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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冬至15213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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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糊塗時塗糊不
提出這樣的問題,就好像是潑婦在罵街,既缺乏生活常識,也缺乏法律意識。
難道題主處置個人的財產還要徵得他人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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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媚不毒不女人12
是啊!父母的財產他們可以自由支配,愛給誰給誰,小輩阻止不了的,要是子女孝順,也許父母都分點也未嘗不可,要是不孝順,他也可能捐了,還有種偏心的父母,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是他會把財產分給某一個人也有可能的,啃老,或者佔父母的便宜,我認為那是不可取的,錢,還是自己掙得花著心安理得,對吧!不要想父母的錢,他們的錢夠他們自己養老的就好了,他們身體健康,自己能照顧自己,我們做小輩的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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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高興18
謝邀。家庭財產當然是父母的,這些財產包括父母親手創造的和從祖輩繼承獲得的。在舊社會家庭財產多傳男不傳女(女兒出嫁時有數量不等的嫁妝),現在越來越多的家庭已經做到男女平等繼承家庭財產。但也有一些家庭由於各種原因,有的得到多,有的得到的少。其中有的是合理的,如父母給對家庭貢獻大,孝敬老人好的兒女多分配些財產,給生活困難弱勢兒女多留些財產等。只要不違法不出格,父母應有一定的處置權。當然確實也有少數父母重男輕女或憑自已喜好偏心沒有做到一碗水端平,引起兒女不滿。甚至有的父母老糊塗對家庭財產做了不恰當的處置,例如時有老人將財產送給陪護媬姆的訊息鬧得滿城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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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千秋魚人
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所謂的大家庭,是指多子女,幾代同堂的家庭。家人住在一起,經濟共享,人與之間的界線也相對模糊。這種情況下,需要家主有超凡的智慧與能力來處理家庭多方面的問題,包括經濟問題。
通常,子女未成家之前,他(她)賺取並繳給父母的錢屬於家庭共同財產,家人共享。明理的父母會在子女結婚時也會饋贈子女一定財物,特別是要為男孩子準備婚房,結婚彩禮……,女孩子結婚也會饋贈一些隨身嫁妝。也就是說,子女未婚前為家裡賺的錢,在結婚時,父母已經算是與子女結清了。所以,做子女的不該在這方面與父母斤斤計較。
子女婚後,若將賺的錢還繳給父母,使家人在經濟上共享,這麼,父母就不能隨意處置子女婚後在家庭中共建的資產。也就是說,所有已婚並參與家庭共建的子女,均有權繼承父母名下的財產,或者有權提出分家,拿取屬於自己一部分的財產。
在大家庭中,若有的子女在家庭之外,有屬於自己獨立的產業,那這部分的資產不能算為大家庭的共同資產,應歸產業權利人所有,父母及其兄弟姐妹都無權提出分享,或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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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庭財產也就是父母的財產,每個子女都有繼承權,但是這要子女們對父母盡沒盡贍養義務,如果某些子女對父母沒盡贍養義務,父母有權駁奪他的繼承權,父母有權立遺囑不讓這些不盡義務的子女繼承他們的財產。父母有這個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