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電器主要組成有
1.電源系統
包括蓄電池、發電機、調節器。其中發電機為主電源,發電機正常工作時,由發電機向全車用電裝置供電,同時給蓄電池充電。調節器的作用是使發電機的輸出電壓保持恆定。
2.啟動系統
包括串勵式直流電動機、傳動機構、控制裝置。其作用是用於啟動發動機。
起動機是用來起動發動機的,它主要由電機部分、傳動機構(或稱齧合機構)和起動開關三部分組成。
3.照明系統
包括汽車內、外各種照明燈及其控制裝置。用來保證夜間行車安全。主要有前照燈、霧燈、尾燈、制動燈、棚燈、電喇叭、轉向燈閃光器等。
4.訊號系統
包括喇叭、蜂鳴器、閃光器及各種行車訊號標識燈。用來保證車輛執行時的人車安全。
5.儀表系統
包括各種電器儀表(電流表、充電指示燈或電壓表、機油壓力錶、溫度表、燃油表、車速及里程錶、發動機轉速錶等)。用來顯示發動機和汽車行駛中有關裝置的工作狀況。
6.輔助電器系統
包括電動刮水器、空調器、低溫啟動預熱裝置、收錄機、點菸器、玻璃升降器等。
7.電子控制系統
包括電控燃油噴射裝置、電子點火裝置、制動防抱死裝置、自動變速器等。
汽車電器主要組成有
1.電源系統
包括蓄電池、發電機、調節器。其中發電機為主電源,發電機正常工作時,由發電機向全車用電裝置供電,同時給蓄電池充電。調節器的作用是使發電機的輸出電壓保持恆定。
2.啟動系統
包括串勵式直流電動機、傳動機構、控制裝置。其作用是用於啟動發動機。
起動機是用來起動發動機的,它主要由電機部分、傳動機構(或稱齧合機構)和起動開關三部分組成。
3.照明系統
包括汽車內、外各種照明燈及其控制裝置。用來保證夜間行車安全。主要有前照燈、霧燈、尾燈、制動燈、棚燈、電喇叭、轉向燈閃光器等。
4.訊號系統
包括喇叭、蜂鳴器、閃光器及各種行車訊號標識燈。用來保證車輛執行時的人車安全。
5.儀表系統
包括各種電器儀表(電流表、充電指示燈或電壓表、機油壓力錶、溫度表、燃油表、車速及里程錶、發動機轉速錶等)。用來顯示發動機和汽車行駛中有關裝置的工作狀況。
6.輔助電器系統
包括電動刮水器、空調器、低溫啟動預熱裝置、收錄機、點菸器、玻璃升降器等。
7.電子控制系統
包括電控燃油噴射裝置、電子點火裝置、制動防抱死裝置、自動變速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