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怡然自愉

    稽核通不過回答個啥?別發來了。

    在這裡,感謝白衣哥,你的英勇大快人心!感謝發出影片的人,讓此事沒有湮沒無聞!

    天意難測,就看這天色如何了。

    企盼白衣哥安然無恙,發出影片的人安然無恙。

  • 2 # 雲無相水無形

    持刀行兇與拳腳相向在視覺上不一樣,威害程度不一樣,造成的心理壓力更不一樣,對於正當防衛來說造成的後果也不一樣,白衣哥砍死花臂男的防衛屬正當防衛,這勿庸質疑。我倒想說,面對這麼強悍的對手,人數,好多人的內心都崩潰了,別說撿刀自衛,就是人家把刀給你,你都不敢接。當年侵華日軍二三個人可以俘虜上百個百姓,:而無一人敢跑,這樣的中國我們要不得。我們現在應該做的是為挺白衣哥,讓華人面對威害時有膽量反抗。

  • 3 # 王付軍624

    每個人由於生活環境,受教育程度以及生活經歷的不同對同一件事的看法與理解也不盡相同,所以為了大家有一個統一的生活環境,才產生了同一個規則,這個規則就是法律。

    法律就是在大眾之間取一個平衡點,來維護社會原則,規範大眾行為的。

    要相信法律的公正。

    以上個人觀點,如有不妥,敬請諒解!

  • 4 # 我就是我__tgh

    良心上我不想這麼認為,可又知道會是這個結果。因為他對死者反追啥不只砍了一刀,而是多刀。到了法庭上也會追問此行為的!

  • 5 # 話說ss

    首先有影片為證,在座的能看到的都不是瞎子。白衣男子騎車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屬於正常行駛。突然一輛汽車從機動車道強行變道到非機動車道,撞到了騎車白衣男子。黑衣男子從而下車與白衣男發生口角,並拳打腳踢。白衣男子只是躲閃而未還手,黑衣男子變本加厲,轉身從汽車裡取出長刀,多次對白衣男子進行揮砍。從影片中可以看到白衣男子這個時候也並未還手反擊。直到黑子男子長刀落地,兩人都在撿刀,但白衣男快一步撿到,隨後進行自衛。黑衣男轉身往車的方向跑,白衣男子擔心反撲,隨而追砍。隨後就是黑衣男死亡,白衣男被帶回調查。

    第一:黑衣男駕車違反交通規則,並交通肇事。白衣男屬於正常行駛。

    第二:黑衣男子先動手毆打白衣男子,屬於尋釁滋事。白衣男子並未還手反擊。

    第三:黑衣男子從車上取下長刀,屬於私藏管制刀具,有危害社會的可能。白衣男子並未持有物體。

    第四:黑衣男子拿下長刀對白衣男子進行揮砍,行為惡劣,已經屬於持刀傷人,故意傷害他人。此時白衣男只是躲避。

    第五:黑衣男刀不慎落地,兩人都去撿刀,白衣男快一步撿到,事發緊急,怕黑衣男撿到刀具會繼續傷害自己。所以進行自我防衛。當自己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你不還手保護自己,自己就有可能被別人傷害,甚至丟命!

    第六:還需要說嗎?事因黑衣男起,他違章在先,尋釁滋事在先,持刀傷人在先,要是刀沒落地,白衣男是不是會受到更大傷害?要是白衣男不把刀撿起來自衛,黑衣男會不會有可能回到車上拿出一把槍?在中國掃黑除惡的嚴打時期黑衣男依然這麼囂張跋扈,目無國法,頂風作案,並且多次犯法被捕。這樣的人已經行走在法律的邊緣,實為社會毒瘤,隨時可能爆發危害社會。

    白衣男在被無故被侵害的時候自我防衛不慎造成對方死亡。屬於正當防衛!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 6 # 935577626

    謝邀。我認為不屬於防衛過當。因為寶馬男手中的刀掉落不能說明此時他已經失去了行兇能力,也不能證明他此刻放棄了對電瓶男的人身傷害。他能從車裡抽出兩把刀,誰知道會不會繼續去車裡取別的東西出來繼續對電瓶車男子的人身傷害呢?況且就算白衣男逃跑,能跑的過寶馬車嗎?對方可是有幾個人!事實表明,寶馬車裡的其他人沒有勸架,在寶馬男砍殺他人的過程中也沒有出手制止,起碼證明了同夥人放縱任由他砍殺別人的事實。所以應該結合起來看成是這一夥人對騎車男的人身殺害。所以這個防衛過程的結束應該是以對方一夥人失去對受傷的白衣男侵害能力,或者叫來警察制止這一砍殺行為為標準,而不是對方的刀不慎丟失為標準。

    再說主觀上。白衣男子白人追著砍殺,無意中撿到對方掉落的兇器,拿起自衛。這個過程中只要是個普通人都會早已驚魂未定!不可能再鎮定冷靜的分析我這刀會不會致命,我這刀是不是會讓對方失去繼續侵害的能力,你當拍電影導演喊停,再讓醫務人員檢驗,判斷啊!

  • 7 # 麥天Melody

    當然是正當防衛。影片是無聲的,模糊也看不清楚表情,我們只能看到雙方動作。如果配上聲音表情。無疑就是現實中的恐怖片。

    無聲影片看著就是花臂男揮舞幾下,就有人慾圖洗白說花臂男只是嚇唬嚇唬,不敢下手。白衣男所處的現實環境比我們影片看到的要惡劣幾百倍。對方來勢洶洶,人多,有武器,還有語言恐嚇。路人無一人敢幫助!多麼恐懼,緊張,無助!好不容易拿到武器,只有把自己變得瘋狂,才能掩蓋恐懼,進行自保。那是已經被逼到恐懼極限。誰能在這種恐懼,緊張,無助情況下把握好反擊力度。又不是天天打架鬥毆的人,也根本不擅長把控反擊程度。

    立法是為了保護守法公民,不是保護這些社會垃圾。在警察,律師,法官,軍人都不在的時候,遇到壞人,我們只能自己保護自己。如判防衛過當,或故意傷害,則是傷了普通百姓,鼓勵惡人作惡!

  • 8 # 張士平668

    電動車男子面對持刀兇殘的惡人勇敢還擊,致使惡人倒地斃命,於情於理於法都是合理合法。假如電動車男子不還擊,那死的肯定是電動車男子,電動車男子為民除害錯在哪裡,何罪之有。

  • 9 # 程sir73869021

    我認為有防衛過當的嫌疑,從完整影片來看,前半段從搶刀到手砍的那幾刀無疑屬正當防衛,那怕在那時寶馬男當場斃命也不是防衛過當!就是後面那兩刀有防衛過當的嫌疑,但也不好說,處於弱勢狀態時逃跑是人的本能,但寶馬男是跑向寶馬車的,當初的砍刀就是從車裡拿出來的,當事人無法準確判斷死者是逃跑,還是再取武器,如果死者是跑向別的方向,當事人還是追上去再砍這幾刀那就防衛過當無疑,。不過從警方已刑拘的情況分析,至少警方已認為當事人已是犯罪嫌疑人,那麼會不會是有的律師說的故意傷害?這個我不敢苟同,最好是他如果碰到這樣的事,看他怎麼說。防衛過當也是犯罪,所以警方才做出刑拘的決定,防衛過當是輕罪,故意傷害是重罪,不可同日而語,那個律師?誰還敢找你辯護!

  • 10 # 普通使用者37653219857

    如果不是因為白衣男子年輕力壯,就算刀掉了,也搶不過紋身男。如果白衣男是個身體條件相對弱小的,估計紋身男赤手空拳也會把白衣男子打傷打殘。我的觀點就是,保命是本能,一切一切的起因都是源於先動手先拿刀的紋身男,不然不會發生命案。不屬於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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