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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毛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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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寧靜觀世界
其實,無論南韓檢方求刑30年或者50年,對於66歲的朴槿惠而言,都是迭矩重規,毫無二致。
所以,這個“死犟”的“三無”女人的態度就是,你愛咋地咋地,反正我就這樣了。
這位兩次進出青瓦臺的朴槿惠,經歷了從“公主~平民~總統~囚犯”這樣一個人生跌宕起伏,堪稱奇蹟。從22歲就擔當“第一夫人”角色,跟隨父親朴正熙出入政壇沉浮的朴槿惠,骨子裡流淌著“大獨裁”父親頑固執拗的血液。
如今面對百餘次的庭審和幾十萬頁的指控文書,面對檢方一次次咄咄逼人的指控,直到不斷疊加羅列的21項罪名,朴槿惠的面部表情和態度始終如一。
不出庭,不申訴,不站在被告席上!
那麼,南韓檢方或月底求刑30年,朴槿惠將迎來又一道坎,對此你有何看法?依我看,南韓檢方的任何求刑,對於朴槿惠而言,都不存在坎或溝。
對於“三無”的朴槿惠,人生經歷異常坎坷。如果你讀了她所寫的書,你就會明白,為什麼面對今天的一切,她能這樣波瀾不驚。
她實在是看穿了一切,沒有什麼放不下的。
這次的檢方求刑,是因為法院對朴槿惠的一審判決結果不滿意,認為量刑過輕而提請的上訴。
然而,在二審預審中,國選律師與檢方就朴槿惠的犯罪性質進行了激烈的控辯。國選律師一致認為朴槿惠受賄一案應該定為無罪。而檢方堅持認為罪責難逃,求刑30年。本月20日,朴槿惠案二審預審將結束最終答辯。在8月份即將開庭的朴槿惠“閨蜜干政門”二審宣判中,到底結局能否有所改變,還是值得有所期待。
儘管朴槿惠本人無所畏懼。但是,做為一個為南韓做出傑出貢獻的前總統朴正熙的女兒,做為南韓憲政史上唯一的一位女總統,功與過,失能與犯罪,法律應該給予一個公正的評判。
8月份的二審過後,還有終審。感覺朴槿惠的審判,好似一個“世紀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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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雨兼程LYG
謝毛先生邀請。朴槿惠作為文在寅的前任,因閨蜜干政其領導班子慘遭牢獄之災,其勢如破竹,朝夕間浮華散盡,淪為階下囚。究其原因時年發生了幾件大事,世越號沉沒救援不利:抱美國大腿求部署薩德,致南韓經濟遭受沉重打擊。民心失去過半,並用燭光集會這一南韓人的特殊智慧,將他們的總統勸下寶座,並引導她走進看守所等待判決。
朴槿惠自認在經濟方面是清白的,南韓法院經過數月的審理並沒有找到足夠的證據定她的罪。荷花生於汙泥不染也難,其領導班子成員和閨蜜都紛紛因貪腐而入獄,自己又豈能獨善其身?縱容和包庇督察不利也是為政者之罪,難免矣。
所以,韓檢方求刑三十年予朴槿惠,估計也是遵循法理。說實話政治犯的刑期,只是象徵性的,有朝一日終會翻案,就看朴槿惠的毅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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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寰球東隅
給朴槿惠加刑更具有法律上的象徵性意義。南韓檢方或月底求刑30年,朴槿惠迎來又一道坎,如何看待這個問題,見仁見智。
如果把朴槿惠僅當作為一個66歲的老人來看,法院給她判24年還是判30年,區別真不大,朴槿惠體弱多病,能否具有再坐30年監獄的體能呢?考慮到朴槿惠又是前南韓總統,坐滿刑期的可能性很小。不管哪個政治派別執政,不管誰當南韓總統,從人道主義原則出發,讓朴槿惠老死在監獄裡的可能性也很小。等朴槿惠案塵埃落定之後,在某個時期朴槿惠獲特赦的可能性還是存在的,因為朴槿惠畢竟是一個政治人物。
如果把朴槿惠當作一個政治人物,一位前總統,那麼,她的罪名究竟是16個,還是18個,還是21個,這是有區別的,而且是有很大區別的。因為這關係到從法律上來規範總統的行為和權力,決不能含糊。例如,朴槿惠作為當時南韓在任總統是否可以有權濫用南韓國家情報院的經費?是否可以違反南韓的選舉法?等等。只要不是那種利用掌握的司法權肆意敲榨勒索,貼標籤整人,謀取司法當局的利益,而是實事求是,真正尊重客觀事實,那就應該而且必須搞清楚。
從南韓檢方的視角來看,朴槿惠的罪名是多少個,刑期是多少年,是具有重要意義的,因為這關係到客觀事實能否得到尊重,南韓法律能否得到嚴格遵守的問題,關係到法律的尊嚴。所以,應該而且必須實事求是地對待。從法律角度來看,即使將來朴槿惠被特赦出獄,那麼,她最終獲刑是24年還是30年,也是有區別的,因為南韓法律得到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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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壹壹之間
朴槿惠女士之案?大概月底塵埃落定?個人認為:此道坎朴槿惠是不過也要過,過了也就是這麼回事!名義是司法審判?實際就是南韓新生代政治對舊一代南韓領導人的清算?至於樸女士的命運將來如何?誰都不能預測?相信久經考驗的樸槿蕙女士一定能挺住!
祝福樸槿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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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何由之
南韓檢方2月27日在法院開庭對朴槿惠一審終判聽證會上,檢方的量刑建議是30年監禁,罰款1185億韓元;4月6日一審判決是24年監禁,罰款180億韓元。今天的問題是:首爾高院8月份對檢方的上訴下判。這對朴槿惠本人並不是什麼“坎”!而且,早已做好了心理準備,“愛咋判咋判”是朴槿惠當前的精神和心理狀態!
朴槿惠還有兩項罪名等待一審下判,檢方提刑建議是12年監禁,罰款80億韓元,追繳35億韓元的受賄所得。
南韓法律規定:有期徒刑上限是30年,數罪併罰上限是35年。那麼朴槿惠最終判刑的上限是35年。
朴槿惠現年66歲,一審被判24年沒有提起上訴,等於默認了判決結果。對剩餘2項罪名仍然是不認罪,不出庭,死抗到底。只能說明朴槿惠對檢方和一審法院不信任,愛咋判咋判的心態的充分提現而已。
檢方不服一審判決提起抗訴,目的就是要判朴槿惠30年監禁。最終達到35年監禁的目的!可是二審高院甚至“大法院”,如何判罰,檢方沒有最後的決定權!
南韓的司法體制:法院的權力最大,比如“大法院”有修改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權力,有制衡檢方的絕對權力;檢方的權力比警方的大,有最終的偵查終結權;警方在辦案過程中聽命於檢方。
我個人認為:高院8月份對朴槿惠下二審判決書,對朴槿惠是有利滴!因為,“親信干政”案的另一個主角崔順實上訴二審與樸是同一個法庭進行審判。他們二人有13項罪名是重疊的,崔順實為了二審得到改判,重新聘請了律師團隊,都是南韓司法界的頂尖律師,勝訴的可能性相當大。所以,朴槿惠二審結果與崔順實的二審結果有直接關係。估計兩個人的二審會同時下判。
朴槿惠的態度對檢方的提刑和上訴,壓根就不在乎,她知道自己最終的判決結果是高院和大法院說了算。最壞的結果就是35年有期徒刑,罰款240億韓元,上繳35億韓元。坦然處之,面對審判結果。這正是東亞第一位女總統的魅力和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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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檢方或月底求刑30年,朴槿惠迎來又一道坎,能過去嗎?能過得過,不能過也得過。
朴槿惠很頑強,某種情況下也可以說很頑固:“親信干政門”剛剛曝出時,朴槿惠一直不道歉;遭到南韓國會彈劾後,朴槿惠一直不下臺,引發南韓民眾舉行燭光集會;南韓憲法法院透過朴槿惠會彈劾案後,朴槿惠不得不下臺,燭光集會終於結束。面對南韓檢方的21項罪名指控,朴槿惠一直全盤否認;面對南韓法院的審判,朴槿惠堅稱無罪,被延長羈押期限後,從此拒絕出庭;一審獲刑24年後絕不提起上訴,其妹妹樸槿令代為上訴,朴槿惠卻不認可……朴槿惠估計會為自己的頑固付出代價。
說朴槿惠頑固,其實南韓檢方也頑固:“親信干政門”案一審期間,南韓檢方指控朴槿惠18項罪名,向法院建議判處朴槿惠30年,一審法院認定16項罪名,判處朴槿惠24年。按照慣例,南韓檢方應該滿意了,但南韓檢方依然不服、提起上訴,要求二審法院認定其他2項罪名,依然向二審法院建議判處朴槿惠30年。30年是什麼概念,是南韓現行法律中有期徒刑的最高刑。可見,在南韓檢方看來,朴槿惠“罪大惡極”。
頑固的朴槿惠遇到頑固的南韓檢方,朴槿惠月底又將迎來一道坎,朴槿惠沒有選擇餘地。或許在朴槿惠心目中,早已沒有這道坎,甚至什麼坎也沒有,沒有朴槿惠過不去的坎——朴槿惠已經不想再相信南韓法律,任由法院隨意判決,“不管風吹浪打,勝似閒庭信步”。
要說坎,其實等不到月底,朴槿惠就要經歷另一道坎:除了“親信干政門”案之外,朴槿惠還有兩樁訴訟正在審理中,分別是國家情報院受賄案和違反選舉法案。6月14日,這兩起案件已經舉行終審判決,檢方要求判處朴槿惠15年有期徒刑。報道說,國家情報院受賄案或於本月20日一審宣判。可以說,66歲的朴槿惠還要經歷很多道坎:所涉三起案件的宣判,包括一審、二審甚至三審,包括案件宣判後能否獲得特赦,包括朴槿惠的身體和精神能否經受得住考驗,尤其是朴槿惠能否重獲自由……
朴槿惠憑藉聰明智慧,本可以走陽關道,但朴槿惠選擇了走當南韓總統這座獨木橋。自己的選擇必須接受,自稱嫁給國家的朴槿惠落到今天的下場,實在令人唏噓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