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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渭南0913

    這個問題,真的不是我們一兩句話就能解決的,首先我得孩子也是留守兒童,真的沒辦法,誰不知道陪伴很重要,誰又能理解在你需要錢的時候,一分錢難倒英雄漢,現在這個社會,貧富差距太大,我們本來就窮,如果不努力給孩子掙錢,他們長大也會窮,我們跑幾千公里去打工也是為了給孩子更好的物質保障,如果老家的發展和外面一樣,工資也一樣,我們也不想出去,這個問題真的很難解決,畢竟大多數人還是沒有能力在老家賺錢陪伴孩子,這是社會問題,不是我們一個二個小老百姓能解決的,國家和政府目前對這個問題也沒有辦法,這也許就是人類的一次必須的《進化史》吧。

  • 2 # 費奧斯商學院

    為避免誤會,我在這裡強調兩個背景。

    留守兒童不是個數字或符號,他們首先是一個個同樣天真同樣充滿希望的孩子。不是所有留守孩子都會表現出我說的這些問題。

    1.“留守兒童”和“留守兒童問題”?

    大家知道“留守兒童”一詞的定義是17歲以下父母雙方或單方長期外出務工孩子。

    但是這個詞作為一個社會問題研究時,它背後的含義遠超過這一句話。

    這些孩子在失去父母的庇護之後,他們心理發育都會受到嚴重的影響,特別是雙親都外出的孩子。

    心理發育出現問題體現在很多個方面:

    一是對父慈母愛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滿足,強迫抑制這方面的需求之後,內心矛盾無法統一。

    長久以後會迴避親密關係,建立親密關係出現困難;或者過於容易相信別人,對於別人的對自己的肯定和關注反應劇烈,容易付出自己的感情。

    二是生活中沒有親密的模範,是非觀容易偏離。

    是非觀並非簡單的對錯,而是對很多事情的對錯建立自己判斷,而且這個判斷是連續的,對錯的嚴重程度。

    需要從自己的錯誤和父母對自己反應中學習。

    三是孤獨感和親密關係的缺失會讓他們的心理變得非常脆弱,無法承受生活中遇到的挫折。

    或者對生活麻木,很早就對親人和生活失去了希望,被動地承受一切,認為沒有人可以理解自己,封閉自己的內心。

    除此之外,極端案例只是這些原因導致的結果。

    包括父母外出對孩子其他方面的影響,其中很嚴重的一項是安全。

    失去父母庇護的孩子往往更容易成為校園霸凌,性侵,拐賣,意外死亡的受害者。

    在這些危險面前,普遍的監護人祖父母往往無力保護孩子。

    也正因為這些危險,家庭的教育方式又傾向於對孩子的約束,恰恰與孩子青春期的心理變化衝突,所以很多留守兒童在青春期就早早地與父母感情破裂以致無法挽回。

    以上說的種種問題,如果你還沒有切身體會的話,想一想你自己的童年與父母在一起的時光,那些美好幸福的記憶。

    而這些問題不是發生在一個孩子身上,也不是一個家庭裡,而是6000萬未成年人,五分之一個未來中國。

    2.直接原因是什麼?

    留守兒童的表層原因是不同地域經濟發展不均衡。

    由於農村人口增長,人均土地越來越少,越來越難以餬口;另一方面,城市可以提供的機會和收入都遠高於並不發達的農村。

    迫於經濟壓力,年輕人程序務工。直到這裡,並沒有問題。而是接下來的,由於另外一些原因,他們難以把自己的孩子帶在身邊。

    他們自己無法享受城市福利,孩子更無法享受,孩子的教育、醫療都是擺在他們面前無法逾越的障礙。

    他們被迫離開老人和孩子,去適應他們並不熟悉,甚至對他們並不友好的環境,辛苦工作,希望自己的孩子不會跟自己一樣。

    然而,失去他們庇護的孩子,也許會經歷比他們更為艱難的童年和青少年。

    等待他們的往往是一個絕望的迴圈,他們從留守兒童的父母,變成下一代留守兒童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而另外一些原因才是更為根本和直接導致大規模留守兒童問題的真正原因。

    3. 深層原因是什麼?

    我曾經與一線城市的政府管理部門負責人有過接觸,我談到我們在做一些關於鄰省留守兒童的公益活動,是否能提供相應的協助或便利。

    對方的迴應是他們主要管本省的,而本省更多的是流動兒童,外省的超出他們的管轄範圍。

    我心裡想,這裡是農民工輸入大省,而不是輸出大省,當然沒有留守兒童,但是那些輸出大省的留守兒童正是因為他們的父母來到了這裡啊。

    然而,這個負責人講得並沒有錯,這並不是她的問題,而是我們的政治體系是否有足夠長遠的視野重視到這個問題,是否有能力讓各個地區在這種全國性問題上有深入的合作。

    而這背後所凸顯的,就是各自為政的現狀。

    4.“留守兒童問題”的遠期後果和社會成本(這部分主觀判斷,僅供參考)

    有統計表明6000萬孩子中,有200萬以上的孩子是獨居在家的,這些孩子的成長和安全尤為令人擔憂。缺乏正確價值觀,是非觀和家庭觀念的青少年,極容易走上自傷或者傷人的歧途。

    他們很可能在犯罪團伙中找到歸屬感,除了偷搶也並沒有其他的一技之長。大量存在的留守兒童少年犯不僅讓人覺得可惜,而且會降低社會的安全感,增加警力負擔和投入。

    而這些孩子逐漸長大以後,他們很可能會有成為下一代留守兒童的父母,或一直參與犯罪團伙之中。這都將成為整個社會無法逃避的問題。

    健康的家庭,才能組成健康的社會。而對大量家庭的釜底抽薪(青壯年離開導致空巢老人,留守兒童),就是對大量家庭結構的直接破壞。而他們自己雖然飽嘗其苦,卻也可能是整個社會里最無力改變現狀的人群。

    5. 大眾對“留守兒童”的看法

    對於“留守兒童問題”,有不少的學者和公益機構出版或發表他們的研究成果。

    而且,由於中國的公益事業發展起步較晚,很多公益宣傳和倡導還停留在最基本的物質層面,所以大眾對於留守兒童真正困境的理解並不到位。

    6. 應對“留守兒童問題”的對策(分三個方面)

    第一,社會應該加強對留守兒童的瞭解和認識。

    缺乏理解,帶有成見地看待他們只會讓他們的處境更為艱難。惡性事件發生後的短期關注意義越來越小,一方面無法促進制度改革,另一方面並沒有讓大眾知道惡性事件發生的深層原因。

    我們去推動社會的公平並不是因為我們對弱者的憐憫,而是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可能在某個時候成為不公平制度的犧牲品。

    第二,公益機構的帶動。

    08年以後中國公益機構發展的速度很快,已經有很多關注留守兒童的民間組織成功註冊。

    在他們的帶動下,社會力量可以以志願者和捐助者的方式參與到幫助留守兒童的事業中來。

    對於這種社會問題來說,公益機構更為靈活和專業,也更善於調動社會力量,相對政府有一定的優勢。

    第三,法律和社會文明程度的進步。

    首先,對於一個孩子來說,最基本的權利是在成年之前,除特殊原因外,由親生父母撫養。

    對孩子這一基本權利的保護和相應的配套法規才是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根本方法。

    中國並不是沒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只是在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和戶籍制度、地方保護主義發生衝突的時候,我們的司法部門將如何權衡?

    更長遠來說,我們的立法部門能不能克服既得利益者的壓力,對國家的未來做長遠的權衡?

    另外,我認為政府行為只是社會文明程度的側面體現。貧富差距雖然增加了人群之間的距離,我們是否能嘗試去理解其他的群體,表現出關懷和包容?

    具體來說,我們能否給農民工一個更為寬鬆的社會環境,給他們足夠的尊重和理解?

    寫在最後:

    遇到社會問題時,總有人會歸為時代原因而逃避責任。但是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必須面臨的問題,我們也許並沒有預料問題的發生,但是我們卻有責任做出應對。

    問題越嚴重,越複雜,我們越應該投入更多的資源去尋找解決的辦法,而不是把它當成政府的問題,當做別人的問題。

    公民社會的意義也在於此,說得俗一點,就是“人人都多一片愛”;說得專業一點,就是感性公益轉變成理性公益。

    每個有餘力的人都可以參與到社會事務中來,以主人的態度來一起解決社會問題。我們雖然有6000萬留守兒童,我們更有近14億同胞。

  • 3 # 閒者7371

    留守兒童只有農村有,年青人種山地(靠天吃飯),是沒出路的,只有出外打工。

    如帶上孩子(農民工一天最少得10個小時),則工不能做,還得租房子。

    爺爺奶奶年齡大,出去打工無人要。自然成為留守兒童的最佳管護人。

    最主要的是留守兒童的讀書。現在農村學校太次了,好教師去了城裡,剩下的只拿工資不理學生。理由很充足:學習好的全進城了,餘下的笨蛋能學啥呀。

    人人都向往城市,這樣下去社會是在進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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