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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非著名法醫

    題主的題目是屍體真的能生孩子嗎?有些人可能覺的這是個匪夷所思的事情,死人怎麼還能生孩子呢?但是這種事情有嗎?其實這就是法醫上講的死後分娩了。

    曾經有個傳說,也許大家都已經看過,說有一對恩愛的夫妻,妻子懷胎十月一朝分娩,可是很可惜妻子難產最後痛苦死去。悲傷的丈夫埋葬了妻子,晚上渾渾噩噩睡去以後,做了一個夢,已經死去的妻子魂魄飛到他身邊對他說,夫妻一場也沒有什麼給你留下的,他們的兒子已經出生了,讓他抓緊去抱回來。丈夫睡夢中醒來以後奔到墓地,遠遠的聽見嬰兒的啼哭,拋開妻子的墳墓,開啟棺槨發現有一個剛出生的男嬰。這個是個悽美的故事。現實中發生的機率可能性不大。即使發生了也可能是女的因為難產假死後生出胎兒。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醫學上對死亡的定義由原先的心臟死亡、肺死亡等發展到現在的腦死亡的概念。現代醫學認為人出現腦死亡以後就無可避免的發展到人們所認知的真正死亡。曾經有一個報道,美國有一女子腦死亡兩個月以後,剖宮產下一對雙胞胎。當然這個腦死亡的孕婦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屍體。

    屍體產下孩子在我們法醫看來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死後分娩。什麼死後分娩呢?我這裡用大白話說說,就是孕婦死亡之後,屍體經過腐敗過程,在腐敗過程中屍體內部會產生腐敗氣體,在腐敗氣體的作用下,位於子宮內的胎兒被腐敗氣體經產道壓出體外,稱為死後分娩。我當法醫十年來,這樣的屍體從來沒有見過,也就是法醫教材上看過而已。

    所以屍體會生孩子嗎?會,但是生出來的也是腐敗的死胎。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對題主有幫助。

  • 2 # 壹點科譜

    如果真正意義上定義為屍體,也就是死亡,是不會出現分娩情況的。千萬不要被電影迷惑或者相通道聽途說。

    現代醫學認為,代表人體生命的首要生理特徵為呼吸功能,而主宰呼吸功能的中樞神經區域位於腦幹。因此將腦幹死亡定義為人的真正死亡。

    一些說死亡了還能正常分娩生出孩子的,醫學上是定義假死現象,所謂假死又稱微弱死亡,是指人的迴圈、呼吸和腦的功能活動高度抑制,生命機能極度微弱。像常規感知體溫,氣息等已經檢查不出生命指徵,外表看來好像人已死亡,而實際上還活著的一種狀態。這種狀態下才會出現能夠分娩,可能有些孕婦是在假死狀態下完成分娩後才真正死亡,造成說死亡還可以分娩現象。

    因為順產分娩的最重要指標就是宮縮,死亡的屍體是不會出現宮縮現象的,沒有宮縮存在,根本不可能順產出來。母體的死亡如果胎兒達到存活指標,並且仍然為活體的話,只能進行剖腹產。沒有進行剖腹產的話,胎兒最終也會死亡。特殊情況是由於屍體腐爛,氣體產生壓力體內死胎脫落造成。

  • 3 # 掙脫枷鎖的囚徒
    屍體真的能生孩子嗎?

    這種事情是有可能發生的。

    當然,這裡的“生”並不是主動的“生”,“孩子”也不會是活產嬰兒,只能是死產。這種現象還有一個俗稱的專有名詞,叫“棺材生產”("coffin birth")。

    最近的一起是今年1月份發生在南非的"coffin birth"事件:

    事情發生在南非東開普省一個叫Mthayisi的村莊,一名叫Nomveliso Nomasonto Mdoyi的33歲女子突然發生呼吸困難而猝死。死後屍體停在殯儀館內等待下葬。

    10天后,也就是在出殯的前一天,當工作人員將屍體從太平間停屍臺移往棺材時發現,屍體兩腿之間有一個死嬰。

    "coffin birth"的考古發現

    事實上,有關"coffin birth"現象的考古發現也不鮮見,主要就是發現在女性屍骨的兩腿之間,而不是骨盆骨發現胎兒骨骼,如題圖所示。

    再比如:

    醫學上的postmortem fetal extrusion

    當然,以上都不足以證明這種現象的真實性。

    其實,這種現象在醫學上也有不少報道,醫學專有術語稱“死後胎兒擠出”( postmortem fetal extrusion),指懷孕婦女死亡後,由於屍體腐敗,一方面組織變得脆弱,同時腹腔內腐敗菌產生大量氣體導致腹壓升高,從而將死亡的胎兒透過自然產道擠出的現象。

    事實上,產生這種現象一點都不奇怪。死亡後幾天,屍體的腐敗,胸腹腔,尤其是腸道細菌的存在導致腹腔高度膨脹,壓力急劇升高,腔內一些物質會被透過向外的孔道擠出體外是一種正常的現象。在女性,有時候整個子宮都會被擠壓脫出體外,對於懷孕的的女性而言,胎兒被擠出當然是一種自然現象。

    比如,2009年的一例是懷孕7個月的死亡女性死亡幾天屍體已經高度腐敗,法醫進行屍檢前整理屍體時,在她的內褲內發現死亡的胎兒:

    不僅是腐敗的屍體被發現“棺材生產”現象,在其他情況下,也被發現這種現象。

    比如,2008年的一份報道中,一名23歲女子在一起涉及兩次追尾事故的交通事故中喪生。 在第二次追尾事故後,汽車起火了。 在大火熄滅後,該女子燒焦了的屍體,在其雙腿之間發現一個幾乎未燃燒的胎兒,據體重推測相當於28周的孕齡。 胎盤仍留在子宮腔內,透過臍帶與胎兒相連。

    推測,這是由於屍體被燒過程中,包括腹部和子宮肌肉產生強烈收縮,將胎兒擠出體外。

    總之,屍體“生”“孩子”並不是不可能。

    比如,2009年一個不靠譜的網站就報道加拿大一名懷孕7個半月的女子在車禍中喪生,屍體被冷藏17小時後,被帶到殯儀館準備下葬。當屍體被放進棺材3小時後,工作人員突然聽到嬰兒的哭聲,發現屍體生出一個體重為5磅2盎司的活嬰。嬰兒被送醫後,經在撫育箱撫育幾周後健康出院,後跟父親生活在一起。

  • 4 # 企鵝故事

    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先明確“死亡”的定義,即,究竟什麼才算死亡?

    傳統觀念上,一般認為呼吸和心跳停止就是死亡了,但是隨著科技發展,各種臨床搶救復甦手段的應用,腦死亡的概念開始衝擊這種傳統觀念,並逐漸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

    傳統的心臟停止又叫做心性死亡,因為各種心臟疾病或者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甚至衰竭引起最終的死亡。儘管各種導致心臟停止跳動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是本質上都是心臟不能將血液有效的送到全身,特別是大腦使用,所以,心跳驟停的表現大多是突然的昏迷,意識喪失,脈搏消失。

    自古以來就把心臟是否還在跳動作為判斷生死的標準,一般認為只要心臟還在跳動,哪怕十分微弱,都仍然表明人還有生命存在。

    以呼吸停止判斷死亡的叫做肺性死亡,類似於心性死亡的定義,也是肺部的疾病或者損傷導致呼吸功能嚴重障礙或者衰竭,最終導致死亡。

    人類正常生命活動需要肺將氧氣從外界吸入體內,同時將體內產生的二氧化碳撥出體外,這一過程實際上是肺和心臟共同配合完成的,如果肺在這一過程中出了問題,就會導致人體缺氧,超過一定限度就會引起死亡,比如溺水、上吊、異物堵塞氣管等等。

    在肺性死亡的過程中,通常都是呼吸先停止,呼吸停止後,心臟往往還會有短時間的跳動,之後心跳再停止。這也是搶救的重要時機。

    上面這兩個是傳統認識中死亡的標準,但是現在出現了“腦死亡”的定義,即,大腦、小腦、腦幹等全腦功能不可逆的永久性喪失。這種情況下,依靠現代醫學的呼吸機、心臟起搏器,或者體外迴圈裝置,完全可以人工維持心跳呼吸的進行,但是作為人類意識的中樞——大腦,實際上已經死亡了。

    尤其是腦幹,腦幹是控制人類心跳、呼吸的中樞,其具體位置在我們後腦與脖子交界位置的深處,那個位置能摸到一個凹陷。

    腦幹這個位置如果發生意外,會在相當短的時間內導致呼吸心跳驟停。這種情況下,使用醫療機器可以替代腦幹的功能,但是一旦撤去機器,呼吸心跳也不能再恢復了。某種意義上,這是一具“有呼吸、有心跳的屍體”也似乎沒什麼問題。

    類似這種情況下的這個人,究竟是算活著還是死亡,世界範圍內仍然有爭議,在中國尚未就腦死亡正式立法,所以從法律角度講,並不認為腦死亡=死亡。

    能導致腦死亡的情況有很多,比如腦幹位置的腦出血,腦外傷等等。

    解釋清楚了幾個前提, 我們回到問題:

    孕婦死了但是把孩子生下來

    如果這名孕婦的情況屬於上文提到的“腦死亡”的話,依靠現代醫學手段,完全可以人工維持這名孕婦的呼吸、心跳,甚至營養,進而維持胎兒的生命。如果距離預產期不遠,或者胎兒即使早產也能存活的話,在醫學積極干預下,完全可以做到分娩出孩子的。

    如果按照腦死亡的定義,那麼這名孕婦生孩子的過程就可以被稱為“屍體生孩子”了。

  • 5 # 沐靡網路

    確實存在死後分娩的現象,但這不是正常的生產,只能算是一種自然現象。生物死亡後,在一天之內即可繁殖大量細菌。這些細菌繁殖時產生的腐敗氣體將屍體撐大,形成所謂的“巨人觀”,此時屍體的外貌會非常噁心。如果是孕婦的話,人死後肌肉鬆弛,腐敗氣體會將子宮內胎兒推出體外,造成分娩。但這並非正常分娩,胎兒也不會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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