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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779581721478

    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我方現在是否要出院,主要還是要看你個人身體的感覺及醫生的判斷,這個部份不便給你相關建議。

    2.後續要開始向對方索賠之前,無論你要做什麼方式的動作,你都需要先知道你可以和對方索賠的專案,並且列出一份索賠的細目表,這樣有助於我方後續索賠。

    3.你要先取得交通事故認定書,所謂的事故認定,就是交警部份針對這起事故,分析交通事故雙方的責任大小,後續會出據一份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書中會讓你知道,這起事故的誰要負起這起事故的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這樣才可以讓你在後續索賠時有所依據。

    4.在交強險的範圍內,只要對方被認定有任何責任,我方可以先在交強險中可以獲得理賠,超過交強險的部份,再由有責任的人依照須負擔的比例理賠。

    5.一般來說受傷者可向有責任的人求償的專案大致如下: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6.此外,我方後續很有可能衍生出經過鑑定後被認定符合殘疾的狀況(主要要看我方嗅覺喪失、視網膜出血影響視力、顳部血腫、中度張口受限的影響程度來判斷)。

    若真如此,我方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8.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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