行政式的,規定式的方式,這種方式需要有一個很明確的界定才能判別這件事情能不能做,而所謂抱團,則很難界定,杜蘭特去勇士叫抱團,保羅去火箭算不算抱團,喬治留守雷霆算不算抱團,萊昂納德和德羅贊互換,這不成了“交替抱團”了,抱團的定義是什麼?2人3人還是4人,水平達到多高叫做抱團?都場均20+,25+?這種定義太模糊,太模糊的東西就不具有可操作性,很難實際進行應用。

    其次,不能禁止,那未必就沒有辦法了麼?其實不然,題主也說了,NBA是商業聯盟,商業聯盟的事情,那麼最好就用“商業規則”的方式去解決,聯盟為什麼有工資帽,有奢侈稅,有新秀工資限額、頂薪工資限額等等一系列的規定,就是典型的用商業的方法解決類似的問題,換言之,用“市場經濟”去解決,這是NBA行事的一種方式,通常也是美華人常用的處理方式,畢竟他們就是這種思維模式,如果規則不完善,就制定完善新的規則(聯盟這麼多的條款就是這麼應運而生),但通常不會生硬的做硬性規定。

  • 4 # 君無戲言君無戲言

    像勇士籤杜蘭特這種情況,一百年都不會出現這種情況。首先不是你想投敵勇士就要你;其次就算勇士要你,一個球隊擁有四個巔峰全明星這工資也是一大難題,正常情況一個球隊也就只能吞的下三巨頭,參照詹姆斯報團隊,而且四年後三巨頭也得拆散。其三,你還得自己球隊培養三個全明星這太難,還要有一個有伯德條款,這難上加難。

  • 5 # 姚麥小丸子

    說了好幾遍了,杜蘭特是自由球員,去哪裡聯盟管得著嗎?怎麼界定球員是超巨還是普通球員,還干涉他只能去哪個隊?NBA已經有工資帽和頂薪限制條例,規則已經很完善了。報團根本原因是詹姆斯提供的走捷徑思路和以詹姆斯和保羅為首的球員工會,極力提升聯盟工資帽導致的。你工資帽高了,當然會有球員去報團了,又有錢,又能拿冠軍,是你不去抱?

  • 6 # 小雪帶你去看球

    基本上應該是不太可能!

    現在的時代跟以前是大大的不同,

    基本上以前是一個巨星坐擁一支球隊,

    頂多就再招覽一名球星加盟,

    就差不多就是兩名,例如:OK連線,

    但現在時代完全大不同,

    要是沒有三名以上的巨頭,

    基本上是與冠軍無緣了。

    杜蘭特其實嚴格說起來也不算抱團,

    因為當時杜蘭特本來就可以出走,

    沒有一定要繼續續留雷霆,

    但當時勇士也確實開出不錯的條件,

    杜蘭特會去加盟也令人都趕不到意外,

    但剛好當時雷霆就是輸給勇士,

    所以被人冠上打不贏他就加盟他的標籤,

    但老實說杜蘭特也確實勇士的球風,

    杜蘭特也再勇士打的比較快樂,

    勇士若當時沒有杜蘭特也拿不到冠軍,

    所以我認為這算是這取所需吧。

    但不管是不是抱團,

    這都是球團以及球員你情我願,

    再加上球團也打算願意付這樣的薪資,

    球員也願意領這樣的薪資,

    nba也有薪資上限的限制,

    這些球團也都是遵守這些規定,

    若是超過薪資上限,

    也願意付豪華稅給聯盟,

    所以我認為目前都還在可接受範圍,

    所以聯盟暫時應該不會去幹涉這件事。

    若各位喜歡雪雪妹妹文章的話,

  • 7 # 體育銳視角

    個人認為,NBA聯盟在未來並不會禁止杜蘭特投奔勇士隊這樣的球星抱團行為。

    NBA聯盟說到底是一個商業集體,它是全聯盟各支球隊為了更好地發展,共同成立用來管理、運作NBA的一個機構,聯盟所作的一切自然都是為了聯盟的發展需要。當前聯盟中的各種規則,就是球隊上下需要遵守的硬性規定,如果違規了就會有相應的處理。

    杜蘭特加盟勇士的那個賽季,是在勇士隊歷史性地斬獲了常規賽73勝的記錄,卻在總決賽中被騎士隊擊敗之後。作為聯盟最出色的進攻終結者球員,杜蘭特的加盟讓勇士隊變得更加難以擊敗,在杜蘭特加盟後,勇士隊成功收穫兩連冠。

    當初杜蘭特加盟勇士隊的時候,完全就是在聯盟規則的允許範圍內,聯盟對於這樣的行為是無權干涉的。雖然這樣的抱團行為,讓NBA的懸念變得沒有那樣大啦,這是聯盟不希望看到的,但在規則允許的條件下,球隊的任何操作都是可行的。

    大家熟知的保羅和科比聯手被聯盟否決的事件,背後的原因是當時保羅效力的黃蜂隊因為經營問題,而被聯盟託管,在這起交易中,聯盟相當於扮演的是球隊老闆的角色,它自然有權否決這樣的交易。上個賽季的休賽期,考辛斯的加盟讓勇士隊集齊了“五巨頭”,聯盟對於這樣的交易也是無能為力的。

    所以,聯盟是沒有權利禁止球星之間相互抱團的行為的,除非對於相關的規則進行修改。

  • 8 # 樂山樂水樂遊原

    在現行規則下是不可能的。

    杜蘭特加盟勇士是完全在NBA的規則之內進行的。

    作為自由球員,他有權利作出最有利的選擇。他當時會面的球隊不止勇士一家,還包括老東家雷霆、凱爾特人等其他球隊。但是勇士最有誠意,核心球員幾乎傾巢而出,水花、格林、一哥,加上主教練科爾、總經理邁爾斯等。在會面時,據說精心準備的影片、為杜蘭特設計的新戰術等都沒有機會展示,杜蘭特直接喜歡上了勇士隊那種家人一般的感覺,球隊文化和氛圍對杜蘭特產生了巨大的吸引力。開始阿杜也顧忌外界的眼光,畢竟勇士實力和名氣就擺在那裡,而且剛剛在西決大戰中搶七擊敗雷霆。可是,阿杜最終決定遵從內心,為自己而活,做出了加盟勇士的決定。事實證明,阿杜的決定是正確的。勇士不僅兩連冠,他自己也連續兩年拿到FMVP。本賽季,勇士目前高居西部榜首,極有希望衛冕,達成三連冠壯舉,建立屬於自己的勇士王朝。

    杜蘭特的行為並非簡單的抱團,而是主動掌握自己的命運和職業生涯。

    波什說道:“這影響是巨大的。很多人都不喜歡這個,這是很有趣的一部分。”

    波什也表示熱火三巨頭促成了近年來爭議最大的轉會——杜蘭特加盟勇士。

    阿杜的行為,和我們普通人沒有兩樣。我們也求發展、求好的工作、求好的公司、求好的環境。畢竟有好幾個機會擺在你面前,你也會趨利避害,選擇最好的那個。

    另外,杜蘭特是不是抱團還值得商榷。勇士的水花兄弟、格林等核心球員都是勇士自己選秀培養出來的,這些人當初都不被人看好,庫裡大學的故事眾所周知了,進入聯盟前幾年玻璃人體質也是耳熟能詳,勇士能夠簽下杜蘭特也拜他上一份白菜價合同所賜。克萊的定位只是一個純投手,格林更是一個二輪秀。誰能想到以這幾個人為班底,勇士竟然光速崛起,迅速成為總冠軍隊伍?和這些不被看好、一直被看低的人一起打球,稱之為抱團是簡單粗暴的。一他們只有阿杜加盟一支球隊,二是這些人除阿杜外也不是原來別支球隊的當家球星。

    阿杜能夠加盟勇士,完全是天時地利人和的綜合作用,合乎情理,符合規則。

    如果聯盟哪一天修改了規則,則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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