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有哪些值得借鑑的法律?
借鑑法律就是法理學上的法的移植,法的移植是一項十分複雜的工作,其中,同化外國法,使之成為本國法律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顯得尤其重要。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借鑑國外法治有益經驗,但決不照搬外國法治理念和模式,就我們借鑑外國法律的原則。
從本設問項下的內容看,城堡法、好心人原則,我們法律已經借鑑,其對應的是正當防衛與見義勇為。正當防衛制度在公法、私法均有體現;見義勇為制度在民法上有兩個法條加以規定,即,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受損時的責任承擔和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的法律責任。
作者認為,關鍵在於對民法典第183條、第184條中的“他人”“受助人”的理解。“他人”與“受助人”不包括自己,這是見義勇為與正當防衛、緊急避免在主體上的區別。正當防衛、緊急避免在主體上可以是為了本人,而見義勇為不是為了本人,我們便稱該行為為“義”。“他人”與“受助人”不包括自己,見義勇為人員為了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勇為”當然是“見義”。
“扭送”是刑事訴訟法上的概念,“扭送”他人可能造成被扭送人受傷。扭送人是為了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在公法上,該責任也應當由被“扭送”承擔;“扭送”屬於緊急情形,被扭送人逃跑可能對國家、社會產生嚴重的危害,從此意見上而言,扭送的救助物件包括國家與被扭送人,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民事責任不需要承擔,何來刑事責任?
至於正當防衛的認定常常引起爭議,其根源由於對正當防衛的判斷標準不同。依法理,正當防衛的判斷標準不是法律人的標準,而是普通人的標準。西方國家因實行陪審制度,正當防衛認定比較寬鬆正是普通人的標準來判斷;中國正當防衛由司法人員判斷,如果司法人員不理解正當防衛的標準以普通人的觀念為準,正當防衛必然難以認定。
西方有哪些值得借鑑的法律?
借鑑法律就是法理學上的法的移植,法的移植是一項十分複雜的工作,其中,同化外國法,使之成為本國法律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顯得尤其重要。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借鑑國外法治有益經驗,但決不照搬外國法治理念和模式,就我們借鑑外國法律的原則。
移植他國法律時,應選擇優秀的、適合本國國情和需要的法律。早期的自由資本主義的法律事實上是放任的自由資本主義法律,如果我們全盤吸收,必然造成壟斷,其結果必然是富人對窮人的壓榨,容易造成社會兩極分化。現代資本主義法律與經過工人階級不斷鬥爭升級版的資本主義法律,我們可以借鑑現代的資本主義有益的法律。移植他國法律時,必須注意國外法與本國法之間的同構性和相容性,特別需要與中國憲法的基本原則的相容性,同時法的移植要有適當的超前性。如,中國憲法明確規定,教育、醫療屬於事業,如果我們完全照抄西方的教育、醫療法律制度,可能就會產生混亂。從本設問項下的內容看,城堡法、好心人原則,我們法律已經借鑑,其對應的是正當防衛與見義勇為。正當防衛制度在公法、私法均有體現;見義勇為制度在民法上有兩個法條加以規定,即,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受損時的責任承擔和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的法律責任。
爭論的是,見義勇為制度在公法上有沒有體現?作者認為,關鍵在於對民法典第183條、第184條中的“他人”“受助人”的理解。“他人”與“受助人”不包括自己,這是見義勇為與正當防衛、緊急避免在主體上的區別。正當防衛、緊急避免在主體上可以是為了本人,而見義勇為不是為了本人,我們便稱該行為為“義”。“他人”與“受助人”不包括自己,見義勇為人員為了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勇為”當然是“見義”。
“扭送”是刑事訴訟法上的概念,“扭送”他人可能造成被扭送人受傷。扭送人是為了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在公法上,該責任也應當由被“扭送”承擔;“扭送”屬於緊急情形,被扭送人逃跑可能對國家、社會產生嚴重的危害,從此意見上而言,扭送的救助物件包括國家與被扭送人,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民事責任不需要承擔,何來刑事責任?
至於正當防衛的認定常常引起爭議,其根源由於對正當防衛的判斷標準不同。依法理,正當防衛的判斷標準不是法律人的標準,而是普通人的標準。西方國家因實行陪審制度,正當防衛認定比較寬鬆正是普通人的標準來判斷;中國正當防衛由司法人員判斷,如果司法人員不理解正當防衛的標準以普通人的觀念為準,正當防衛必然難以認定。
徐劍隨筆,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