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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藍風24

      一、孝道的定義:奉養父母長輩的準則叫“孝道”。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兩大基本傳統道德行為準則之一,另一個基本傳統道德行為準則是忠。幾千年來,人們把忠孝視為天性,甚至作為區別人與禽獸的標誌。忠孝是聖人提出來的,卻不是聖人想出來的。它是中國古代長期社會實踐的歷史產物。

      二、孝道的內容:孝道的內容主要包括:1、養親與敬親;2、順親與諫親;3、傳宗接代;4、喪親與祭親;5、立身、立功,以顯父母。

       1、養親與敬親:(1)養親是要照顧好父母的飲食衣服居住等基本的生活,是子女對父母的最基本義務,是基於人的報恩觀念而產生的。每個人都是由父母所生,又是因父母的精心照顧而長大成人,這種生命創造及養護的客觀事實使人類產生了報恩意識,即在自己的父母年老之後要竭盡全力贍養父母,盡“反哺”義務。(2)傳統孝觀念不僅要求子女對父母盡奉養的義務,更重要的是子女對父母有敬愛之心。孔子對“敬親”特別重視,而且把能否敬愛父母作為人與畜、君子與小人的區別。《論語·為政》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傳統孝觀念中,敬親是比養親更高層次的孝。

       2、順親與諫親:(1)順親是要聽從父母的話,按父母的意志辦事,凡事以父母的標準為標準。不僅表現在態度上對父母長輩和悅,在行為上事之以禮,而且更為深層的是要順從父母長輩的意志,唯命是從,所以常看到孝順連用。《論語·學而》說: “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2)諫親是在父母犯錯的時候要委婉的提出建議,讓父母能改正錯誤,這也是孝的一種內容。當父母長輩有過錯時,子女要委婉諫議。《論語·里仁》說:“事父母幾諫”,即委婉勸諫。《孟子·告子下》說:“親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就是說,子女對父母的過失,違背道義的行為不怨、不諫,甚至盲目順從,就是不孝。

       3、傳宗接代:傳統封建的孝觀念認為人在結婚之後必須生子,生子育孫能使家庭以至整個宗族得以穩固和延續,使先祖得以祭祀。完不成這一重任,就是對父母最大的不孝,對祖先最大的不尊。《孝經·聖治章》也說:“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即使奉養父母錦衣玉食,但終無後人再續家門,讓父母死不瞑目,古代孝子會感到無限遺撼,感到愧對父母。可見傳宗接代觀念在古代是報答、安慰父母的一種方式和情結。

       4、喪親與祭親:孝的基本含義是“善事父母”,它包括“事生”和“事死”兩個層面,後者是前者的繼續和延伸,它表達了子孫對逝去長輩的敬重和思念。“事死”是傳統孝觀念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中庸》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意思是,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侍奉已亡者如同侍奉現存者,這是孝的最高表現。《孟子·滕文公上》說:“養生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禮記·祭義》說:“養可能也,敬為難;敬可能也,安為難;安可能也,卒為難。”從以上可看出傳統孝觀念非常重視“事死”的。

       “事死”也就是古人說的喪親。曾子將喪親之孝概括為“慎終追遠” 。慎終是父母死亡的喪葬行為,追遠是父母死後的祭祀禮儀。可見,子女表達喪親之孝的形式就是喪葬和祭祀,也就是說父母或長輩去世後要舉行葬禮和祭禮。

       5、立身、立功,以顯父母(1)立身:百善孝為先,因此,立身行道的一切幾乎都被看作是孝。要立身必須首先存身,即保全自己的身體。《禮記·祭義》說:“身也者,父母之遺體也,行父母之遺體,敢不敬乎?”《孝經·開宗明義章》說: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意思是說,自己的身體是父母遺留下來的,如果毀傷了自己的身體就等於毀傷父母的遺體,就是不孝。(2)立功:傳統孝觀念不僅要求子女立身,而且在立身的基礎上要立德、立言、立功,《孝經·開宗明義章》說:“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子女們寒窗苦讀,躋身仕途,求取功名,為的是秉承父志,善繼善述,實現父母對子女的希望,《中庸》說:“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為的是保持家風淳樸,維護家道興旺,為父母、為家庭取得榮譽,延續父母、家庭及家族的生命。光宗耀祖,光大宗門,這是傳統孝道對子女在家庭倫理範圍內的最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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