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教信仰宇宙獨一真神上帝耶和華,他創造並主宰宇宙萬物,他存在於所有的歷史事件 中,並以某種方式發揮作用。 猶太教的基本教義和公理原則強調上帝耶和華是獨一的、統一的、永恆的、萬能的、無形的、不可比擬的、無所不在的、無所不知的。宇宙不存在任何其他上帝,也從未有人可以被奉為神聖。人類要畏懼上帝、熱愛上帝。 耶和華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寫JEWH,因希伯來文僅記子音,不記母音,此名讀法失傳。近代學者推測YHWH應讀作“雅赫維”(Yahweh)。但根據“摩西十誡”第三條:“不可妄呼上主,你的天主的名。”猶太人不敢直呼上帝耶和華的名稱,時至今日一直稱他為“阿杜乃”(意為“我的主”)。古代猶太教曾以“埃洛希姆”(elhim,希伯來語音譯)稱上帝,此名源自古代敘利亞和巴勒斯坦一帶古代閃族神“埃爾”(EL),埃洛希姆為“埃爾”的複數形式,意為“眾神之長”。猶太教有時也用“舍金納”(Shekhinah)稱呼上帝。此名是希伯來語音譯,原意為“上帝之榮耀存留大地”,指神之顯現,或指神顯現時光芒四射之雲,表明上帝永在,可避免《希伯來聖經》原文稱神的擬人用法可能引起的不敬與誤解。此詞不見於《希伯來聖經》,但出現於公元后成書的《塔木德》、《米德拉什》、《塔古姆》等經籍中。猶太教還習慣用“哈利路亞”(Halleluyah,希伯來語音譯)來“讚美上帝”。先知觀 邁蒙尼德在其所列猶太教信仰13信條中提出:“先知一切話語皆真實無誤。摩西是最大的先知,其寓言是真實的。”明確地表達了猶太人的先知觀。 上帝耶和華在猶太人中選擇眾先知來傳達他的意志。在人類歷史上摩西是最偉大的先知,是上帝唯一揀選出來,與之面對面地交談,向他授予最高階啟示的先知。上帝讓摩西把神啟的律法與“十誡”教授給以色列人,讓他們以至聖為中心理念,建立起一個國家;以色列人還被上帝選中向全世界傳達對上帝耶和華的獨一信仰,及人類之間應有的兄弟之情。 摩西逝世後,在聖殿崇拜時期,上帝依然揀選許多先知來傳達其意旨。在希伯來語中,“先知”意為“為上帝精神所感動的講話者或佈道者”,這些先知有男有女,經歷不一。他們傳達上帝的意旨、顯示耶和華至高權力、教誨以色列人崇拜耶和華、警告他們不要再崇拜其他諸神。最初的先知是那些在崇拜時能進入精神恍惚的狀態,以便能聽到上帝的聲音者。他們偶爾也治癒病人,咒罵、祝福人民,為其追隨者提供食物並行其他神事。 先知們具有超凡的精力與智力,能預見到將要發生的一切。他們警告那些面臨災禍的人,如果他們一再堅持違背上帝的教導,將會有何等災難降臨到他們身上。先知們富有追求正義與真理的激情,經常毫無畏懼地向國王或王君傳達上帝的旨意,要求他們服從上帝啟示給摩西的律法。如:早期的先知以利亞集中批判偶像崇拜的罪惡,後來的先知則敬告有關社會非正義和道德崩潰將會毀滅猶太人的國家。在公元前8世紀的社會與政治起義中,先知運動產生了4個典型人物——阿摩司、何西阿、以賽亞和彌迦。他們沒有用預言,而是以他們的勇敢斥責當時社會的非正義行為,強調上帝是公平、公義的,上帝喜悅善良、慈愛,不喜愛祭物;上帝要求人們的是“止住作惡、學習行善、解救受欺壓者、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辯屈”。先知們號召以色列人返回他們的上帝那裡,他們所採用的美麗的、詩一般的語言被後人永遠牢記。以色列人的先知運動為世界上許多宗教的道德和文學運動樹立了先鋒榜樣。契約意識 猶太教認為猶太人是與上帝耶和華訂立契約的特殊選民。這一契約是猶太人先祖亞伯拉罕與上帝訂立的,它就像日月星辰的執行一樣,永遠不能廢除。因為這一契約,上帝一直以慈父般的關懷照顧著他的子民;猶太人必須遵守契約,履行上帝賦予的職責。猶太人即便背叛了這個契約的規定,也不能解除它,而只能按照契約招致懲罰,即民族遭受苦難,直到毀滅。由於這一契約,每個猶太人作為民族一分子都與上帝發生關聯,猶太教與猶太民族觀念血肉相連、密不可分地結合在一起。律法意識 作為一個民族,猶太人首先服從和履行上帝公正的律法。猶太人認為上帝的旨意體現在他所啟示的一切律法中,尤其是他在西奈山親自授予摩西“十戒”。“摩西十戒”是上帝的直接禮物,是猶太人生活的基礎。猶太教所有經典和教誨都是圍繞“摩西十戒”的。 猶太教有兩部主要的律法書,成文律法《妥拉》和口傳律法集《塔木德》。 《妥拉》中除“摩西十戒”外,還包括《聖經·舊約》時代猶太人社會生活各方面的戒律,涉及到:神職人員的職責與特權、平民的法律地位、權利與義務、財產所有權、債務、婚姻、家庭與繼承、犯罪與刑罰、審判機構與訴訟,等等。它們體現了與猶太教一神觀的不可分割的聯絡,兼具宗教戒律一道德規範的性質。這些律法以一神觀為理論基礎,律法的權威不僅靠國家強制的力量推行,更藉助於人們對上帝的敬畏去謹守、遵行。律法犯罪者的懲治被認為是“上帝的懲罰”。這樣上帝耶和華就成為正義的化身。上帝以現世的苦難作為懲罰犯罪者的手段,但又以引導人們棄惡向善、扶弱除暴為目的。 猶太人必須恪守《塔木德》所列的613條戒律。這些戒律中,有訓戒248條、禁戒365條,內容覆蓋每日生活的各個方面,此外,還包括如何勸人行善旭箴、如何處理好人與上帝的關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等。違反戒律即為罪愆,儘管所有戒律並非同等重要。然而在拉比看來,每一個戒條都是重要的,無論它看來是多麼微小,不傷害一隻母雞和不殺害一個人都會得到同樣的善報。 猶太教強調猶太人對上帝的熱愛是透過在每日生活中切切實實地遵從上帝的戒律表達的,因此,戒律對猶太人來說具有至高的重要意義。遵守戒律不應看成是一種負擔,而應看成是一種歡樂,因為遵守戒律的人與上帝更接近了。廣義上講,猶太人認為行善也是在執行戒律。倫理意識 在宗教與倫理的領域中,猶太教對猶太人的現化文明產生了最大的影響。然而,猶太教特別重視的不是宗教信仰而是日常行為。在西奈契約之前,猶太教只是一種一神教;摩西接受上帝律法後,猶太教成為一種倫理道德的宗教。 猶太教相信上帝與人類之間存在著某種夥伴關係,認為上帝是公正和慈愛的,他的神聖性表現在道德領域裡。上帝以意志行為創造了天地,以自己的慈愛繼續支撐天地;他提出日常行為的倫理規範和宗教規範要義,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人的面前,賦予人選擇自由。上帝的獎賞是公正性的直接結果。上帝獎勵公義、懲罰惡行,但懲罰的目的不是處治,而是教育,是給惡人以贖罪和改過自新的機會。 在猶太教中根本就沒有原罪的教義,猶太教認為世上從未有人會是完人。在《聖經·舊約》裡,即使猶太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摩西也都被形容為帶有人類缺陷的人。猶太教還認為人體內的靈魂在道德上是中立的,具有選擇善與惡的自由意志;每個人都在直接通向上帝的途徑上,在人與上帝之間沒有中介人。 猶太教關於獨一上帝的教義對猶太人意味著所有人類是平等產生的,都是按上帝的形象創造的;獨一上帝的兒女,都是珍貴和獨特的。其次,由於人是按上帝的形象創造的,所以人的生活是神聖的。人類的任務是使生活的每一個區域都被視為神聖的,甚至世俗的和共同的活動也可以被灌入神聖的意義。 猶太人還從上帝的啟示中,學到如何與他人相處的行為準則。從摩西時代起,猶太教反映了一種維護正義和公道的熱情。相信人類的兄弟情誼已顯示出博愛、憐憫與仁慈,非人類和剝削性是對上帝的不仁。先知彌迦教導說:“已經告訴過你,啊,人,什麼是好的,什麼是上帝要求你所做的:只有正義地去做,慈悲地去愛,才能謙卑地與你的上帝同行”。猶太聖哲大希勒爾有句名言:“已所不欲,勿施於人。”體現了猶太教的基本倫理準則。後來拉比們教導說:“只有人們能學會如何互相關心時,來世才有可能被帶來”。在猶太教中“像愛你自己那樣,愛你的鄰居”的倫理已不斷擴大到對窮人、寡婦、孤兒甚至動物世界關懷。 猶太教鮮明的倫理意識不僅對人類宗教,而且對人類政治和社會等方面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彌賽亞(救世主)意識 猶太人指望世界末期將有彌賽亞(救世主)來臨,拯救猶太民族和全人類。“彌賽亞”一詞為希伯來語音譯,原意為“受膏者”。猶太人自摩西時代起,凡是大祭司、君王、先知就任,都需要有一個在受封者頭上膏油的儀式,表明其是由上帝派來的。但從公元前586年猶大國被巴倫比倫滅亡前後,“彌賽亞”一詞被賦予一種特定的含義,同國家的復興聯絡起來。當時的先知認為猶大國之所以亡國,是因為猶大華人得罪了上帝,上帝才借外邦諸國對他們施加懲罰;但上帝不會永遠忘記他的子民,還要拯救他們。先知們預言,上帝將在適當的時候重新派遣一位“受膏者”,前來複興猶太國,拯救長期陷於水深火熱之中的子民。猶太人認為這位將統治新世界的“彌賽亞”必將出自大衛王的家族,他將使猶太人的國度恢復到大衛王時期的繁盛,用正義、公義和真理實行統治。“彌賽亞”將是一個真正有魅力的人,而不是一位神;他將是一位偉大的領袖(猶太教認為沒有任何人可以成為上帝,同樣上帝也不能成為人)。
猶太教信仰宇宙獨一真神上帝耶和華,他創造並主宰宇宙萬物,他存在於所有的歷史事件 中,並以某種方式發揮作用。 猶太教的基本教義和公理原則強調上帝耶和華是獨一的、統一的、永恆的、萬能的、無形的、不可比擬的、無所不在的、無所不知的。宇宙不存在任何其他上帝,也從未有人可以被奉為神聖。人類要畏懼上帝、熱愛上帝。 耶和華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寫JEWH,因希伯來文僅記子音,不記母音,此名讀法失傳。近代學者推測YHWH應讀作“雅赫維”(Yahweh)。但根據“摩西十誡”第三條:“不可妄呼上主,你的天主的名。”猶太人不敢直呼上帝耶和華的名稱,時至今日一直稱他為“阿杜乃”(意為“我的主”)。古代猶太教曾以“埃洛希姆”(elhim,希伯來語音譯)稱上帝,此名源自古代敘利亞和巴勒斯坦一帶古代閃族神“埃爾”(EL),埃洛希姆為“埃爾”的複數形式,意為“眾神之長”。猶太教有時也用“舍金納”(Shekhinah)稱呼上帝。此名是希伯來語音譯,原意為“上帝之榮耀存留大地”,指神之顯現,或指神顯現時光芒四射之雲,表明上帝永在,可避免《希伯來聖經》原文稱神的擬人用法可能引起的不敬與誤解。此詞不見於《希伯來聖經》,但出現於公元后成書的《塔木德》、《米德拉什》、《塔古姆》等經籍中。猶太教還習慣用“哈利路亞”(Halleluyah,希伯來語音譯)來“讚美上帝”。先知觀 邁蒙尼德在其所列猶太教信仰13信條中提出:“先知一切話語皆真實無誤。摩西是最大的先知,其寓言是真實的。”明確地表達了猶太人的先知觀。 上帝耶和華在猶太人中選擇眾先知來傳達他的意志。在人類歷史上摩西是最偉大的先知,是上帝唯一揀選出來,與之面對面地交談,向他授予最高階啟示的先知。上帝讓摩西把神啟的律法與“十誡”教授給以色列人,讓他們以至聖為中心理念,建立起一個國家;以色列人還被上帝選中向全世界傳達對上帝耶和華的獨一信仰,及人類之間應有的兄弟之情。 摩西逝世後,在聖殿崇拜時期,上帝依然揀選許多先知來傳達其意旨。在希伯來語中,“先知”意為“為上帝精神所感動的講話者或佈道者”,這些先知有男有女,經歷不一。他們傳達上帝的意旨、顯示耶和華至高權力、教誨以色列人崇拜耶和華、警告他們不要再崇拜其他諸神。最初的先知是那些在崇拜時能進入精神恍惚的狀態,以便能聽到上帝的聲音者。他們偶爾也治癒病人,咒罵、祝福人民,為其追隨者提供食物並行其他神事。 先知們具有超凡的精力與智力,能預見到將要發生的一切。他們警告那些面臨災禍的人,如果他們一再堅持違背上帝的教導,將會有何等災難降臨到他們身上。先知們富有追求正義與真理的激情,經常毫無畏懼地向國王或王君傳達上帝的旨意,要求他們服從上帝啟示給摩西的律法。如:早期的先知以利亞集中批判偶像崇拜的罪惡,後來的先知則敬告有關社會非正義和道德崩潰將會毀滅猶太人的國家。在公元前8世紀的社會與政治起義中,先知運動產生了4個典型人物——阿摩司、何西阿、以賽亞和彌迦。他們沒有用預言,而是以他們的勇敢斥責當時社會的非正義行為,強調上帝是公平、公義的,上帝喜悅善良、慈愛,不喜愛祭物;上帝要求人們的是“止住作惡、學習行善、解救受欺壓者、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辯屈”。先知們號召以色列人返回他們的上帝那裡,他們所採用的美麗的、詩一般的語言被後人永遠牢記。以色列人的先知運動為世界上許多宗教的道德和文學運動樹立了先鋒榜樣。契約意識 猶太教認為猶太人是與上帝耶和華訂立契約的特殊選民。這一契約是猶太人先祖亞伯拉罕與上帝訂立的,它就像日月星辰的執行一樣,永遠不能廢除。因為這一契約,上帝一直以慈父般的關懷照顧著他的子民;猶太人必須遵守契約,履行上帝賦予的職責。猶太人即便背叛了這個契約的規定,也不能解除它,而只能按照契約招致懲罰,即民族遭受苦難,直到毀滅。由於這一契約,每個猶太人作為民族一分子都與上帝發生關聯,猶太教與猶太民族觀念血肉相連、密不可分地結合在一起。律法意識 作為一個民族,猶太人首先服從和履行上帝公正的律法。猶太人認為上帝的旨意體現在他所啟示的一切律法中,尤其是他在西奈山親自授予摩西“十戒”。“摩西十戒”是上帝的直接禮物,是猶太人生活的基礎。猶太教所有經典和教誨都是圍繞“摩西十戒”的。 猶太教有兩部主要的律法書,成文律法《妥拉》和口傳律法集《塔木德》。 《妥拉》中除“摩西十戒”外,還包括《聖經·舊約》時代猶太人社會生活各方面的戒律,涉及到:神職人員的職責與特權、平民的法律地位、權利與義務、財產所有權、債務、婚姻、家庭與繼承、犯罪與刑罰、審判機構與訴訟,等等。它們體現了與猶太教一神觀的不可分割的聯絡,兼具宗教戒律一道德規範的性質。這些律法以一神觀為理論基礎,律法的權威不僅靠國家強制的力量推行,更藉助於人們對上帝的敬畏去謹守、遵行。律法犯罪者的懲治被認為是“上帝的懲罰”。這樣上帝耶和華就成為正義的化身。上帝以現世的苦難作為懲罰犯罪者的手段,但又以引導人們棄惡向善、扶弱除暴為目的。 猶太人必須恪守《塔木德》所列的613條戒律。這些戒律中,有訓戒248條、禁戒365條,內容覆蓋每日生活的各個方面,此外,還包括如何勸人行善旭箴、如何處理好人與上帝的關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等。違反戒律即為罪愆,儘管所有戒律並非同等重要。然而在拉比看來,每一個戒條都是重要的,無論它看來是多麼微小,不傷害一隻母雞和不殺害一個人都會得到同樣的善報。 猶太教強調猶太人對上帝的熱愛是透過在每日生活中切切實實地遵從上帝的戒律表達的,因此,戒律對猶太人來說具有至高的重要意義。遵守戒律不應看成是一種負擔,而應看成是一種歡樂,因為遵守戒律的人與上帝更接近了。廣義上講,猶太人認為行善也是在執行戒律。倫理意識 在宗教與倫理的領域中,猶太教對猶太人的現化文明產生了最大的影響。然而,猶太教特別重視的不是宗教信仰而是日常行為。在西奈契約之前,猶太教只是一種一神教;摩西接受上帝律法後,猶太教成為一種倫理道德的宗教。 猶太教相信上帝與人類之間存在著某種夥伴關係,認為上帝是公正和慈愛的,他的神聖性表現在道德領域裡。上帝以意志行為創造了天地,以自己的慈愛繼續支撐天地;他提出日常行為的倫理規範和宗教規範要義,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人的面前,賦予人選擇自由。上帝的獎賞是公正性的直接結果。上帝獎勵公義、懲罰惡行,但懲罰的目的不是處治,而是教育,是給惡人以贖罪和改過自新的機會。 在猶太教中根本就沒有原罪的教義,猶太教認為世上從未有人會是完人。在《聖經·舊約》裡,即使猶太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摩西也都被形容為帶有人類缺陷的人。猶太教還認為人體內的靈魂在道德上是中立的,具有選擇善與惡的自由意志;每個人都在直接通向上帝的途徑上,在人與上帝之間沒有中介人。 猶太教關於獨一上帝的教義對猶太人意味著所有人類是平等產生的,都是按上帝的形象創造的;獨一上帝的兒女,都是珍貴和獨特的。其次,由於人是按上帝的形象創造的,所以人的生活是神聖的。人類的任務是使生活的每一個區域都被視為神聖的,甚至世俗的和共同的活動也可以被灌入神聖的意義。 猶太人還從上帝的啟示中,學到如何與他人相處的行為準則。從摩西時代起,猶太教反映了一種維護正義和公道的熱情。相信人類的兄弟情誼已顯示出博愛、憐憫與仁慈,非人類和剝削性是對上帝的不仁。先知彌迦教導說:“已經告訴過你,啊,人,什麼是好的,什麼是上帝要求你所做的:只有正義地去做,慈悲地去愛,才能謙卑地與你的上帝同行”。猶太聖哲大希勒爾有句名言:“已所不欲,勿施於人。”體現了猶太教的基本倫理準則。後來拉比們教導說:“只有人們能學會如何互相關心時,來世才有可能被帶來”。在猶太教中“像愛你自己那樣,愛你的鄰居”的倫理已不斷擴大到對窮人、寡婦、孤兒甚至動物世界關懷。 猶太教鮮明的倫理意識不僅對人類宗教,而且對人類政治和社會等方面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彌賽亞(救世主)意識 猶太人指望世界末期將有彌賽亞(救世主)來臨,拯救猶太民族和全人類。“彌賽亞”一詞為希伯來語音譯,原意為“受膏者”。猶太人自摩西時代起,凡是大祭司、君王、先知就任,都需要有一個在受封者頭上膏油的儀式,表明其是由上帝派來的。但從公元前586年猶大國被巴倫比倫滅亡前後,“彌賽亞”一詞被賦予一種特定的含義,同國家的復興聯絡起來。當時的先知認為猶大國之所以亡國,是因為猶大華人得罪了上帝,上帝才借外邦諸國對他們施加懲罰;但上帝不會永遠忘記他的子民,還要拯救他們。先知們預言,上帝將在適當的時候重新派遣一位“受膏者”,前來複興猶太國,拯救長期陷於水深火熱之中的子民。猶太人認為這位將統治新世界的“彌賽亞”必將出自大衛王的家族,他將使猶太人的國度恢復到大衛王時期的繁盛,用正義、公義和真理實行統治。“彌賽亞”將是一個真正有魅力的人,而不是一位神;他將是一位偉大的領袖(猶太教認為沒有任何人可以成為上帝,同樣上帝也不能成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