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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天成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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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鑫鼎賽亞
據我瞭解,會接受的。也就是說不會歧視或者圍觀這類孩子,頂多在背後說說這樣的孩子和父母。如果孩子表現的優異則肯定還會另眼相看。我生活在農村,遇到過幾個非婚生育孩子,而他們的父母都已經把票補了,所以不存在對他們的歧視,頂多在茶餘飯後有極個別心地不善的人會蹦出這麼一兩句未婚先生的話。而有些很特別的有人生沒人管的孩子,大家說起來也是對父母的憤慨,如果孩子惹了禍,也會說是孩子父母的責任,都是向著孩子說話,沒有幾個歧視孩子的。怕就怕女方生了孩子,男方失聯,這個時候也是有辦法的:把孩子送人,老死不相往來。否則對大人,對孩子都是一出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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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鏡一
有些時候事實已經發生了,就不是你想接受不接受的事,而是如何面對的問題。
所以這個問題只是心理障礙,一切恰由心生,由心滅。關鍵還看當事人,而被事外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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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連蘋果哥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有同等的權力,也就是說他們和正常孩子都一樣享有一切的權力,我們的社會必須接受這樣的孩子,因為孩子是無辜的,不能讓她們幼小的心靈受到創傷。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會有這樣的孩子呢?第一,年輕男女在一起打工,避孕措施沒有,有的女孩年齡小,等發現懷孕了就好幾個月了,沒法流去或者捨不得流去,就把孩子要了,過段時間男女因為感情不合,就獨自走了,剩下女孩自己撫養這個孩子,所以就造成了未婚生子女。第二個就是現在很多人在網上認識,男女之間互相不瞭解,女孩懷孕小孩挺大時無法流了,這時才發現這個男人已是有妻之夫,知道真相後,男的就跑了。這是女孩才知道男孩的所有資訊都是假的。
以上還有很多種情況造成的未婚生子女,這裡就不一一說了。
總之年輕男女一定要儘量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如果發生了對你,對孩子的影響都是很大的。社會的議論都是次要的,孩子的身心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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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山上的豬
這個問題已經是社會常態了!
就我身邊朋友而言,就有這樣的情況。戶口本上兩個孩子,婚姻記錄卻是未婚。但是大家並沒有說三道四,而是很坦然的接受了這樣的結果。
這說明開放幾十年來,在媒體的廣泛影響下,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了超出傳統觀念的事情,比如說同性戀等。這些被接受,一方面是自己的堅持,另一個方面也是父母的無奈與社會的包容度的擴大。
對於非婚生育的孩子,基本上有多重情況,要不就是早戀,年紀輕輕就開始成人之事,結果有了孩子讓自己及父母痛苦不堪;要不就是被包養的結果,沒有辦法為孩子樹立一個傳統意義的名分;要不就是先上車後補票,結果車上了,票沒有買到。
因為社會發展太快,很多事情已經遠超過我們的傳統文化,也不斷重新整理著大家的思維觀念。大家從茫然,彷徨,擔憂,煩惱,羞恥,慢慢轉為無奈,坦然,順其自然。
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孩子多了,國家從各種因素出發,才修改了婚姻法,放寬了對未婚生育孩子的限制,從法律層面上給予了人性待遇。
所以,一個社會的發展,其進步意義就在於如何面對新生事物,如何給予包容與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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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劉鳳剛86
中華民族經過上下五千年的傳統文化的沉澱,使中國成為東方文明古國之一。經過幾十年的改革開放,我們國家依法治國,合法合情合理,萬事萬物要以法來衡量……
一,從法律角度,接受非婚孩子的存在~有法可依……
中國《婚姻法》第25條規定:“非婚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二,從合法與情理之中看不同人群的反響:從社會道德角度來看,合法的東西既然受到肯定與保護,但還有個別人不能完全接受這樣的孩子,合法為什麼不合情理?他們總戴著有“色”眼鏡背地指指點點:既然有了孩子就應對孩子負責,而有了孩子卻不結婚這算什麼父母~是對孩子的父母不滿,並不是歧視這些孩子,顯然,絕大多數的人們同情接納這些孩子;
三,按中國傳統觀念,不能結婚就別在一起,更不能要孩子!未婚打胎十分殘忍,毀掉的不僅僅是自身名聲,打掉的是一個鮮活的小生命~未婚能保持把孩子生下來,也值得理解和尊重~所以人們就變成了由不解到理解~到完全接受;
四,孩子是無辜的,每個生命都是寶貴的,應給予非婚出生的孩子過多的關照:孩子的出身,不是自身能決定的,他們一出生就生活在單親家庭,心裡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陰影,我們每個人都應關心他們~因他們是祖國的未來,我們都有責任讓中國未來更美好……
五,對未婚生子女的女性,也更給予特別的理解,她們年輕時的單純致使孩子成了單親。她們當初不能和戀人走進婚姻殿堂,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處物件因觀念不同或感情性格不合而分開;
2,對男方不瞭解或男已婚,當發現後自已已有身孕;
3,被權威富貴所惑;
4,被強勢汙辱而孕;
所以,我們對未婚生母子、母女都理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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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話要說886
謝悟空邀請。答:對無緣無故的非婚生子,對一般還未結過婚的男人來說,見女的領著非婚生子,肯定不會接受。但,社會是必須接受認同的,活生生一個人,立在社會間,社會就必須接受認同這個人。而且中國《婚姻法》中,第2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那麼?先解說一下非婚生子女:是"婚生子女"的正反而說的,沒有結過婚就生下兒女,社會上俗稱為私生子女。
但不管是哪種,既然成為事實的人,生到社會,長到社會,社會就必須接受。
但,這種社會平等的接受,不是就放縱非婚生子,(被強姦的除外)讓其去放縱的生。生非婚生子的人,是要受到法律責任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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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天空have天然藍
謝謝悟空大師的邀請!依題主描述而論一一有些家庭遇到不結婚的子女,當父母的應不存在接不接受的問題!如今的婚姻模式的前提條件下產生的因素有:自由戀愛,父母之命,媒說之言,網路交友,同事間交友,親友穿針引線交友.....交友的機會很多!當子女的暫不結婚,是因子女已經是成年人了,可以憑自己的各種意願及對待事物的看法決定自己是否有能力,有意願,是否各種結婚的條件具備成熟了,才會考慮自己是否應該成家立業了!畢竟現實社會成個家的成本還是很大的!如果有些自尊心,自強心很強的的子女在諸多問題沒有完全具備的條件下不會盲目的去結婚!只待“萬事俱備,只欠東風”的條件下(如果各方面條件能力具備的狀況下,就差意中人了)。這又何嘗不可呢?所以,當父母的人不能以子女為結婚而結婚!當子女的愛情來臨!當子女的“白雪公主”或“真命天子”出現時,作為子女的會義不容辭的結婚,父母是擋都擋不住的!那時候,作為父母而言,難道還怕子女不結婚嗎?結不到婚嗎?所以,作為父母不必太在意自己的孩子為結不結婚而糾結了!畢竟誰都不願意面對閃婚閃離的狀況或結婚後子女婚姻不幸福的狀況!作為父母的不必操之過急!一切隨遇而安吧!也不必在乎社會的認同!應讓孩子持“自己的婚姻自己作主”的狀態。畢竟子女的婚姻是自己和所愛的人相互間的過,而不是為社會而過!只要自己的子女過的是正常的,正當的婚姻幸福生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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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細沙一粒
謝謝邀約。子女成人,父母的義務也就完成了。致於成年後的子女結不結婚,是他們的自由,父母就是有看法也干涉不了。現在社會進步了,生活和工作節奏都很快,只要不妨礙到別人,社會都會接受的。我個人認為,自己連自己的事情都忙不過來,更談不到接受不接受別人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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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怡涵看動漫
看過一篇文章,一個女人為了結婚生子,放棄了自己美好的事業。隨著老公的不斷升遷,她越來越被看不起,身子老公都說她:你除了洗衣做飯還能幹什麼?終於在孩子大了,她44歲的時候開始創業,十年過去,她現在是一家教育連鎖機構的董事長。收入甩老公幾條街。那個老公再也說不出看不起她的話了。她對她的孩子說:我不要求你們結婚生子。沒有結婚生子,或許你們過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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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角度來說:中國《婚姻法》第2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從其他角度來說,是因為什麼導致了非婚生子女呢?
1、由於未到法定婚齡不能辦理結婚登記。
2、戀愛期間女方懷孕,因為種種原因雙方分手。
3、兩人由於婚外情所生。
4、因為借腹生子。
……等等
不管是何種原因,作為當事人其實都應儘量避免非婚生子女的誕生。畢竟很多時候,非婚生子女會給自身帶來很多的困擾。這不僅是對子女的負責,也是對自己本身的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