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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俠客行老王

    其實酒量這個東西,多數都是年輕的逞能,打腫臉充胖子。酒量的標準,應該是酒下肚後,這個量自己能理性把控住,不吐,不胡言亂語,意識相對清晰,而不是超標喝酒,讓身體被酒精俘虜。

    題主這樣說,是反話,反而是證明自己很牛。一斤52度的白酒,應該是標準濃香型吧,就這樣被你搞定了!我也是醉了。

    一高度白酒下肚,牆都不扶,還不倒。不過看不清紅綠燈了,基本是醉眼朦朧,對影成三人,眼神迷離了,不過,也算是接近大神級別。透過描述看來,題主能拿捏的酒量在七到八兩之間。

    老王幹不過題主,你這小酒量那確實是槓槓的滴!碾壓老王的二三兩,那是妥妥的,想和你拼酒,老王想高調,不過這實力也不允許啊,哈哈。

    其實飲酒看心情,心情激昂,酒不醉人,能發揮潛力。心情差,一杯就倒,喝到嘴裡,是一副苦藥,讓人沒有興致。

    老王以前在問答中說過,當下的南北方,53度的白酒,三四兩的酒量就是一般水平,半斤的水平就可以縱橫大多數的一桌飯局。

    那麼八兩的水平完全可以睥睨天下,各位不要不服氣,很多人都自稱酒神,自吹能喝多少多少,其實很多人都是大嘴,都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

    而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就是來自酒桌文化對人們脾性的總結。

    再比如說,很多人喝了三瓶啤酒,過後吹起來,說能喝七八瓶。天哪,其實倒進玻璃杯,一次性塑膠杯,加上別人給你倒滿的,自己還能記住自己喝了多少?又折算成幾瓶嗎?

    說能記住的,本身就可疑,這不是數學家嗎?即使不是數學家,算術也是槓槓的!就算算術不好,這樣的人也對數字很敏感啊?反正喝酒的,總會吹噓自己的酒量。

    能喝的,從來不會說自己能喝,真人不露相,露相肯定不是真人。越是誇口的,越是嘰嘰喳喳喧囂的,往往都是晃盪的半瓶子水,滿瓶水,它從來不會發出聲響。

    題主一瓶52度的高度白酒,喝下去後已經辨認不出紅綠燈了。說明已經喝到眼神打晃,不能聚焦,我想這個時候走路也不會太穩當。

    所以自己過馬路一定要小心,跟隨人流前行。如果是開車,那此時就是犯罪。酒本身是無罪的,有罪的是喝醉酒又犯了錯的人。所以還是那句話,小喝怡情,大喝傷身,理性飲酒不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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